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3月28日 · 2006年. 3月19日公民黨成立 香港中文大學 關信基 教授出任黨主席、 余若薇 議員任黨魁創黨成員逾百人3月31日公民黨發表首份政策立場書:《締造可持續及開放的電力市場》。 5月下旬公民黨首次外訪考察前往 台灣訪問當地朝野官員及議會代表6月23日特區政府堅持撥款興建新政府總部公民黨連同專業團體及民間組織則提出反建議要求當局關注工程項目引發的環境及規劃問題。 7月1日:參與 七一大遊行 爭取 2012雙普選 。 8月2-5日:立法會審議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立法,公民黨 吳靄儀 議員連同其他民主派議員合共提出超過四百項修正案,但全部均被建制派所否決,經過五十多小時辯論後,全體民主派議員離場,抗議法案內容侵害人權。

  2. 2006年. 3月19日公民黨成立 香港中文大學 關信基 教授出任黨主席、 余若薇 議員任黨魁創黨成員逾百人3月31日公民黨發表首份政策立場書:《締造可持續及開放的電力市場》。 5月下旬公民黨首次外訪考察前往 台灣訪問當地朝野官員及議會代表6月23日特區政府堅持撥款興建新政府總部公民黨連同專業團體及民間組織則提出反建議要求當局關注工程項目引發的環境及規劃問題。 7月1日:參與 七一大遊行 爭取 2012雙普選 。 8月2-5日:立法會審議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立法,公民黨 吳靄儀 議員連同其他民主派議員合共提出超過四百項修正案,但全部均被建制派所否決,經過五十多小時辯論後,全體民主派議員離場,抗議法案內容侵害人權。

    • 賴仁彪(末任)
    • 梁嘉善(末任)
    • 背景
    • 案件原告
    • 各界反應
    • 最低工資條例疑慮
    • 高等法院原訟庭判決
    • 四大關卡論
    • 立法會討論
    • 2011年香港區議會選舉
    • 律政司請求釋法
    • 終審法院判決

    香港的外傭絕大多數來自印度尼西亞及菲律賓。在2010年3月31日,在香港工作的外傭合計有273,609人。 2010年12月,3名外傭經法律援助署聘任彭思帝理律師行為代表,以香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為首,協助3個菲律賓外傭及家庭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對於在香港連續工作滿7年的外籍家庭傭工不能因此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限制,認為該條文抵觸《基本法》第24條列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定義之一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條文。其中一宗案件於2011年8月22日開審。有報道指特區政府內部在開審前已估計政府有8成機會敗訴。 根據《入境條例》第2條(4)(a),在任何期...

    首宗訴訟的原告Evangeline Banao Vallejos在1986年來香港當家庭傭工,2010年申請法律援助提出司法覆核。有報道指如果她成功取得居港權,就可以申請她的丈夫、5個子女及9個孫兒共15人來香港定居。

    由於被法律援助署委派的李志喜是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加上案件使人聯想起先前有公民黨成員參與的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案,引起一些輿論批評公民黨「禍港」。此外,代表入稟人的律師之一帝理邁(Mark Daly)是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有周刊指他也曾經是公民黨黨員。香港《文匯報》有評論指「公民黨操弄外傭居港權的行徑已經激發眾怒」,又指公民黨欲藉此開拓外傭票源。 公民黨反對把「外傭爭取居港權」事件中的基本法條文爭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認為應尊重香港法院的判決。截至2011年10月,公民黨未有明確表示該黨在政策上是否支持外傭應享有居港權。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反對外傭居港權,並在社交網站Facebook建立「反對外傭永久居留權關注社群」專頁。 有報道指特區政府估計如果政府敗訴,會有10萬外傭...

