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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30日 ·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繼續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稱理解有部分專業從業員對草案提出的監禁罰則仍存疑慮但當局擔心剔除監禁罰則將大減法例效力不能達到為兒童編織全面且有效保護網的初心。 (賴俊傑攝)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前)昨促請當局將針對明知而無舉報嚴重虐兒個案的罰則,提高至最高監禁一年,否則不會支持修例草案。 (賴俊傑攝)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前)支持政府提出的修訂,又認為即使罰則改為兩級制,也「沒有手軟」,因未有舉報嚴重虐兒個案者仍可面對監禁。 (賴俊傑攝)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前)建議考慮以簡易程序和罰款方法處理較輕微個案,嚴重個案則循公訴程序起訴並可監禁。 (賴俊傑攝)

  2. 2024年4月29日 · *******************************************.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今日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出席立法會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條例草案》)的政策目標是通過強制社會福利界、教育界和醫療衞生界的指明專業人員舉報嚴重個案,為兒童編織一個全面而有效的保護網,從而警告潛在施虐者其虐兒行為容易被揭發。 政府與法案委員會的意見一致,指明專業人員是政府保護兒童的重要夥伴。 首先,我想多謝法案委員會主席及各位委員在過去幾個月安排了六次會議,其中包括三場公聽會,讓相關界別的持份者出席發表意見。

  3. 2024年4月29日 · 何啟明又指政府將建議在修正案新增免責辯護他又重申沒有舉報虐待個案最高可被判囚3個月是有必要擔心剔除監禁刑罰會大大降低法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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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4年4月30日 · (賴俊傑攝)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應對虐兒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近期有議員質疑草案設最高監禁3個月刑罰太重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繼續審議草案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表明擔心剔除監禁罰則會大減法例效力同時透露考慮循三方向提出修正案包括新增免責辯護條款容許專業人員以合理辯解為由不舉報草案增設附表列明何謂嚴重傷害專業人員只會在情節惡劣個案且未能符合豁免舉報情况和提出合理辯解下才可能面對監禁。 有議員支持修訂,但有議員不滿嚴重個案罰則太低,要求上調。 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立法源於2018年5歲女童遭虐待死亡事件,事發後議會內外均有聲音要求立法。 政府去年提出草案,規定社福、教育及醫療衛生界共23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違者最高判監3個月及罰款5萬元。 憂減效力 拒撤監禁.

  6. 2024年4月30日 ·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繼續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稱理解有部分專業從業員對草案提出的監禁罰則仍存疑慮但當局擔心剔除監禁罰則將大減法例效力不能達到為兒童編織全面且有效保護網的初心。 (賴俊傑攝)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前)昨促請當局將針對明知而無舉報嚴重虐兒個案的罰則,提高至最高監禁一年,否則不會支持修例草案。 (賴俊傑攝)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前)支持政府提出的修訂,又認為即使罰則改為兩級制,也「沒有手軟」,因未有舉報嚴重虐兒個案者仍可面對監禁。 (賴俊傑攝)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前)建議考慮以簡易程序和罰款方法處理較輕微個案,嚴重個案則循公訴程序起訴並可監禁。 (賴俊傑攝)

  7. 2024年4月30日 ·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重申只會在情節惡劣的個案下才會面對監禁的刑責強調做法並不會減少對兒童的保護何啟明又指留意到早前有議員建議剔除監禁的刑罰期望完成政府修正案審議後議員才考慮是否需要提出修正案又稱強制舉報指南原定在今個月完成惟因需時討論期望可以下次會議向委員會提交初稿。 當局指長期傷害始檢控. 早前曾要求政府剔除監禁刑罰,否則揚言將考慮提出修正案的社福界議員狄志遠歡迎政府提出修訂,相信修訂不代表政府「手軟」,但指關心在法例通過後舉報數字會大增政府將如何提出支援服務。 何啟明強調政府只會就嚴重個案控告專業人士,非一般「藤條痕」,需要長期傷害,才需要檢控。

  8. 2024年4月29日 · 崔蔚恩報道. 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早上繼續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提出3項修訂建議方向包括加強免責辯解和免責豁免建議將條例草案的兩項免責辯護更改為豁免條文令到專業人員不需要作出舉報而不會違法以及建議新增一項免責辯護條款容許指明的專業人員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舉報他們只會在情節惡劣的個案下才會面對監禁的刑責。 何啟明發言時說,今次的立法源於2021年一名兒童被父母虐待致死的個案裁決,公眾表達高度關注,當時立法會內外均要求政府要重判知情不報的人士,政府最終提出3個月監禁的建議。 他表示,當局理解有關界別的部分專業人員對監禁罰則仍有疑慮,保護兒童組織則認為,要確保強制舉報機制的效力,法例必須有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