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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持牌保險中介人登記冊. 請點擊此處查閱持牌保險中介人登記冊。 https://iir.ia.org.hk. 搜尋被視作已持牌人士的牌照號碼. 緊接在新監管制度於2019年9月23日生效之前已在自律規管機構中有效登記的保險中介人會被視為在新制度下的持牌保險中介人 (「被視作已持牌人士」) 。 以下的搜索功能是為了方便這些被視為保險中介人在新制度下找到其保險中介牌照的牌照號碼。 請點擊此處查閱搜索功能。 https://iir.ia.org.hk/searchLicenceNo.html. 請注意,當新制度於2019年9月23日生效後,由前自律規管機構發出的登記號碼將不會再被使用。 當持牌保險中介人在新制度下進行受規管活動時,它應向客戶提供由保險業監管局新分配的牌照號碼。 上一頁. 頁首.

    • 牌照申請

      申請程序. 申請人可通過書面方式 (保險中介人表格) 或透過 ...

    • 持牌保險中介人

      持牌保險代理人的類別. 根據 《保險業條例》 (第41章) 第 2 ...

    • Insurance Authority

      Search for Licence Number of Deemed Licensees Insurance ...

    • 個人保險代理牌照、業務代表(代理人)牌照或業務代表(經紀) 牌照的要求
    • 持牌保險代理機構的要求
    • 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要求
    • 申請程序
    由主事人委任
    符合《<保險業條例> (第 41 章) 有關持牌保險中介人"適當人選"的準則指引》 (指引23)內規定的學歷要求
    除獲得豁免外,符合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 (「資格考試」) 的要求
    令人信納的信譽及財政狀況
    由獲授權保險人委任
    委任一名獲保監局認可的負責人
    符合《<保險業條例> (第 41 章) 有關持牌保險中介人"適當人選"的準則指引》 (指引23)內指明的組織 架構勝任能力要求 (如:公司管治、內部監管及風險管理)
    委任一名獲保監局認可的負責人
    在香港任何一間銀行持有一個客戶帳戶
    符合《保險業 (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財務及其他要求) 規則》內的要求
    符合《<保險業條例> (第 41 章) 有關持牌保險中介人"適當人選"的準則指引》 (指引23)內指明的組織 架構勝任能力要求 (如:公司管治、內部監管及風險管理)

    申請人可通過書面方式 (保險中介人表格) 或透過網上平台「保險中介一站通」以電子方式 (暫時僅適用於個人牌照申請) 向保監局提交牌照申請。 有意申請保險經紀公司牌照的人士,應在提交正式申請前先聯絡保監局的市場行為部牌照組,了解相關的申請程序。

  3. 持牌保險代理人的類別. 根據 《保險業條例》 (第41章) 第 2 持牌保險代理人是指持牌保險代理機構持牌個人保險代理或持牌業務代表 (代理人) 。 持牌保險代理機構是指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64U 獲發牌照的獨資經營人合夥或公司作為任何獲授權保險人的代理人以進行一個或多於一個業務系列的受規管活動。 持牌個人保險代理是指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64W 條,獲發牌照的個人,作為任何獲授權保險人的代理人,以進行一個或多於一個業務系列的受規管活動。 持牌業務代表 (代理人) 是指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64Y 條,獲發牌照的個人,作為任何持牌保險代理機構的代理人,以進行一個或多於一個業務系列的受規管活動。 負責人.

  4. 保險代理必須向保監局申請牌照並受保監局根據《 保險業條例 》監管 (詳見 問 題2 )。 閣下可以在 持牌保險中介人登記冊 查找持牌保險代理的身分除獲得豁免的人士外保險代理必須通過職業訓練局主辦的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方可申請牌照為了保證代理的專業質素他們亦須要參加持續進修課程方可延續他們的牌照。 保險經紀 (insurance broker) 保險經紀只代表投保人(並非保險公司),他們會代表投保人在保險市場中尋找最佳和最合適的保險計劃。

  5. This register is established and maintained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64O of the Insurance Ordinance (Cap. 41) to provide information about all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who are licensed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n or after 23 September 2019 (i.e.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new regulatory regime for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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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保險中介人在新制度下申領保險代理機構牌照工作坊. 香港保險業聯會屬下意外保險公會旅遊保險專責小組會員麥偉傑先生. 被視作已持牌人士(Deemed Licensee) 保監局由2019 年9 月23日起負責對保險中介人的監管及規管工作,而緊接在此日期前己登記於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的保險代理/ 經紀機構(Insurance Agency/Broker),其負責人(Responsible Person) 及業務代表(Technical Representative),自動獲發三年(2019 年9 月23 日至2022 年9 月22 日)的牌照. 如欲續任持牌保險中介人,須於過渡期內向保監局申領新牌照. 由被視作已持牌人士(Deemed Licensee) → 持牌保險中介人/機構. 牌照申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