    有外傭僱主擔心,如果外傭取得居港權,會得到與本地人相同的法定最低工資保障,薪金會大升,僱主為了減少負擔,就會被迫解僱有居港權的外傭。不過《最低工資條例》(香港法例第608章)第7條已列明該條例不適用於免費居於工作住所的家庭傭工。可是外傭組織「亞洲外傭協調機構」已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爭取外傭也可享有每小時28港元(2011年)的最低工資。

    2011年9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就上述首宗司法覆核宣判,法官林文瀚裁定《入境條例》限制外傭申請居港權的條文違反《基本法》。 案件宣判後,民建聯、自由黨、香港工會聯合會、工商專業聯盟表示對判決失望,民主黨及民協亦表明反對外傭享有居港權及支持政府上訴。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建議政府提請人大釋法。香港職工會聯盟及香港人權監察則歡迎法庭裁決。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認為公民黨對事件「難辭其咎」,批評公民黨「淡化事件嚴重性,繼續誤導市民」。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承認外傭居港權案導致公民黨面對極大民憤。 2011年10月2日,超過1000人參加由民建聯發起的「反對外傭享有居港權」遊行。10月9日,超過2000人參加由「愛護香港力量」發起的「全港市民聲討公民黨大遊行」,反對外傭居港權,主辦者稱有1萬人參加。 2011年...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在2011年8月13日稱現行的《入境條例》已設有審核居港權申請人的「四大關卡」,可以排除外傭取得永久居港權。 所謂的「四大關卡」,指《入境條例》附表1規定入境事務處可要求非中國籍的永久居港權申請人提供以下四項資料: 1. 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 2. 其家庭的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香港; 3. 他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維持他自己及家人的生活; 4. 他是否已按照法律繳稅。 梁家傑認為即使外傭在司法覆核勝訴,絕大多數外傭也會因為不符合該四個條件而不會獲得永久居港權。梁家傑在一封公開信中指《入境條例》附表條件「包括有否在港納稅、有否在港持有物業、家庭成員是否在港等等」。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認為梁家傑所說的「四大關卡」與《入境條例》附表原文不符,批評梁家傑「偷換概念,指鹿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在2011年10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不具法律效力的議案,動議「立法會反對外傭享有香港居留權」。 黃定光稱99%的民意反對外傭享有香港居留權。公民黨的梁家傑認為議案是「肆無忌憚的立法機關向司法機關施壓行為」,會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公民黨對此感到十分憤怒和遺憾,亦表示強烈反對」。梁家傑又批評政府在過去數個月與建制派在外傭居留權案上合力演出「自編自導自演的釋法鬧劇」。 謝偉俊認為已有終審法院關於居留權的「四大案例」:吳嘉玲案、莊豐源案、Fateh MUHAMMAD案及Prem SINGH案在前,外傭居港權案按照普通法處理的結果可想而知。他認為「在數害取其輕的情況下」,恐怕「釋法便是最終、最恰當和最佳的解決方法」。 林大輝批評外傭居留權問題「弄得社會滿城風雨、人心惶惶,...

    在2011年11月6日的區議會選舉中,被外傭居港權爭議困擾的公民黨遭受挫敗,議席從選舉前的12席減至7席,而明確支持外傭爭取居港權的社會民主連線、人民力量及香港職工會聯盟則幾乎全軍覆沒,僅有人民力量可取得1席。職工盟的李卓人在元朗富恩選區敗選後,承認外傭居港權爭議是他敗選原因之一。 反對外傭居港權的民建聯是這次選舉的大贏家,該黨主席譚耀宗認為外傭居港權爭議是取勝的原因之一。

    2012年12月13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證實,律政司已向終審法院建議就外傭居港權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他解釋,律政司希望藉外傭案件請求終審法院考慮依法《基本法》第158條第3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尋求釋法,澄清人大常委會1999年釋法的法律效力,從而解決外傭及雙非居港權問題。他不認為有關建議會影響司法獨立,亦不認同律政司做法會為法治帶來暴風雨。

