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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21日 · By admin. 2024-03-21. 香港2024年3月21日 /美通社/ -- 2024年3月20日,香港經濟學會聯同全球經貿交流 (GBX)和嶺南大學潘蘇通經濟政策研究所舉辦了一個房屋政策和香港經濟的研討會暨午餐會。 席上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先生跟約70與會者分享了特區政府在房屋政策的工作。 大家對特區政府對增加房屋供應和改善公營房屋質素的努力都認為毋庸置疑,印象非常深刻。 戴副局長指特區政府成立了解決公小組,提出取締不合最低標準房方法。 此外,實施了劏房租務管制後,政府也並會繼續加強執法力度,保障劏房租戶權益。 除了處理劏房問題,而政府也致力增加短期供應,包括 2.1萬個過渡房屋單位,及3萬個簡約公單位,冀讓住在惡劣居住環境的市民可以有改善生活環境的選擇。

  2. 2024年2月28日 · 香港政府放大招! 樓市零辣招”、優化港股交易機制減免税收... By admin. 2024-02-28. 今日, 香港特區政府發表2024至2025財政年度特區政府《財政預算案》。 針對樓市、股市現行情況,香港政府做出以下重磅決定: 1)即日起撤銷所有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取消2010年以來推出新住宅印花税、買家印花税及額外印花税。 2)港交所已就建立庫存回購股份機制、在惡劣天氣下維持市場運作等徵求市場意見,目標是今年中落實。 3)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將獲豁免繳付印花税,預計政府每年收入減少約10億港元。 4) 考慮到部分行業和市民仍面對經濟壓力,以及政府今年的財政狀況,為企業、個人進行減税。 今年經濟繼續擴張.

  3. 2024年2月29日 · 根據香港《二零二四至二五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顯示,即日起撤銷所有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所有住宅物業交易都無須再繳付額外 印花税、買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 而這是自2010年來,香港首次取消所有住宅物業交易的額外印花税、買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據估算如果是超級豪宅,最多能節約千萬元的“辣税”。 實際上,從去年開始香港就多次釋放出提振樓市的措施,但方式都還相對比較温和。 比如去年6月,為吸納世界各地的人才長遠留港發展,壯大香港的人才庫,香港對非永居民置業轉永後可申請退買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 同年7月香港金融管理局宣1500萬港元或以下的自用住宅物業的首付降至三成,1500萬港元以上至3000萬港元的自用住宅物業首付降至四成;

  4. 2023年11月17日 · 14號文明確兩大重要目標: 第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讓工薪收入羣體逐步實現者有其,消除買不起商品住房的焦慮,放開手腳為美好生活奮鬥。 第二,推動建立房地產業轉型發展新模式,讓商品住房迴歸商品屬性,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推動房地產業 ...

  5. 2024年4月19日 · 根據香港媒體消息,龍光與合景泰富合作開發的香港豪宅項目凱玥THE CORNICHE,近日火速加入市場戰線,推出16夥實用面積1956及2247平方呎的四房海景大宅,凱玥項目上載最新成交記錄顯示於4月19日當天售岀8夥,均為過半億單位,套現近4.7億港元。 凱玥項目位於居港島南區顯赫地段背山面海總銷售面積超67萬平方呎有6座住宅大樓合共提供295夥户户實用面積逾1000方呎享有獨立電梯大堂為迄今罕見的國際級度假式海景臨海大宅項目。 目前,業界普遍認為,香港樓市政策效果顯著。 根據美聯物業監測,2024年3月,香港新房成交按環比增長14.5倍,創下自1998年以來的單月新高。

  6. 2023年9月7日 · By admin. 2023-09-07. 明確了,保障房套利將很快會被徹底堵住。 近兩天(9月4日),國務院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國家高層在會議上對保障性住房作出明確要求。 會議上,高層強調保障性住房重點針對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羣體及政府引進人才,按保本微利原則配售。 保障性住房要實施嚴格封閉管理,不得上市交易。 雖然暫時只是會議強調,但從過往住房政策實施的結果來看,這種級別的會議,傳遞出的信號最終基本都會落地執行。 比如7月,在上半年金融統計數據新聞發佈會上,央行高層表示“支持和鼓勵商業銀行與借款人自主協商變更合同約定”,8月便落地降房貸利率政策。

  7. 2024年3月27日 · 2024-03-27.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建委官網顯示,3月27日,一則名為《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吿》已處於失效狀態。 對此,北京市住建委迴應媒體稱,消息屬實, “離異3年內不得京內購房”限購政策從今日起被廢止 。 這意味着, 今後離婚後購房不再受離婚年限限制,只要其他資格達到要求即可購房 。 據悉,該文件發佈於2021年8月4日, 2021年8月5日起施行後至今,曾規定“北京市內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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