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光城者」7名成員涉擺街站及提倡「武裝起義」,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5名中學生已判入教導所,餘下兩名成年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認為兩名被告鼓吹的「無底線」革命主張,「絕對不可以在這個社會裏出現」,判斷本案「情節嚴重」,採納國安法的「最低刑期」,判兩人入獄5年及5年3個月,未獲認罪後三分之一減刑。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2023年2月9日 · 「光城者」7名成員涉擺設街站及提倡「武裝起義」,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5名中學生判入教導所,餘下兩名男被告則押後至今(9日)於區院判刑,待處理法律爭議。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認為被告鼓吹的「無底線革命主張,絕對不可以在這個社會裏出現,更遑論在這個社會中散播」,判斷屬控罪中「情節嚴重」者,終判兩人入獄5年至5年3個月。
2023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 「光城者」策劃炸彈案 3人認罪分別囚2年半至6年 (14:34) 圖1之1 - 被告張昊揚承認交替控罪,判囚6年。 (資料圖片) 8名男女涉於2021年策劃在法院放置炸彈,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恐怖活動罪,部分為組織「光城者」成員。 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承認國安法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今(28日)於高等法院判他入獄6年,另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的兩人,則分別判囚兩年半及6年。 李官判刑時形容,當時的社會氣氛可輕易扭曲人的道德判斷,各被告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行為令社會曝露於極大風險。 同案4人今年5月承認交替控罪,分別判囚5年8個月及判入教導所。 被指為主腦的何裕泓(現20歲)早前承認國安法控罪,今判囚6年。
明報即時新聞. 「光城者」7名成員涉嫌多次擺設街站及網上提倡「武裝起義」,遭控國安法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6人今(20日)在區域法院認罪,當中4人年僅16至17歲,為首宗涉及未成年定罪被告的國安法案件。 餘下20歲倉務員需時與其代表大律師商討修訂案情,押後至9月9日正式答辯。 辯方提出「串謀罪」罰則受《刑事罪行條例》所限,認為國安法最低刑期不適用於本案,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將同日處理法律爭議。
2023年5月6日 · 「光城者」涉策劃炸彈襲擊案,6名中學生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還押逾1年8個月。 2021年案發時17歲的男生今(6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另5人則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交替控罪。 案情指,17歲男生是主腦,購入工具擬製作炸彈,並招攬多名同學協助,企圖在法院進行恐怖襲擊,引起國際關注及「將社運提升至革命層面」。 各被告繼續還押至5月25日判刑,待索取教導所報告。
2021年7月14日 · 據了解,涉案司機被指是「光城者」的代表,曾與其他人聯絡及邀請他人加入組織,15歲男學生則被指協助放置炸彈。 控罪書指出,3名被告於2021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在香港一同與何裕泓、歐文、一名15歲學生及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 光城者案 相關報道: 警再拘5光城者成員 15歲少年控串謀恐怖活動(7月14日) 3人被起訴周三提堂(7月13日) 警再拘光城者5成員 1金主屬英皇物業部員工(7月13日) 「光城者」炸彈案警再拘5人 其中一名「金主」為英皇物業部員工(7月12日)
2023年5月7日 · 【明報專訊】本案是第三宗涉及「光城者」的案件,包括本案被告郭文希在內的7名「光城者」成員,涉及擺放街站宣揚流血抗爭,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5名未成年者判入教導所,另兩名成年被告則判囚60至63個月,本案被告郭文希正於教導所服刑。 其中兩名「光城者」成員同時牽涉一宗中學爆竊案,兩人認罪後判刑與上述案件一併處理。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