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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5日 · 六名司理人和三名共同業主不遵從清拆令被判罰款合共逾四十六萬元. 六名司理人和三名共同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月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逾四十六萬元。. 第一宗個案涉及元朗丈量約份第124約其中 ...

  2. 2021年5月31日 · 最新消息. 新聞公報. 兩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分別被判罰款約二十一萬元及十六萬元.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兩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周分別在粉嶺裁判法院及東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約 ...

  3.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BA)條的規定,任何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該條例第24(1)條送達予他的清拆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 完 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4. 2024年1月18日 · 主页. 最新消息. 新闻公报. 两名共同业主屡不遵从清拆令被判缓刑监禁. 最近修订日期: 2024年1月18日. 分享. 两名共同业主由于一直不遵从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发出的清拆令,本月初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各被判入狱三个月,缓刑十二个月。 有关个案涉及大埔九龙坑一幢村屋的地面僭建物,面积约80平方米,该村屋地下连花园由两名业主共同拥有。 该僭建物并无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1)条向有关业主发出清拆令。 由于两名业主一直没有履行清拆令,屋宇署先后于二 一八年及二 二二年提出检控,并在法院被定罪及先后判罚款二万二千二百四十元和三万三千元。

  5. 2024年1月18日 · 新聞公報. 兩名共同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被判緩刑監禁.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8日. 分享. 兩名共同業主由於一直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本月初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各被判入獄三個月,緩刑十二個月。. 有關個案涉及 ...

  6. 2023年12月5日 · 新聞公報. 兩名共同業主不遵從清拆令被判罰款合共逾六萬元. 最近修訂日期: 2024年1月11日. 分享. 兩名共同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上周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共逾六萬元。 有關個䅁涉及大埔丈量約份第5約地段一幢村屋面積約72平方米的天台搭建物,該村屋的頂層和天台由兩名業主共同擁有。 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罰款共六萬二千二百七十元。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五日)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

  7. 2023年7月6日 ·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二萬元。 完. 2023年7月6日(星期四)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屋宇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