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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支付按金港幣 8,000 元。 這將涵蓋受託人在處理您的申請時將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開支。 確保呈請書得到 證明,並且在律師、監誓員或獲授權監誓的法院人員(包括破產管理署署長和高等法院的監誓員等)面前已宣誓。
- 前收市價1.0808開市1.0801買盤1.0798 x 不適用賣出價1.0808 x 不適用
- 今日波幅1.0797 - 1.080352週波幅1.0687 - 1.1393成交量不適用平均成交量不適用
- 市值不適用Beta值 (5年,每月)不適用市盈率 (最近12個月)不適用每股盈利 (最近12個月)不適用
- 業績公佈日不適用遠期股息及收益率不適用 & 不適用除息日不適用1年預測目標價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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