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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 ·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昨日起訴港獨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包括一名昨日被捕的16歲少女及6名早前被捕的成員,各人涉嫌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案件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2023年9月28日 · 光城者前後涉兩國安案.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提到,不希望次被告郭文希「有任何不是太實際的期望」,以現有資料「入獄監禁是最有可能,亦幾乎是無可避免」,若郭文希認為獲判非監禁式刑罰,便是「不切實際」。 陳凱量在散庭後轉到另一法庭閉門處理一些事宜。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3名被告與張昊揚改於11月11日求情及判刑。 組織「光城者」共涉及兩宗國安法案件,首案是7名光城者成員被指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被控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案中7人全部認罪,分別判處監禁5年至5年3個月,及判入教導所。 另一宗案則是包括光城者成員在內的8人涉策劃在法院放炸彈,其中5人早前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交替控罪,除了押後判刑的郭文希,其餘4人已分別判囚5年8個月及判入教導所。
2021年7月7日 · 警方國家安全處前日(5日)拘捕「光城者」9人,其中有3人被落案起訴串謀恐怖活動罪,今(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其餘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控罪書指出,3名被告何裕泓(17歲)、歐文(19歲)及15歲男童,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4條串謀恐怖活動罪,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3人於2021年6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安全。
2022年10月7日 · 「光城者」7名成員涉嫌多次擺設街站及網上提倡「武裝起義」,遭控國安法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7人早前認罪,其中17歲中五男生需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教導所等報告,押後至今(7日)於區域法院提堂。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去年3月已與光城者「割席」,顯示他在被捕前已有悔意,望法庭考慮判社服令。 案件押後明天判刑,其間所有被告繼續還押。
2022年10月29日 · 【明報專訊】「光城者」7人涉嫌策劃炸彈襲擊,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恐怖活動罪,案件將交付高等法院審理。 涉案青年被起訴後還押逾一年,昨向高院申請保釋。 控方不反對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李運騰批准被告以現金5萬元等條件擔保外出。 李官散庭前表示,「控方今次的取態相當合理」。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桌面網頁版:由訂閱日起計最多10年
2021年7月7日 · 【明報專訊】警方國家安全處稱前日搗破激進港獨組織「光城者」,拘捕9人,最小者15歲,指他們涉嫌「策劃恐怖襲擊」,租用尖沙嘴一賓館作「炸彈製造實驗室」,企圖製造炸藥TATP炸毁海底隧道、鐵路、法庭等公共設施,並意圖發動汽車炸彈襲擊。 警方說,被捕9人包括正準備離港的中學生、中學職員及「大學管理層」,並已凍結60多萬元相關資產。 據了解,被捕的浸大持續教育學院一名公關及傳訊主任為組織的「金主」。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明報跨年大激賞 限時優惠. 訂閱低至74折及. 豐富禮券回贈. 立即訂閱.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2021年7月13日 · 【21:45更新】警方國安處繼本月初拘捕港獨組織「光城者」9人後,昨日(12日)再拘捕該組織4男1女成員,涉嫌「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包括兩名「金主」。 據了解,警方將落案起訴其中一名15歲少年,以及在本月初被拘捕的一男一女,罪名為「串謀策劃恐怖活動」。 其中一人報稱不適,留醫仁濟醫院,今天(13日)晚上有探員曾到醫院處理落案事宜。 案件於明日(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昨日被捕的其餘4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中旬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