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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6日 · 首頁 > 校園公告 > 行政公告 > 有關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3天加上自主防疫4天,考量兒童照顧安全,以不提供及使用托育服務為原則,送托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
- 行政公告
- 2022 年 5 月 13 日
- 人事室
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月18日至21日請防疫照顧假。三、比照勞動部109年度規定,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應變處置之 特別措施,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 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 之處分。
2021年2月18日 · > 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配合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 校延後開學4日,有關防疫照顧假之申請 對象與期間說明::: 相關公告 2024-04-02 人事室 臺北市政府自113年3月27日起調整本府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獲貸員工自行負擔利率 2024-04-02 ...
- 行政公告
- 2021 年 2 月 18 日
- 人事室
2024年1月23日 · 二、為配合滿12歲至未滿18歲學生接種BNT疫苗措施,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3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 三、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112年3月9日宣布防疫鬆綁新制,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 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歩放寛,爰本部依上述 規定,簡化並滾動調整本指引。
居家照護、自主防 疫,可適用調整後之 防疫措施嗎? 1. 教職員工生如在3月20日前已開始居家照護、自主防疫者,仍需完成居家隔離程序及自主防 疫。 2. 如於3月20日持3月19日家用快篩陽性證 明至醫療院所就診,如醫病雙方均同意3月19
2024年3月7日 · 253.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5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61580號函辦理。. 二、指揮中心業以112年4月27日肺中指字第1123700075號函知,有關前基於防疫控制需要,強化受僱者接種COVID-19疫苗意願,受僱者為接種COVID-19疫苗,得請疫苗接種假一事,自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