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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3日 · 最新被捕的5名「光城者」成員共4男1女,年齡介乎15歲至37歲,當中包括3名分讀不同學校的學生。 他們昨晨分別在黃大仙、九龍塘、秀茂坪及西灣河區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上門拘捕。 警方指,被捕5人俱與7月5日偵破的「光城者」企圖發動恐怖襲擊案有關,目前全部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四條「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被通宵扣查。 「光城者」製彈謀恐襲案被捕疑犯. 地盤工助購製炸彈原料. 據悉,警方相信昨日被捕5人中兩人是「金主」,分別為17歲姓楊女學生,以及任職英皇集團物業管理部經理的37歲林志明;其餘被捕3人,包括28歲姓黃男地盤工、19歲姓鄭男學生和15歲姓羅男學生,分別負責協助購買製造炸彈的原料,以及協助放置炸彈等。
2021年5月7日 · 警方調查期間,發現部分人是學生「抗爭」組織「光城者」成員,早前涉嫌於網上發布涉嫌違反國安法當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的留言,包括今年二月二日在某單位內發布有關訊息,警方國安處人員隨即接手,再搜查多所住宅,拘捕另外三名同是「光城者」成員,包括兩男一女,連同相關證物帶署。 據了解,有律師在眾人被捕後,前往警署提供協助,得知被捕七人中,有五人涉違反國安法須扣查。 而「光城者」亦於昨日凌晨在facebook留言,承認有成員被捕,強調不會退縮:「在艱彌厲,戰鬥到底。
2023年12月28日 · 本土極端團夥「光城者」涉嫌在香港不同地點策劃炸彈襲擊,多人被捕及起訴。 其中主腦之一「連儂哥」何裕泓,連同另外2名已認罪被告,今日(28日)於高等法院分別判囚2年半至6年。 被告何裕泓(19歲)承認一項「串謀恐怖活動罪」;郭文希(20歲)及張昊揚承認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案發日期均為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其中何及張被判囚6年,早已認罪的郭,則被判囚2年半。 至於同案另一名尚未正式答辯的被告,24歲陳凱量,預計將於下午在高等法院提訊。
2023年12月28日 · 組織「光城者」涉嫌策劃以炸藥破壞政府設施,當中8人被捕及被起訴。 高院今(28日)分別處理其中4人的案件,當中2人於早前已分別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作為交替控罪的串謀導致爆炸罪,另1人於今日承認該條交替控罪,3人最終被高院法官李運騰判監2年半至6年。 李官形容當時社會氣氛可輕易扭曲人的道德判斷,各被告無疑參與了一個邪惡計劃,行為近乎宣戰,且令社會陷於極大風險;餘下1人則於下午提訊,控方終止檢控他,故訴訟完結。 兩名早前已認罪的被告分別是女生郭文希(21歲)及男生何裕泓(19歲),何承認於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在香港組織、策劃或實施等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郭則承認在同一時段,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非法及惡意藉爆炸品導致爆炸,何最終被判監6年,郭則被判監2年半。
2021年7月6日 · 組織「光城者」被指企圖策劃本港恐怖襲擊,警方昨日(5日)拘捕9男女包括中學生及大學管理層人員、中學職員等人。 今早(6日)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交代案情指,被捕人士涉嫌製造土製炸藥TATP,計劃於海底隧道、鐵路、法庭及垃圾桶等地發動炸彈襲擊,意圖造成人命傷亡。 李桂華稱該組織分工精密,包括有金主、勘察組及製造炸彈的小組等。 據了解,被捕大學管理層及中學教職員提供資金,予中學生策動恐怖襲擊。 另外,警方發現組織招募打算離開香港的中學生去犯案,更企圖協助他們犯案後逃到國外。 該組織租用尖沙咀彌敦道一賓館單位,用作爆炸品實驗室及儲存化工原料。 行動中,警方檢獲製造TATP的儀器、少量炸藥、製造土製炸彈的化工原料,以及大量疑施襲時所用的通訊器材、氣槍、行動計劃書、約8萬港元等證物。
2023年5月25日 · 據點新聞報道,本土極端團夥「光城者」涉嫌在香港不同地點策劃炸彈襲擊,多人被捕及起訴,其中主腦「連儂哥」何裕泓本月初在高等法院承認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5人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獲控方接納。 高院法官李運騰今(25日)先處理其中4人的判刑。 李官在聽取辯方求情後,判處其中1人監禁5年8個月,其餘3人則判處進入教導所。 另兩名被告則押後9月27日再訊。 6名認罪被告是郭文希(20歲,女)、何裕泓(19歲,男)、歐文(21歲,男)、姓陳男生(17歲)、姓羅男生(17歲)及蘇穎貞(19歲,女)。
2021年7月13日 · 最新被捕的5名“光城者”成員共4男1女,年齡介乎15歲至37歲,當中包括3名分讀不同學校的學生。 他們昨晨分別在黃大仙、九龍塘、秀茂坪及西灣河區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上門拘捕。 警方指,被捕5人俱與7月5日偵破的“光城者”企圖發動恐怖襲擊案有關,目前全部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四條“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被通宵扣查。 地盤工助購制炸彈原料. 據悉,警方相信昨日被捕5人中兩人是“金主”,分別為17歲姓楊女學生,以及任職英皇集團物業管理部經理的37歲林誌明;其余被捕3人,包括28歲姓黃男地盤工、19歲姓鄭男學生和15歲姓羅男學生,分別負責協助購買制造炸彈的原料,以及協助放置炸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