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1. 刑事偵緝檔案III 相關

    廣告
  2. 經驗豐富的律師提供全面法律意見; 到訪警署會見羈留人士和保釋法律服務

搜尋結果

  1. 2024年4月2日 · 撞車首要應對3個步驟. 根據 運輸署的統計數據 顯示,香港每年的撞車數字約為 16,000 宗 - 17,000 左右,當中約有 14,000 宗屬於輕微意外,而引致意外的主因通常包括不小心駕駛、車輛失控、跟車太貼和不小心轉換行車線等。 其實撞車/交通意外可以分為「你撞到其他車輛/人」、「其他車輛撞到你」和「你撞到其他物件(自炒)」三種情況。 但無論是以上哪種情況以及意外是否嚴重,剛開始的應對步驟都是一樣: 第1步:保持冷靜. 聽來是廢話,但很多人撞車後都會忘記這點,被驚慌或憤怒的情緒主導,變相做錯決定或令情況進一步惡化。 第2步:查看有沒有人報稱受傷. 除了自己之外,也應查看車上的乘客有沒有受傷。

    • 香港九龍觀塘鴻圖道1號37樓15-20室
    • 3113 2112
  2. 2017年7月8日 · 07/08/2017. 任何人在香港駕駛,都必須熟知有關的交通法例,才不會為自己或其他駕駛者及行人造成危險。 這星期,快而保將為你講解各種常見罪行的有關法例 -- 包括危險駕駛、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駕駛,以及在未購備第三者責任保險下駕駛等。 違例駕駛記分制度 (DPS) 包含逾50種交通違例事項,例如危險駕駛 (10分)、不小心駕駛 (5分)、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駕駛 (10分),以及超速 (3、5或10分,視乎速度及其他因素) 等。 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當駕駛者因某項指定的違例駕駛罪行而被定罪時,即須被記錄與該罪行相關的指定分數。 在這個制度下,任何人若在2年內就其所犯的違例駕駛罪行被記分達15分或以上,就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一段時間。

    • 香港九龍觀塘鴻圖道1號37樓15-20室
    • 3113 2112
  3. 2019年8月19日 · 19/08/2019. 嚴重的交通罪行可以判處監禁。 今天的快而保文章中,我們會列出最常見可以判處監禁的交通違規,及每種罪行的罰則。 除了這篇文章外,你亦可以參考道路交通條例了解更多相關資訊。 甚麼交通違規可判處監禁? 香港最常見的五種交通違規事項當中的四項都可以判處監禁,包括危險駕駛、不小心駕駛、酒或藥後駕駛,及未購備汽車保險下駕駛。 現在就來看看以下交通違規的罰則吧。 危險駕駛即沒有合理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行為。 不少交通違規都屬於這個類別。 潛在罰則:最多罰款港幣兩萬元,監禁三年。 賽車. 如果任何人在控制車輛時胡亂駕駛、狂亂駕駛或賽車,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可被監禁。 潛在罰則:監禁兩年。 不遵守交通指示及燈號. 若司機不在「停車」標示前停下來,或衝黃燈,都可被判罰。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17年3月27日 · 27/03/2017. 一年前 ,我們曾報導過有關五名Uber司機因非法載客取酬而被拘捕的案件。 這間以手機程式提供召喚專車服務的公司,在世界各地開展業務只有短短數年,卻已曾受到 多次 挑戰。 在2015年,更遭香港警方落案起訴旗下五名司機非法載客取酬及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上星期,香港裁判法院裁定這五名在上年被捕的司機罪名成立。 這個重大打擊,對Uber將來的業務或會有很大影響。 故此,Uber已為該五名司機提出上訴。 快而保在這個星期,將會談談法庭判決對Uber所造成的影響,以及乘客與司機在未來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合法還是非法? 誰撐誰反? 香港裁判法院在上星期通過裁決時,引用了於1977年為規管被稱為「白牌」的非法的士司機而設的《道路交通條例》。

    • 香港九龍觀塘鴻圖道1號37樓15-20室
    • 3113 2112
  6. 2023年11月29日 · 司機須於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 3 個月內自費修讀並完成 駕駛改進課程。 扣滿 15 分 如在兩年內因觸犯違例事項而被記滿 10 分或以上,法庭可以取消他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首次被取消資格,為期 3 個月;如有再犯,則會被取消資格 6 個月。

  7. >> 違例駕駛記分制度. 為了改善道路安全,香港實施「違例駕駛記分制度」─ 某些交通違例事項會被記分。 任何駕駛者一旦違反交通事項,而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或須繳付定額罰款,即會被記分。 當被記的分數達到15分時,駕駛者可能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一段時期,亦可能會被判處罰款,甚至監禁。 這個制度並不包括所有交通違例事項,只包括對道路安全有直接影響的五十多種違例事項。 每項交通違例的記分,不論是否由同一宗事故所引起,都會作獨立計算。 因此,記分會被累積計算。 當駕駛者被記之分數在 8 分或以上,運輸署會向駕駛者發出一份「違例駕駛記分通知書」,詳列駕駛者所觸犯的違例事項,以及被記之分數紀錄。 駕駛者如在兩年內因觸犯違例事項而被記滿 15 分或以上,便會收到法庭傳票,法庭可以取消他的駕駛資格一段時期。

  8. 2017年8月21日 · 上星期一, 南華早報 這篇報導講述一單因酒後駕駛而令保險失效的案件,上訴庭的裁決,令警方日後不能再同時控告醉駕司機沒有第三者保險。 這對香港駕駛者及其所投保的汽車保險有甚麼意義? 這星期,快而保將會為你講解判決對現行狀況所帶來的影響。 醉駕司機提出上訴. 兩名醉駕司機因不服判決而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袁家寧將兩宗案件一併審理。 兩名被告分別為羅永輝及Gilbert Henry Collins,他們因違反《汽車保險 (第三者風險) 條例》第272章而 被定罪 。 條例指出,當司機體內酒精含量超標,第三保即會失效,所以醉駕司機亦會同時被加控沒有第三者保險駕駛罪。 根據香港法例,所有駕駛者必須至少購備第三者責任保險,當中必須包括最低1億元的第三者人身傷亡保障金額。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