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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何俊仁 (英語: Albert Ho Chun-yan ,1951年12月1日 — ), 廣東 中山 人,成長於 香港 ,曾任 支聯會 主席, 屯門區議會 樂翠 前 區議員 、 民主黨 前 主席 、前 香港立法會議員 ,而他亦執業 律師 ,畢業於 香港大學 法律系 [2] [3] 。 何與 李卓人 梁國雄 和 黎智英 等十名 民主派 人士,多次遊行活動,被控煽惑他人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何遭重判入獄 [4] 。 2021年9月香港國安處以《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 香港支聯會 及其正副主席包括何俊仁 [5] 。 早年經歷.

  2. 2024年1月16日 · 何俊仁 (英语: Albert Ho Chun-yan ,1951年12月1日 — ), 广东 中山 人,成长于 香港 ,曾任 支联会 主席, 屯门区议会 乐翠 前 区议员 、 民主党 前 主席 、前 香港立法会议员 ,而他亦执业 律师 ,毕业于 香港大学 法律系 [2] [3] 。 何与 李卓人 梁国雄 和 黎智英 等十名 民主派 人士,多次游行活动,被控煽惑他人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等罪,何遭重判入狱 [4] 。 2021年9月香港国安处以《港区国安法》“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 香港支联会 及其正副主席包括何俊仁 [5] 。 早年经历 [ 编辑]

  3. 2023年3月22日 · 今年70歲的何俊仁據說長期身體欠佳2017年因診斷出初期肺癌而接受癌組織切除手術2021年9月他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等多項罪名而被還押。 至去年8月22日,他以曾患肺癌需盡快接受檢查,以及肝部及牙齒均出現狀況等原因申請保釋。 高等法院准以40萬元人事擔保及70萬元現金保釋,其他保釋條件還包括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三次,遵守宵禁令、不能在任何平台發表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並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等。 常外出「打躉」 須接受治療靜養?

  4. 2021年3月15日 · 何俊仁指2014年人大8.31決定前中央官員確實有和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溝通不過事後回顧他覺得這類所有黨派一次過和京官見面的活動現實上很難談出什麼:「在所有人面前大家一定一開始就祭出自己立場其實沒什麼機會坦誠對話沒可能談到一些敏感話題一定要私下密集地談才談得出一些具體共識當然有些朋友會不喜歡認為這是密室談判』,但歷史的現實就是這樣。 」他表示,談判的過程中,最重要是雙方各自守住基本原則,彼此尊重、對等地坐下來談,在各自的底線範圍內商量,有成果後立即公布。 延伸閱讀:專訪︱傳「超區」將取消 劉慧卿:2010年後北京與民主派再無溝通. 2010年五區總辭、政改爭議 . + 1. 統戰本孤立敵人 北京做法卻團結敵人.

  5. 2021年9月15日 · 何俊仁陳皓桓何秀蘭梁國雄楊森五人目前因其他反送中示威案件已在服刑法官批准此案刑罰同期執行即無須加刑

  6. 2021年9月22日 ·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成立於2007年其主席何俊仁律師目前因2019年香港反送中示威相關案件正被監禁一周多前更宣佈辭職關注組副主席劉慧卿對外證實解散消息但她星期三9月22日接受BBC中文記者查詢時稱根據律師建議目前不便發表進一步評論。...

  7. 2022年8月23日 · 70歲的何俊仁報稱律師。 他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除本案外,何早前亦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其中「8‧18流水式集結」被判緩刑,其餘3宗「10‧1集結」、「6‧4集結」及「10‧20九龍遊行」案分別被判監10至18個月,獲准同期執行,現已服刑完畢。 70萬元保釋金 每周報到3次. 何除70萬元的保釋金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遵守凌晨12時至翌日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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