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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23日 · 現時香港的工傷保險制度(《僱員補償條例》)已經運行了超過60載百孔千瘡遠遠追不上時代的需要也落後於很多發展中經濟體的制度。 現行的制度可以說是四輸: (1工傷僱員沒有得到適時及高度協調的治療及復康服務儘管他們的僱主都按法例被強制購買了僱員補償保險),因為法例指定的醫療費用保障不足夠支付在私營市場上的治療及復康服務而公營服務又遠遠供不應求; (2)僱主不時投訴保費過高,特別是一些高危行業,有些更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保,又如不幸有過工傷索償紀錄,保費就會超大幅度提升; (3)保險公司往往訴說僱員補償保險是「豬頭骨」,是虧本生意,因高昂的中介佣金,及在解決有爭議的索償時要支付昂貴的法律和其他專家費用;

  2. 2023年9月8日 ·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黑雨下或於極端情況下返工放工僱員在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終止後四小時內直接路線由居所前往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下班後由其工作地點返回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負起補償的責任

  3. 2023年9月3日 · 10號波放工8號波返工. 屋邨保安:住得近都走路上班. 勞工處僱傭條例簡明指南列明若僱員缺勤僱主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林振昇表示,正向轄下屬會了解有否僱員因無法上班而被扣薪。 林振昇關注,《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只屬指引,很多公司未按指引做,建議《守則》應釐清「必要」的工種,亦清楚列明非必要工種並不建議上班。 勞工處回應稱,當局建議僱主應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需要及服務是否迫切,盡量減少員工在惡劣天氣下上班;安排員工當值,應與員工預先商討和充分溝通。

  4. 2020年10月14日 · 明報專訊本港勞工法例沒有風假安排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需確保工作中的僱員安全及健康主要規範範圍在工作地點」,而工作地點界定為有僱員工作的任何地方;《僱員補償條例則規定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僱員在上班前下班後的4小時內遇意外僱主需負補償責任。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5. 2024年4月2日 · 有保險公司發表調查報告發現有近半數受訪者認為自己的身體健康狀况低於平均水平且少於一半受訪者對僱主提供的醫療保險計劃感到滿意為求自保」,打工仔可考慮自行購買個人醫保如在團體醫療保險之上購買一份俗稱Top Up的額外醫保。 明報記者 袁國守. 保柏環球上周發布最新香港僱員健康狀况指數》,分析本港僱員在身心健康狀况方面的趨勢和挑戰調查訪問了不同背景的300名僱員發現近半數48%受訪者評價自己的身體健康狀况低於平均水平並有超過八成84%受訪者表示某程度上會根據僱主對僱員健康福利方面的支持程度來考慮工作機會

  6. 2023年9月17日 · 2023年9月17日星期日. 港聞一. 下一篇 上一篇. 外勞難處理勞資糾紛 工權會促延離港期限. 圖1之1 - 針對外勞對本港法例認知不足,工權會製作《外勞打工有法——簡易 . . . . . . (潘明卉攝) 【明報專訊】政府近期擴大輸入外勞,工業傷亡權益會關注外勞來港後保障,預料一向為「重災區」的建造業及運輸業,工傷數字將隨輸入外勞而上升,又關注不少外勞即使被僱主剋扣休息日及薪金,只能忍氣吞聲,有工傷亦不敢呈報,一旦被解僱亦最多只能留港14日,處理有爭議的勞資糾紛有一定困難,促當局延長終止僱傭關係後14日離港期限。 工權會亦出版小冊子方便外勞了解權益。 有外勞遭扣半份糧 放完病假即炒.

  7. 2022年6月21日 · 即時港聞. 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 終院裁定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毋須承擔工傷人士向境外公司申索 (15:57) 圖1之1 - (資料圖片) 一香港永久性男居民2014年在內地工作時意外跌入壕溝及後回港治療並向兩位僱主索償他與香港公司達成和解並透過司法管轄權F通道將令狀送達位於香港以外的美國公司美國公司無抗辯下被判敗訴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加入訴訟申請撤銷非正審判決及令狀送達命令遭高院及上訴庭駁回後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今21日頒下判辭一致駁回上訴但上訴人毋須承擔答辯人向美國公司的申索。 上訴人為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答辯人方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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