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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公共邨(音:cūn,亦作“村”,“邨”乃“村”的异体字),简称公屋。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惟以前者占大多数,本文亦针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其前身兴建的公屋。香港约有三分一居民、即200多万人居于房委会的67万个,及房协的15万个出租公屋单位。

  2. 华富邨是中国香港最著名的公共邨之一,位于香港岛南区瀑布湾,邻近贝沙湾、置富花园、鸡笼湾等。华富邨分五期落成,首期于1967年11月落成。高峰时人口有50,000人,现只有高峰时的一半。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即现在的香港房屋委员会)于1963年宣布兴建华富邨,是当时计划兴建的十个廉租邨 ...

  3. 公共房屋是政府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的住宅。由政府出资兴建和拥有业权,以廉价租金出租予居民。中国大陆称为廉租房,中国香港称为公共邨(简称公屋),中国澳门称为社会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简称国宅),新加坡称为组。也叫合租房。

  4. 居者有其计划(简称居屋计划;英语:Home Ownership Scheme)由前 香港 总督麦理浩爵士于1970年代所推行,原意是为一些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 楼宇 ,又不合资格(或不愿意)入住 公屋 的市民提供另一种选择。. 此计划内兴建的苑称为居者有其屋屋苑,通称居屋。.

  5. 秀茂坪 邨旧称秀茂坪 徙置区,原本兴建了44座第三至第六型徙置大厦,在 1964年 至 1973年 间入伙。 第1至17座为第三型徙置 大厦,第19至41座为第五型徙置大厦,第42至45为第六型徙置大厦。不设第18座。当时房委会将 秀茂坪 邨分为4个邨管理。 1984年,秀明楼落成,使 秀茂坪 邨 公屋 数目增至45座。

  6. 长安邨(毗邻长发邨与青宏苑)是中国香港的一个公共邨,位于新界青衣岛北面近青衣机铁站,共有10座楼宇,属青衣岛第二大的公共邨。约于1980年代中期开始兴建,于1987年开始入伙,由香港房屋委员会管理,其后于1998年在租者置其计划(第一期)把单位出售给所属租户,现已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7. 邨前身是一个很大的 木屋 区,其后政府清拆木屋区并兴建苏邨,该邨的兴建工程分数期落成,全部建筑于于 1960年 至 1963年 间建成,共有16幢楼宇,共占地 7.8 公顷。 当中“枫林楼”、“丁香楼”、“金松楼”、“绿柳楼”及“樱桃楼”更是香港首批“Y”型设计的公屋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