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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7月31日 · 財經快訊. 保監局提高保險中介學歷要求 9月起新代理須獲DSE五科合格. 撰文:文顥宗. 出版: 2019-07-31 18:06 更新:2019-07-31 18:06. 5. 保險業監管局將於9月接手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工作當局今日就保險中介適當人選的準則發表諮詢總結規定日後新持牌的保險代理須於香港中學文憑試DSE獲得至少5科合格惟現職中介人可獲一定豁免及過渡安排。 局方指,大部分回應均支持提高保險中介人的學歷要求,故此決定日後新持牌人士須於DSE五科達到2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文或英文,以及數學。 至於新的保險代理機構及經紀公司,其負責人則須擁有學士學位及所需經驗。 此外,建議中有關保險代理機構及經紀公司的組織勝任能力規定,亦獲廣泛支持。

  2. 2018年9月28日 · 保監局建議,個人持牌人須在中學文憑試五科達到2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文或英文、及數學),並計劃接納一系列專業和學歷資格。 此外局方亦建議提高個人持牌人的最低持續專業培訓時數由每年10小時增至15小時其中最少3小時須關於道德或法規範疇並建議認可每年最多5小時的網上或電子學習課程保監局同時計劃向現有中介人提供3年過渡性安排任何在法定發牌制度實施之前已獲有效登記的中介人均會在過渡期被視為持牌人士並豁免資深從業員的最低學歷要求亦豁免擁有15年行業經驗的人士在新制度下負責人須符合的最低學歷要求

  3. 2019年9月23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特約內容. 保監局統一監管 保險中介發牌新制今實施. 撰文:謝德勤. 出版: 2019-09-23 11:00 更新2019-09-23 12:06. 籌備多年的保險中介人法定規管制度終於出台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今日23日起全面接手規管本港逾10萬名保險中介人目的在提高從業操守的要求長遠推動業界發展更趨專業化加強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保險中介人法定規管制度有助推動行業專業化,提升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全面接手監管工作 建立穩健有效規管制度. 截至今年7月,全港共有超過10萬名保險中介人,當中包括保險代理及保險經紀。 保險中介人是保險業最前線的從業員,是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之間的橋樑,亦在香港保險業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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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0年6月29日 · 保險業道德推廣計劃會向有意加入保險業人士及在職中介提供培訓例如更新資格考試中有關防貪的試題為新入職人士製作網上學習教材優化培訓課程內容及製作持續進修網上學習課程亦會向保險公司提供網上防貪資源及防貪服務同時製作短片指導投保人應注意的貪污風險及保障貼士等計劃亦提供全新製作倡廉教育及宣傳資料包括11條培訓短片提醒從業員切勿為開單以身犯險。 廉署起訴醫管局前總經理徐若萍 涉採購無申報利益 貨額逾300萬 廉署起訴清潔公司前管工 涉詐騙商廈租客2.2萬元服務費 廉署起訴公開大學LiPACE前院長及課程總監 串謀向美容業組織求職 廉署起訴中一航空前高層 涉貪130萬元及詐騙170萬元服務費 廉署控美聯前見習營業員 詐騙買家7.5萬元佣金. 廉政公署. 保險中介人. 保監局.

  6. 2018年3月7日 · 他透露現時保監局正與業界商討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重點將落在資格要求專業培訓及操守要求三方面期望能提高中介人的知識及專業水平應對日趨複雜及多樣化的保險產品以保障客戶利益浦偉光強調新發牌制度不會影響現有保險中介人生計更不會影響經驗豐富的從業員陳茂波最新民望淨值較預算案發表前大跌12個百分比。 (羅君豪攝) 料年金扣稅指引下半年出台.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財政預算案》建議,向延期年金給予扣稅優惠,並委託保監局制定相關指引。 保監局行政總裁梁志仁回應指,相關細節仍需局方與業界及政府部門討論,惟他初步相信將重點考慮年金金額、年金期限、供款年期等因素,預料指引可於今年下半年出台。

  7. 2019年9月30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特約內容. 【保監局肩負調查違規中介的職能 全面保障投保人. 撰文:謝德勤. 出版: 2019-09-30 08:00 更新:2019-09-30 08:00. 1. 由今年9月23日起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直接規管本港保險中介人包括保險代理及保險經紀)。 為提升保險中介人的操守保監局訂立一系列規則守則及指引以加強保障投保人權益及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 在新規管制度下,保監局直接規管本港保險中介人。 為更全面保障投保人的權益,新的保險中介人規管制度於今年9月23日揭開序幕。 保監局接掌監管全港保險中介人的新職能,訂立新的發牌規定及操守守則,確保保險中介人的專業操守及服務水平達標,亦負責處理市民對保險中介人的投訴及調查懷疑違規個案。

  8. 2019年5月14日 · 保監局宣布將自今年9月23日起正式取代現有3間保險業自律規管機構全盤接掌香港保險中介人的規管工作包括包括審批牌照查察及調查以及施行紀律制裁等局方屆時將推出兩項過渡安排。 新制度要求不具追溯力. 保監局發出公告指將會推出過渡安排所有於9月23日前獲有效登記的保險中介人將在3年內繼續被視為持牌人士而現任的行政總裁及負責人亦有過渡安排。 此外,3間自律規管機構截至當日仍未解決的投訴及違規個案,局方將按照舊有規則處理,即新制度下的要求將不具追溯力。 局方又指,為配合實施新規管制度,已經制定了兩套規則,計劃屆時生效,但須視乎立法會審議條例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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