    2013年3月25日,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駁回外傭的上訴,裁定外傭爭取居港權敗訴。判詞指出,外傭在港居留的性質極具限制性,合約限制他們只能服務指定的僱主,並不得從事其他工作,且外傭來港前已經知悉其目的並非以香港為定居地,因此並不乎合《基本法》第24(2)(4)條的「通常居住」定義的解釋,《入境條例》沒有違憲。同時,法院的判決亦拒絕了政府的提請人大釋法請求。判詞指出,雖然外傭居港權一事,涉及中港關係的事宜可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但根據《基本法》第158(2)(3)條,法院可自行解釋自治範圍內的法律條款及對《基本法》的其他條款,因此沒有需要提請人大釋法。

  3. [1] 背景. 香港的外傭絕大多數來自 印度尼西亞 及 菲律賓 。 在2010年3月31日在香港工作的外傭合計有273,609人。 [2] 2010年12月3名外傭經 法律援助署 聘任彭思帝理律師行為代表,以香港 資深大律師 李志喜 為首協助3個菲律賓外傭及家庭入稟 香港高等法院 申請 司法覆核 ,要求推翻 香港法例 第115章《入境條例》對於在香港連續工作滿7年的 外籍家庭傭工 不能因此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限制, [3] 認為該條文抵觸《基本法》第24條列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定義之一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條文。 [4] 其中一宗案件於2011年8月22日開審。

    • (2013) 16 HKCFAR 45
    • Vallejos Evangeline Banao 訴 人事登記處處長及人事登記審裁處, Domingo Daniel L. 訴 人事登記處處長及人事登記審裁處, (FACV 19 and 20/2012)
  4. 香港外籍家庭傭工 (簡稱 香港外傭 )是指在 香港 工作的 外籍家庭傭工 ,佔 香港人口 達3%,其中絕大部份是 女性 。 2005年香港共有223,394名外籍家庭傭工其中53%來自 菲律賓 ,43%來自 印尼 ,2.05%來自 泰國 。 [1] [2] 截至2019年香港共有 399,320 名外籍家庭傭工其中55%來自 菲律賓 ,43%來自 印尼 ,其他地區佔2% (主要來自孟加拉和尼泊爾) [3] 。 由於香港法例規定外傭必須與僱主同住,他們居住在僱主的家裡,負責為僱主處理各種 家務 ,例如煮食、清潔及照顧老人小孩等,自2022年10月1日起,法定的外傭最低工資為$4,730元。 僱主需同時提供免費膳食,或每月不少於$1,196元的膳食津貼。 常用名词.

  5.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梁家傑, SC (英語: Alan Leong Kah-Kit ,1958年2月22日 — ), 廣東 江門市 新會區 人,1980年代中期加入香港 資深大律師 ,前任 公民黨 主席、黨魁及副主席(內務)、 香港立法會 議員、 泛民會議 及前 香港大律師公會 主席,代表 九龍東 。 [3] 2014年度 香港立法會 工務委員會主席(負責批核政府建築工程 收 支 )。 在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 與官員對質著稱,任內參與調查 廉政專員 湯顯明 隱瞞應酬帳目案、 旅遊事務署 盛事基金 亂花公款案等。 梁家傑任公民黨副主席時,曾參加 2007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 ,稱「要顯示小圈子選舉的不公義」。

  6. 外佣居港权争议 指在 香港 连续工作满七年(假设忽略政府规定每次合约完结后需离开香港的短暂期间)的 外籍家庭佣工 ,是否可以根据《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24条而拥有资格申请成为 香港永久性居民 的争议。 2011年的外佣居港权 司法复核 案引起 香港社会 广泛关注,因为如果外佣一方胜诉并成为 案例 ,有可能引致数以十万计的外佣及其家人取得永久居港权,动摇香港当前的外佣政策,甚至改变香港的 人口结构 。 如果特区政府最终败诉后不采取“截龙”措施限制外佣连续工作年期,符合资格取得居港权的外佣人数将会不断增加。 2013年3月25日, 香港终审法院 在外佣居港权案的主要诉讼“Vallejos诉人事登记处处长”判决政府胜诉。 [1] 背景 [ 编辑]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