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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公務員宣誓/簽署聲明是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並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要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公務員宣誓/作出聲明的要求. 常見問題. 問1: 所有公務員都須要宣誓或簽署聲明嗎? 答1: 所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均須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所有公務員均須簽署聲明,獲任命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公務員並須宣誓,誓詞內容與聲明相同。 問2: 為什麼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 答2: 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 所有公務員均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責任。
1.1 公職人員作出宣誓,表示對政府及其下機構效忠,屬具法律約束力的聲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包括立法會議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區")。公職人員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最近作出決定, 訂明立法會議員在若干情況下1,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而一經依法認定,相關議員即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另一方面,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政府要求新入職公務員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 2 目前,當局正敲定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宣誓或作出聲明的相關安排。
2021年1月15日 ·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一月十五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公布為二 二 年七月一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的要求。.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所有在二 二 年七月一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2021年1月15日 · 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要求公布. 2021年1月15日. 公務員事務局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公布為去年7月1日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要求。 他們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在部門發信四星期內簽妥並交回,擔任部門首長等高職者並須宣誓。 該局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也是政府和社會對他們一貫的期望和要求,所有公務員均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基本責任。 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是對其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並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2020年10月13日 · 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向各部門發出通告,公布就所有在二 二 年七月一日或之後聘任為公務員的要求,即在此日期或以後加入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將要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 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是對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並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要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 這項安排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規定。 如有人員在職期間涉嫌或被裁定違反聲明或誓言,有關個案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包括《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或有關的紀律部隊法例下的紀律行動。
2019年11月27日 · 立法會一題:公務員宣誓.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由容海恩議員代問)的提問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的答覆︰. 問題: 本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在本年十一月四日的會議上,通過本人動議的議案,促請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四)項,發布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行政長官會否行使《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四)項賦予她的行政權力,並參考《宣誓及聲明條例》,制訂政策及發布行政命令,要求所有公務員(包括新入職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以確保公務員上下一致、同心同德,維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