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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 0 收藏 0 轉貼 0 訂閱站台. 公務人員俸給之起敘 (敘薪、換敘、核敘、降敘、晉敘)等相關規定. 主要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 (一)初任各官等職務人員,其等級起敘規定如下: (§6Ⅰ) (1)高等考試之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之一等考試及格者,初任薦任職務時,敘 ...
留職停薪之相關規定 (930115修正第4條) 一.法令依據:.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 (§28之1) (二)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二.留職停薪人員定義:. 係指公務人員因育嬰、侍親、進修及其他情事,經服務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並於規定期間屆滿 ...
有關「停職」之相關規定. 考績應予免職 (年終考績丁等或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18)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13Ⅱ) 違反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13Ⅳ) (根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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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公務人員調任機要職務時,適用何種規定核敘俸級?
公務人員本俸及年功俸之晉敘依何規定?
試用人員俸級如何起敘?
出缺之職務留職停薪者,其職務加給、專業或技術加給如何支給?
本篇政府再造的新公共管理觀點,係以台灣的新政府運動為例,配合上課講義需求所做的彙整與登載,有興趣者,可以參考看看......全文如下:. 中華民國行政院早在民國87年1月2日第2560次行政院院會中通過「政府再造綱領」,並成立「組織再造」、「人力及服務 ...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石素梅上午在立法院財委會備詢時表示,公務人員去年已調過薪,為共體時艱,今年不考慮調薪。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3日審查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計長林慶隆報告,行政院各相關官員備詢。
其適用要件及時機為:一、已依第一項規定受停職處分;二、經依法再度參選並當選原公職;三、有宣誓就職之事實。 上開要件均具備者,方可排除同條第一項之規定。 又其立法意旨係考量依同條第一項停止職務且未復職者,此時因其任期屆滿經依法參選再度當選原公職並就職者,其新任職務是否再依第一項規定停止職務,滋生疑義,基於法律既無限制其不得參選原公職,殊無在其當選並就職後,復以原相同的停職依據,再度停職之理,爰予明文規定。
行政法教室:中央、地方行政機關組織的準則性法規問題. 陳誠 大學助理教授/曾任國家文官. 筆者記得任職國家文官期間,「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實務見解係定位為中央法規命令)的草擬者,曾告訴我:. 該準則係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