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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8月30日 · 食環署在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間,終止3個違反「分租條款」的攤檔租約。其中一個懷疑分租的個案,有市民向公署投訴某外判街市,有攤檔涉嫌違規。公署調查發現,該街市有7個攤檔使用相同招牌X公司,分別由6名人士承租。

  2. 2017年4月17日 · 1. 近年被翻新作新型工廈的荃灣TML廣場,不少單位被發現違反地契條款,擅作辦公室、貨倉及陳列室等用途。 有報道(17日)指,該廈其中一個租客更為水務署工程師總辦事處,疑政府部門「知法犯法」。 水務署回覆《香港01》指,該兩個單位為工程承建商租用予有關顧問公司駐地盤人員,作辦公室之用,正了解是否涉違契,若發現違規問題會立即要求終止租用合約,並安排遷出有關單位。 地政總署則指,該廈入伙至今已發現有51個單位違反地契條款,並向22個業權人發出警告信,4個單位被「釘契」。 水務署疑租用荃灣工廈單位作辦公室。 (香港01記者攝)

  3. 2023年6月13日 · 海旁道多家船廠涉嫌違規利用短租地謀取私利,一直為人垢病,早於2017年已有傳媒報道船廠違規出租泊位,至2019年申訴專員公署曾主動調查相關問題,時任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亦曾就相關事件作回應,指會跟進調查,惟至今違規問題似乎未見改善,且愈見猖獗。 監管不力 變相縱容「租上租」違規行為. 類近的疏忽監管官地租約事件,並非首見。 如作為法定機構之一的香港科技園,旗下用地亦曾爆出連串違反租約事件。 如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向科技園租地設蘋果大樓期間,涉讓一間管理其家族事務的顧問公司在大樓內設辦公室,違反租約橫跨十七年之久;又如過去十年,科技園容許部份投得將軍澳工業邨數據中心的營運商,違規把地段分租圖利、或允許第三方佔用,違反租約限制,均反映科技園監管不力,變相縱容違規,對輸送公帑予他人圖利視而不見。

    • 獨立辦公室
    • 分租劏房
    • 共享工作間或商務中心
    • 在家工作

    獨立辦公室的單位面積較大,除了辦公桌以外,能夠設會議室、展示廳、小型貨存空間等,日後員工數目增長亦無需搬遷。辦公室的設計和裝修可以按照使用需要調整,加入公司和品牌的風格。除了辦公室的設施費用外,還需要承擔每月通訊網絡服務、水電費用等。若公司需要一個漂亮門面,較高的租金當成宣傳費也是不錯的選擇。

    分租劏房單位在香港也十分普遍。1980和1990年代,香港工業非常發達,土地供應亦不算緊張,有不少大型廠房單位建成,由數千呎至數十萬呎都有。現今的需求商業辦公室為主,因此業主都考慮把大單位分間成較細單位出租,換取最高的呎價租金。 分租劏房單位多位於工業區,與商業大廈管理有一定欠缺,加上業主不一定要花大錢作裝修設計,公用地方維修和清潔都是需要注意的。分租單位的空間有限,一般只能用作辦公室,要分間出會議室、貨存空間等,近乎是沒有可能的。與獨立辦公室單位相同,業戶需要承擔每月通訊網絡服務、向業主交付電費等。租金雖然較平,但門面欠佳難以接待客戶之用。若只需要一個辦公地點,也是不錯的選擇。

    共享工作間或商務中心,除了基本的辦公位置外,更可以享用不同的共用設施:如Wi-Fi網絡、影印機、茶水間、會議室、活動室等。雖然或需要額外付費,但可以省卻添置設備的開支。基本的辦公枱椅齊備,只需為員工添購手提電腦就能開工。對初創公司來說,是快速開業的選擇。 共享工作間收費一般以員工人數為單位,公司增加人手時只需多付一人的使用費即可。商務中心和部分共享工作間,或可讓公司選用獨立固定辦公室或坐位,免除朝行晚拆之苦,帶來多一點的便利。 比較分租劏房單位,共享工作間和商務中心的設計和裝修較佳,亦有專人負責行政管理,更可提供秘書服務。對需要間中接待客戶的業務而言,也是不錯的選擇。

    純粹一個工作地點,當然還有在家工作(Home Office)的選擇。最近數周大家也親身體驗過。長遠作為辦公地點,是成本最低的選擇,不過難以聘請員工。要取得客戶對公司的信任,往往也是有辦公地點的較易。 不同的辦公地點各有利弊,老闆們可以因應公司的情況作出選擇。但對初創企業而言,辦公室租金和功能是重要的考慮,共享工作間或商務中心普遍來說是最佳選擇。

  4. 2019年10月24日 · 0. 香港房屋協會今日(24日)公布「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的優化措施,包括容許合資格業主出租整個未補價的單位、與社聯合作以二房東身份委託社會服務機構或社企協助合資格的業主分租單位,並設立網上資訊平台進行配對。 計劃將於11月18日開始接受業主申請,租戶則可於今年12月進行申請。

  5. 2019年7月22日 · 社會新聞. 【01獨家】房協分租計劃擬限一屋最多租兩家庭 涉40萬伙居屋公屋. 撰文:黃偉超. 出版: 2019-07-22 08:30 更新:2019-07-22 09:49. 房協去年9月推出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最快將於7月29日落實涵蓋房委會約40萬個居屋及租置公屋單位,並且同時推出包括杜絕「劏房化」的多項優化性措施。 接近政府消息人士向《香港01》透露,分租計劃會放寬容許把房協及房委會資助出售項目的整個單位出租,惟會嚴格限制業主出租單位的租戶數目,其中無分間房或一房單位,只限租予一個租戶家庭;兩房或以上單位,則只可限租予兩個租戶家庭。

  6. 2019年2月26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房協分租計劃可全租 放寬業主擁單位5年、縮單身租輪公屋年限. 撰文:黃偉超. 出版: 2019-02-26 10:25 更新:2019-02-26 17:44. 房協去年9月推出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至今反應一般,房協正研究多項優化措施,可靠消息指會放寬計劃安排,包括可將整個資助單位出租;合資格業主擁有物業單位年限由10年降至5年或以下;以及縮短非長者一人租客須輪候公屋6年或以上的年期限制;但新安排或不會加入須有年老業主限制。 據悉,房協正與運輸及房屋局商討有關優化措施,冀於今年第一季完成,並且在今年上半年推行;倘一切順利,房委會的未補價資肋房屋包括居屋等亦會納入分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