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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8月6日 · 话你知 | 随岁数累积分数. 现时未满58岁的单身人士申请公屋,一般只能循“配额及计分制”累积分数,在符合所有申请公屋资格下,累积分数愈高,便会愈早获得编配公屋单位。 在计分制下,18岁申请者将获0分,19岁获9分,如此类推,每一岁加9分;申请者年届45岁时,可获一次性额外分数60分。 此外,申请者在登记申请后多等一个月可多得1分,但若申请者居于公屋单位,会被扣30分。 截至今年7月1日,非长者一人申请者累积分数达到441分,才获安排资格审查,换言之,若18岁就开始申请公屋,最快要到39岁才获安排资格审查,轮候时间长达21年,若其本身居住公屋,轮候时间更长。 而房委会每年最多有2200个配额予非长者单身人士。 透视镜 | 反思“躺平”现象.

  2. 2 小時前 · 在该计划下的7个已申请的个案中,可以提供约2.8万个私营单位,容纳居住人口超过7.8万人。 不过,该计划涉及项目的进度仍有不确定性,因所有申请均未完成或进入法定规划及地政程序,此阶段需要面对公众质询,而洽商换地与补地价协议等重要关口仍有待通过。

  3. 2021年11月26日 · 终审法院维持了上诉法庭的说法,并强调,基本法第40条并不要求将“传统权益”追溯到1898年前,原因有三:一者,港英政府推出的“丁屋政策”并没有覆製1898年前的体制;二者,“丁屋政策”在港英时期经历了许多变迁,至1990年,此项政策业已成为港英管治的一项传统,“丁权”被视为传统权益不在于“丁权”本身可追溯至1898年前,而在于“丁权”的受益者限于1898年前定居于“新界”乡村的传统人士的父系后裔;三者,基本法旨在处理从港英时期到回归后香港管治的延续性,而不是从大清年代到特区年代的延续性,主权者并无意图复原“新界”在1898年前的状况。 (判决书,第47-50段)

  4. 2024年7月23日 · 吁降券商参与理财通门槛. 就港交所于9月23日“打风不停市”交易新安排,李惟宏认为银行未能在恶劣天气下处理实体支票交收和结算的情况并不理想,建议参考海外例子,通过上传实体支票进行线上处理,让处理时间与电子支票看齐。 并建议下调股票印花税,如单边收取0.05%与内地看齐,借此提升港股的竞争力及促进高频交易活动。 同时,优化互联互通方面,李惟宏认为,监管机构将其给到合资格证券公司参与方向性是好的,但现有5亿元交易额及一些特定产品的要求,很多中小型券商都未能满足要求。 他建议,监管机构与内地监管部门进一步商讨,增加更多的灵活性,并调低合资格香港券商的入场门槛,亦都可以研究将理财通2.0扩容至服务领域。 李惟宏强调,目前理财通的痛点在操作上,两地人员未能互相推广产品。

  5. 2024年7月17日 · 此外,证监会其后会就某些与无纸证券市场相关的费用设置上限,包括由股份过户处收取的转让费用、去实物化费用,以及为设立一个供登记人管理无纸化证券新设施而收取的费用,并会另行再咨询公众。

  6. 2021年3月22日 · 实情是现时港人买内地楼,其实很难经银行合法汇款,原因是内地的买卖合同上列明买家已支付三成首期,发展商一般会要求买家先支付三成楼价首期,才会开始辨理各项签约办证手续。 否则签约后,万一遇上买家拖欠首期,就可能无法追讨,或者要经过繁複的法律途径去处理。 发展商要见钱才签约,银行要见合约及办证手续后才汇款,大家这样做都是为了保障自己,又很难说谁是谁非,这条有鸡先定有蛋先的难题,实在难为了一众港澳买家。 如果你是Full Pay并已经把三成首期转到发展商,你可以尝试向内地银行谘询能否运用以上程序,完成余下七成楼款转到发展商。 但未付首期,可能会埋怨我讲了等於无讲。 发展商与银行双方在各取所需,港澳居民如何能合法汇钱到内地购买物业?

  7. 2024年1月17日 · 大律师、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向《大公报》解述,新规落实之后,内地和香港两地法院的民商事判决将互相承认,属一件利民好事。 他举例,现时如果涉及钱债纠纷,内地法院判处某人需要还钱,但某人已经将资产转到香港,债权人唯有拿着内地的判决书跑到香港法院申请执行;新规下,香港法院不用重新审理案件,经过几重核验程序,可以协助债权人,在香港把钱追回来。 马恩国强调,虽然“司法互通”,但内地法院的判决,并不会直接被香港法院承认,仍然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向内地法院申请证明书、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登记、原讼法庭颁布登记令、登记未被作废这四道检验,才得以在香港获得承认。 “就算香港法院承认了判决,也不代表就可以帮当事人或债权人强制执行追回在香港的资产,需要举证某人在香港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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