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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批名單 | 「2022保就業」計劃 | 防疫抗疫基金. 已獲批僱主名單. 本名單列載成功申請者已獲批的補貼人數及已獲批的工資補貼額。. 當申請者未能在補貼期間(2022年5月至7月)的任何一個月符合守則及條款第3.14段的承諾,申請者須向政府退回相關工資補貼 ...
已獲批名單 | 防疫抗疫基金 | 「保就業」計劃. 計劃已完結. 「2020保就業」計劃已完結。 本計劃的熱線電話和電郵已停止服務。 查看第一期已獲批名單. 已獲批名單. 第二期已獲批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 (2022年2月11日更新) 公司名稱首字母為 A - D. 公司名稱首字母為 E - H. 公司名稱首字母為 I - M. 公司名稱首字母為 N - S. 公司名稱首字母為 T - Z 及 0 - 9. 18間大型物業管理公司 (2021年5月21日更新) 18間須遵守「保就業」計劃第二期額外承諾的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回饋資料.
「保就業」計劃 香港特區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保就業」計劃(計劃),透過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協助他們支付員工的薪金,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
已獲批名單. 第一期已獲批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 (2022年2月11日更新) 公司名稱首字母為 A - D. 公司名稱首字母為 E - H. 公司名稱首字母為 I - M. 公司名稱首字母為 N - S. 公司名稱首字母為 T - Z 及 0 - 9.
- 申請資格
- 工資補貼金額及計算方法
- 僱主承諾及罰則
- 申請方法及所需資料
- 資助發放安排
- 審查及監察機制
- 法律責任
僱主 申請者須以公司/法團/機構/個人僱主身分提出申請,並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自僱人士 申請者須以自僱人士的個人身分提出申請,並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請注意,「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是指以「自僱人士」身分開設的強積金戶口,而在其強積金供款紀錄文件中,一般會印有「自僱人士」帳戶等字句。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自僱人士」是指並非以僱員身分收取有關入息的人,而該等有關入息是源自該人在香港(全部或部分)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或源自在香港從事向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提供貨品或服務的業務。以「僱員」身分開設的強積金戶口,或任何形式的強積金「個人帳戶」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參照月份 曾獲批「2020保就業」計劃申請者須指明希望採用的紀錄,以供政府代理人計算其「補貼名額上限」和「補貼金額上限」。其他申請者一律以2021年第四季紀錄作為計算基礎。詳情見下表 – 採用「2021年第四季紀錄」的申請者請注意 – 補貼名額上限及補貼金額上限 政府代理人會參照申請者「參照月份」的僱員人數和每月工資,按下表方式計算申請者的「補貼名額上限」及「補貼金額上限」– 行業上限 除下述兩個「行業上限」情況外,按上文表列計算的「補貼名額上限」會成為申請者就每個補貼月份申請補貼僱員數目上限 – 自選補貼人數 申請者可自行填報每個補貼月份將聘用並希望獲得補貼的各類僱員人數,政府代理人將按下表計算申請者每月可獲補貼。請參考計算例子。
申請者須要承諾在補貼期內每月聘用足夠僱員以滿足以下條件,並在該月的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紀錄反映相關聘用情況: 詳見守則及條款第7.2段。 若申請者在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諾,申請者除須退回相關的工資補貼外,亦須額外繳交退回工資補貼之10%作為罰款。請參考計算例子。 申請者須採取以下行動以配合政府代理人事後核實其有否履行上述聘用承諾 –
有意申請的僱主或自僱人士(無論有否曾經申請「2020保就業」計劃)須於申請期內填妥網上申請表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只有成功完成網上申請程序的申請才會獲處理。成功遞交網上申請的申請者將獲發電郵及手機短訊以確認收到其申請。 曾經成功獲批「2020保就業」計劃的僱主申請者,必須使用「2020保就業」計劃的申請編號及商業登記號碼遞交本計劃申請。如就申請編號需要協助,請參閱常見問題3.12。 請按此參閱僱主申請所需資料一覽表 請按此參閱自僱人士申請所需資料一覽表 在上載資料時請以掃描或正面垂直拍攝方式上載所需證明文件。為加快審批,掃描檔案(scanned copy)或相片必須清楚顯示文字。如需上載多於一張證明文件,請以掃描檔案形式遞交。 申請者請務必仔細核實申請資料,一經遞交,將不能取消或修改。 申請者...
政府代理人會透過手機短訊及電郵通知申請者其申請結果。如獲批核,補貼會存入申請者在申請表所列的銀行帳戶內。 僱主的工資補貼會分四期發放: 政府決定申請者的申請是否成功及所得的補貼金額為最終決定。即使申請者的申請已獲批,若政府在發放補貼前發現該申請者牽涉清盤、撤銷公司註冊、剔除註冊的相關程序,或處於不活動狀態,政府有權拒絕發放補貼,並撤銷相關申請的批准。若政府已發放補貼,亦有權取回全部或部分補貼。
秘書處及政府代理人會於發放資助前或後審核申請者有否違反本計劃的守則及條款。 秘書處按其絕對酌情權認為獲批本計劃工資補貼的僱主在補貼期間(即2022年5月至7月)的行為直接或間接違反本計劃的目標或有違公眾利益,有權要求該僱主在指定期間內向政府退回全數或部分任何已發放的補貼及繳交罰款。 在審批申請的過程中及完成審批後,秘書處及政府代理人會審視和抽查僱主提交的資料,並到被抽查的僱主機構作現場審核。 計劃亦採取高透明度方式,讓公眾及僱員作出監察。秘書處將在「2022保就業」計劃網站上載已領取本計劃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所獲的工資補貼金額及「自選補貼人數」、「全額補貼人數」、「半額補貼人數」及「年長補貼人數」,相關僱員及社會人士因而得知僱主領取了補貼。 若僱主濫用或違反計劃條件,僱員或公眾可向當局舉報。...
申請者必須如實填報申請表及提交真實、完整及準確的資料,否則可導致有關申請失效、被拒及/或失去資格。如申請者向政府或政府代理人作出任何虛假陳述、虛報、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的文件或資料,以獲取本計劃資助,可能會被刑事檢控。 政府對違法個案「零容忍」。事實上,秘書處已就「2020保就業」計劃轉介多個懷疑個案予警方調查,而警方亦在去年底採取拘捕行動,涉及兩個企業虛構僱員人數騙取工資補貼。
「2022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會在完成發放補貼後,分批於「2022保就業」計劃網站(www.ess.gov.hk)上載已領取補貼的僱主名單、所獲的工資補貼金額及獲發工資補貼的僱員人數(包括「自選補貼人數」、「全額補貼人數」、「半額補貼人數」及「年長補貼
「2022 保就業」計劃受限名單(只限僱主) 2022 Employment Support Scheme Restricted List (Employers Only) 若申請者的核心業務屬於下列行業,則該申請者只能最多就 100 名合資格僱員申請本計劃工資補貼。 一般而言,申請者的核心業務應為申請者僱用最多員工的業務範疇。 如僱用員工數目大致相若,申請者也可考慮申報營業額最高的業務範疇為其核心業務。 申請者不可以申報多於一項核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