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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頁 » 主題 » 另類排解程序 (ADR) » 調解 » 3. 相關實務指示 » 2. 實務指引18.1及18.2:人身傷亡案件審訊表及僱員賠償案件審訊表. 實務指示31並不涵蓋人身傷亡及僱員賠償案件。 而 實務指示18.1 及 實務指示18.2 ,就涵蓋了這些案件,並列舉了非常詳盡的條文。 有關指引的理念,是希望透過調解,早日達成和解。 在展開法律程序之前,各方應該真誠地嘗試探索和解,方法可以是透過不損害權利的通訊、安排不損害權利的面談、或各方同意的任何其他方式。 如果在合理時間內,未能透過這些協商方法來達成和解,各方應該開始探索以另類排解程序來解決爭議,例如是調解或其他形式的另類排解。

  2. 首頁 » 好生好死:告別人生法律事. 日期:2024年5月4日(星期六) 時間:上午11 - 下午1時. 地點:香港大學鄭裕彤教學樓11樓學術會議室. 登記連結:https://hkuems1.hku.hk/hkuems/ec_regform.aspx?guest=Y&UEID=93614. 講座簡介. 什麼是法律上的非自然死亡? 院舍離世的先人是否一定要經由法醫解剖? 在香港有什麼不同的殯葬選擇? 於這場公開講座「好生好死:告別人生法律事」,鄭梓樂先生 (明泰) 將以其殯葬禮儀師的工作經驗,為大家解說與生死相關的法律議題:辦理身後事的程序、一般喪葬程序、在家離世、器官捐贈及大體老師等。 除此之外,明泰亦會從生死教育的角度,分享如何面對死亡和如何與家中年紀長的親人討論身後事的安排。

  3. 首頁 » 主題 » 有關危險藥物的罪行 » 販運危險藥物 » B. 甚麼是「販運危險藥物」? 販運危險藥物在香港是一項嚴重罪行。 與販運危險藥物相關的三個罪行有: 販運 ( 第4 (1) (a)條 及 第4A (1) (a)條 ) 提出販運 ( 第4 (1) (b)條 及 第4A (1) (b)條 ) 作出或提出作出任何作為,以準備販運或目的是販運 ( 第4 (1) (c)條 及 第4A (1) (c)條 ) 控方可能依賴不同形式的證據以證明被告人知情及/或參與販運。 最常見的證據是被告人自己的招認。 此外,控方也可以通過一些法例訂明的推定來證明被告人是否知情及有否參與。 鑑於罪行的嚴重性,販運危險藥物通常會被判處即時監禁。 上訴庭已就不同類型毒品的販運罪制定了不同量刑指引。 1.

  4. Q1. 「優步的士」 (Uber Taxi)的收費模式是否合法? 如果的士許可證擁有人授權的士司機(透過租用)參與「優步」情況會否不同? 「優步」已經清晰在網站上列明直至2022年8月車費是如何計算的。 有時候要求乘搭的人太多而路上沒有足夠的車輛承載他們。 例如天氣惡劣、繁忙時間、特別節目等都可能導致不尋常地多數量的人同時要求「優步」 承載他們。 「 當在很高需求的時候,價格可能增加從而幫助需要承認的人能得到服務。 「優步的士」 (Uber Taxi) 的收費模式是否合法? 「優步的士」 (Uber Taxi)的收費模式並非不合法,如果它沒有違反《 道路交通條例 》 ( 第374章 )和《 道路交通 (公共服務車輛)規例 》 ( 第374D章) 的任何規例。

  5. 司法覆核理據 » V. 違法 » 1. 越權. 1. 越權. 決策者只能在法律框架下運用所賦予的權力作出決定。 如某項決定是在超越法律框架的情況下作出,法庭可以把該決定撤銷。 例如在 Wong Kam Kuen v The Commissioner for Television and Entertainment Licensing [2003] 3 HKLRD 596一案中,法庭以有關決定應是由淫褻物品審裁處作出為理由撤銷了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所作出的決定。 雖然法律明確賦予決策者一定的附帶權力,用以執行相關法例,但這類權力只可用於「合理所需」的情況(見 《釋義及通則條例》 ( 第1章 ) 第40條 )。 純粹為了行政便利並不是動用該等權力的理由。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6. A. Brief introduction of bankruptcy proceedings. When debtors fail to repay their debts and the Court has granted bankruptcy orders against them, the debtors’ assets are collected and realised (sold and converted to cash) by a neutral person (known as the “Trustee”). This Trustee can be the Official Receiver of the Official Receiver’s ...

  7. 遺囑有什麼要求?. 1. 遺囑有什麼要求?. 格式要求. 《 遺囑條例 》( 第30章 )的 第5 (1)條 訂明的法律要求如下:. (a) 遺囑定必以手寫、印刷或任何其他書面形式訂立;. (b) 遺囑必須有立遺囑人的簽名(例如墨水拇指紋、簽名縮寫、印章、任何形狀的標記或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