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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推薦 4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行政法教室公務員服從長官命令之解說. 陳誠 國家文官/大學助理教授. 按公務員服務法第一條規定公務員應遵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這就是所謂的依法行政」(可參照行政程序法第四條)、「 ...

  2. 由於公務員特殊身分,易於濫用職權而圖私利,因此公務員服務法除規定各種義務外,尚禁止公務員不得有左列各項的行為: (1)公務員對於屬官不得推薦人員,並不得就主管事件有所關說或請託。

  3. 首頁. 活動. 2007-12-17 09:24:20| 人氣5,33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行政法教室公務員的定義與範圍.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這是筆者上課內容的片段係由筆者口述並由就讀東吳大學政治學系的家慧同學協助整理而成謹因教書授課之需將其掛置於教學網站上…… 有關公務員的定義應該如何下筆可先參考德文Beamte的意涵亦即to be the arm of state,也就是說,成為國家之手臂或工具者即屬公僕或謂公務員。 更精確的說,所謂的公務員之學理定義應為:「國家機關法定職務擔當人」。 (儘管有些人成為國家機關法定職務之擔當人後,並無職權可言。 )又必須注意的是,前開學理上公務員之要件有三:

  4. 行政法教室:政治中立與行政中立法.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行政法教室:政治中立與行政中立法. 陳誠 大學助理教授/曾任國家文官. 所謂「行政中立/政治中立」 (political neutrality),一般係指政府文官體系中的公務人員在為民服務時,應該公正、平衡且 ...

  5. 有關「停職」之相關規定. 壹.公務人員在那些狀況下會被停職. 一.公務人員考績法. 考績應予免職 (年終考績丁等或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18) 二.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 ...

  6. (上圖:公務員宿舍內部,黃家龍攝影) 如果“to be or not to be”(生存與否)是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所表現的人生最大困惑,那麼,“to 拆or not to 拆”(拆與不拆)也許就是這個城市近幾年的最大矛盾。繼下環街市、藍屋仔、

  7. 本篇短文行政法教室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案例解析係以具體事例作為寫作基礎既可作為筆者之上課教材也可以作為解說公務員之法定義務的具體案例....... 壹、案例緣由. 現任鐵路警察局長王隆在2010年6月30日,宣稱「業已請假」而為國民黨提名之新北市長「擬參選人」朱立倫公開站台(於朱在永和保福宮參拜之際,王隆上台力挺朱立倫,為他公開造勢、舉手表態支持),此舉是否符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法令之規範? 當然,王隆在擔任鐵路警察局長之前,亦為朱立倫在桃園縣長任內所拔擢而任命的前桃園縣警察局長,與朱立倫曾有公私情誼存在。 但身為高階文官的王隆,如今又公開為朱站台,面對外界質疑卻僅略以「業已請假」在案;但公開站台輔選已屬事實,明顯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法令,該如何處置? 即屬重要之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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