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房屋署寫4人家庭的資產是375,000元但公屋聯會卻是133000 哪個才是真正的? 更新 2: http://www.hkph.org/main/policy/000SRA.html 這網址列是1330000 ,什麼?? 更新 3: 那即是,現在如已在公屋居住,而非申請中的,即資產淨值上限為1330000元?

  2. 1我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5款規定所謂約定專用部分即公寓大廈集合住宅共有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2所以約定專用部分專用權是指特定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區分所有物共有部分或其基地或法定空地的特定部分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住戶規約」 (以下簡稱:規約)取得排他的使用收益權 (專用使用權) (註1)。 3、我國《民法》第799條第3項後段也規定:「……共有部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經規約之約定供區分所有建築物之特定所有人使用」。 4、關於「約定專用權」在實務上最常見的例如:約定屋頂平台、露台由特定區分所有權人單獨使用,法定空地的部分由特定的區分所有權人單獨使用。 六、 運用約定專用權,尚應注意以下三點:

  3. 於民事訴訟法已有第四十條第三項:「非法人之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有當事人能力規定之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更於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明文規定:「管理委員會有當事人能力」,明文承認管委會具有成為訴訟上當事人之資格得以其名義起訴或被訴就與其執行職務相關之民事紛爭享有訴訟實施權並於同條例第六條第三項第九條第四項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三條第三款但書規定其於實體法上亦具享受特定權利負擔特定義務之資格賦與管委會就此類紛爭有其固有之訴訟實施權

  4. 經查依據台電公司當時之規定必須所有住戶百分之百同意小公電分攤才行何以目前本大樓住戶會微詞小公電分攤戶數 ? 依法台電公司不可會核可未經百分之百住戶同意小公電分攤申請! 經查終於在96年台電公司表示相關申請程序已有修正只要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通過即可申請小公電分攤』。 四、目前有沒有住戶沒有參與到『小公電分攤』? 由於區分所有權會議,有住戶宣稱『有人沒分攤到小公電的電費….』! 故本屆管委會…經詢問台電人員表示,要不參與小公電分攤只有一種可能,就是該住戶於本社區申請小公電分攤前因為未繳電費而被斷電,因為在台電公司的資料庫中沒有其用電紀錄因此才有可能不被採計小公電分攤。 五、『小公電分攤』為何是以戶計價,而非依照坪數收取?

  5. 2010年12月6日 · 不過,如果交後發現坪數與契約記載的坪數差距範圍過大,例如買32坪的預售,結果只交付24坪的房子,不足部分已達25%,因建築技術容許誤差範圍在3%,個人認為此種情形已不在前開雙方約定之找補條款之所得解決的範圍內,應回歸民法規定,認為業

  6. 2010年8月27日 · 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所以,現在公寓大廈住戶家中若有12歲以下兒童,是可以裝設「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如坊間所見之隱形鐵窗等設施,以達防墜護兒之效果。

  7. 2013年9月24日 · 廁所不通、高雄馬桶不通). 首先來瞭解一下老舊公寓管路配置的基本概念!. 一般老舊公寓管路配置一樓浴室排水、馬桶糞管是獨立使用,二至五樓的浴室排水及馬桶糞管分層分開使用後再匯集成二支公共管路,經過管道間排水則流至水溝或銜接下水道,糞管則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