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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 8名男女涉於2021年策劃在法院放置炸彈,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恐怖活動罪,部分為組織「光城者」成員。 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承認國安法控罪,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今(28日)於高等法院判他入獄6年,另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的兩人,則分別判囚兩年半及6年。 李官判刑時形容,當時的社會氣氛可輕易扭曲人的道德判斷,各被告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行為令社會曝露於極大風險。
2023年2月9日 · 2023年2月9日星期四. 「光城者」案兩男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判囚5年至5年3個月 (17:15) 圖1之1 - (資料圖片) 「光城者」7名成員涉擺設街站及提倡「武裝起義」,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5名中學生判入教導所,餘下兩名男被告則押後至今(9日)於區院判刑,待處理法律爭議。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認為被告鼓吹的「無底線革命主張,絕對不可以在這個社會裏出現,更遑論在這個社會中散播」,判斷屬控罪中「情節嚴重」者,終判兩人入獄5年至5年3個月。 今判刑的兩名被告為倉務員蔡永傑(現年21歲、下同)、售貨員陳右津(26歲)。 本案涉及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設刑期分級制,情節嚴重者可處5至10年有期徒刑,情節較輕者則可處5年以下刑期。
明報即時新聞. 「光城者」7名成員涉嫌多次擺設街站及網上提倡「武裝起義」,遭控國安法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6人今(20日)在區域法院認罪,當中4人年僅16至17歲,為首宗涉及未成年定罪被告的國安法案件。 餘下20歲倉務員需時與其代表大律師商討修訂案情,押後至9月9日正式答辯。 辯方提出「串謀罪」罰則受《刑事罪行條例》所限,認為國安法最低刑期不適用於本案,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將同日處理法律爭議。
2023年12月29日 · 【明報專訊】8人涉於2021年策劃在法院放置炸彈,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恐怖活動罪,部分為組織「光城者」成員。 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早前承認國安法控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而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兩人分別被判囚2.5年及6年,同案一度還押逾年、時年24歲「光城者」被告則獲撤控,當庭釋放(見另稿)。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斥被告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行為「近乎對社會宣戰」。
2023年5月6日 · 「光城者」涉策劃炸彈襲擊案,6名中學生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還押逾1年8個月。2021年案發時17歲的男生今(6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另5人則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交替控罪。
2022年10月7日 · 2022年10月7日星期五. 光城者案被告求情稱早已與組織「割席」 官明判刑 (10:59) 圖1之1 - (資料圖片) 「光城者」7名成員涉嫌多次擺設街站及網上提倡「武裝起義」,遭控國安法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7人早前認罪,其中17歲中五男生需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教導所等報告,押後至今(7日)於區域法院提堂。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去年3月已與光城者「割席」,顯示他在被捕前已有悔意,望法庭考慮判社服令。 案件押後明天判刑,其間所有被告繼續還押。 4男3女被告依次為阮姓中六男生(現年17歲,下同)、倉務員蔡永傑(20歲)、16歲少女、梁姓中五女生(17歲)、售貨員陳右津(26歲)、姓蔣周的中五男生(17歲)及中六女生郭文希(19歲)。
2022年11月11日 · 明報即時新聞. 「光城者」7人涉嫌策劃炸彈襲擊,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以及「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交替控罪,最年輕兩被告僅15歲。 涉案女學生今(11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李運騰拒絕。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將於明年3月處理涉案6人的答辯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