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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何俊仁 (英語: Albert Ho Chun-yan,1951年12月1日 —), 廣東 中山 人,成長於 香港,曾任聯會 主席, 屯門區議會 樂翠 前 區議員 、 民主黨 前 主席 、前 香港立法會議員,而他亦執業 律師,畢業於 香港大學 法律系 [2][3]。. 何與 李卓人 梁國雄 和 黎 ...

  2. 何俊仁 (英語: Albert Ho Chun-yan,1951年12月1日 —), 廣東 中山 人,成長於 香港,曾任聯會 主席, 屯門區議會 樂翠 前 區議員 、 民主黨 前 主席 、前 香港立法會議員,而他亦執業 律師,畢業於 香港大學 法律系 [2][3]。. 何與 李卓人 梁國雄 和 黎智英 等十 ...

  3. 2021年9月15日 · 其中,支聯會副主席兼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張文光,原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工黨主席郭永健,以及支聯會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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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1年9月15日 · 香港六四集会案:第二批被告人判刑 何俊仁等民主派元老监禁4至10个月. 香港国安警察上周一并起诉支联会、支联会主席李卓人(中)、副主席何 ...

  5. 2021年9月13日 · 正被還押的支聯會副主席、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今日發聲明,即日起辭任支聯會、「維權律師關注組」及「華人民主書院」及所有職務,並退出上述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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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2年8月23日 ·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昨日批准何俊仁以現金70萬、人事擔保共40萬元保釋,其間不得發表任何可能危害國安的言論等。陳官散庭前對何俊仁說:「不要證明我錯而張先生(律政司代表)是對的。

  8. 2022年8月23日 · 70歲的何俊仁,報稱律師。 他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除本案外,何早前亦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其中「8‧18流水式集結」被判緩刑,其餘3宗「10‧1集結」、「6‧4集結」及「10‧20九龍遊行」案分別被判監10至18個月,獲准同期執行,現已服刑完畢。 70萬元保釋金 每周報到3次. 何除70萬元的保釋金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遵守凌晨12時至翌日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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