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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6日 · 1990年5月20日頭版城市話題以問答方式講解中國法律常識例如中國有數種拘留方式行政拘留及司法拘留可以把人關上15天刑事拘留方面公安調查期可長達3個月檢察院審核可達個半月法院調查個半月故拘留期可長達半年

  2. 2024年1月31日 ·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立法內容大部分沿用原有法例並稍作修改對於多項新增刑事罪行他說歐美國家最新的國安法律均有處理破壞活動電腦和電子系統活動和防止外國干預本港立法符合國際趨勢。 諮詢期較02年大減 李:社會已有共識. 今次立法公眾諮詢期昨日展開,至下月28日結束,為期不足一個月,較2002年的3個月大幅縮短。 被問到諮詢是否「走過場」,李家超稱今次立法工作認真,會充分考慮市民意見,社會已有共識,期望盡早完成立法。

  3. 2024年3月9日 ·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向本報稱考慮2019年局勢除非新訂定的刑罰更貼近現實否則難以阻嚇當時的各類犯罪手法。 他不相信社會日後平復後,刑期會減低,「不記得任何控罪刑期曾減低,如果國安案件減低,是代表刑罰有效」。 干預意圖 增涵影響官員議員. 昨日刊憲的《草案》在立法原則中,與《港區國安法》一樣,均提到尊重和保障人權,並數列依法保障言論、新聞、遊行、示威等多種基本法保障的自由。 在定義部分,則提及境外勢力、國家秘密等字眼的定義;部分定義寫得較諮詢文件細緻,例如「干預意圖」,除影響政府或立法會運作,也包括影響官員和議員。

  4. 2016年3月21日 · 明報專訊英國最高法院上月裁定法院30多年來錯誤詮釋刑事法中的合謀犯罪」 (joint enterprise)法律原則並釐清正確的詮釋方法以取代30多年前由香港法院上訴至樞密院的案例所訂下的法律原則。 本港2011年屯門黑幫仇殺案中一名因謀殺罪罪成的被告,將以相關法律原則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將有機會決定,是否跟隨英國法院就「合謀犯罪」原則的最新詮釋。 1984年,樞密院於陳榮兆案中裁定,若甲 (主犯)和乙 (共犯)同意干犯罪案一 (例如二人同意打劫路人),而甲在干犯罪案一的過程中,干犯了罪案二 (例如殺死抵抗的路人),而乙又「預見」甲有可能這樣做,不管乙是否有此「意圖」去殺死路人,在法律上乙也干犯了罪案二。 指預見不應等同意圖. 英國最高法院上月在R. v.

  5. 2024年3月10日 ·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續審議就基本法23條立法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兩日合計12小時的會議已審議近三分之一有關罪行和刑罰等相關條文。 昨日審議煽動意圖罪條文時,多名議員關注「管有」具煽動意圖刊物情况,前保安局長新民黨黎棟國問及要否知悉刊物具煽動意圖內容才屬違法,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強調犯罪元素須包含「知情」。 選委界管浩鳴提到於家中放置「有煽動意圖」、已停刊《蘋果日報》會否違法,梁稱該刊物涉及正進行的司法程序,只能按一般情况評論,若不知刊物具煽動意圖可作免責辯護。 保安局長鄧炳強則說,立法後若某人仍持具煽動意圖刊物即屬違法,惟若刊物存放已久,而被告不知情亦非用作煽動,料可成合理辯解。 持《蘋果》違法? 鄧炳強:非作煽動可合理辯解.

  6. 2024年3月9日 · 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說新增有關毋須煽暴意圖的條文某程度解決了立法原意的問題但煽動罪行作為以言論入罪的罪類本身是否合憲仍有疑問很大程度視乎快必譚得志案會否上訴至終審法院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說現時煽動意圖中分開列出煽暴及其他意圖認為新寫法只是維持現狀。 他說,由於煽動意圖罪由過去簡易治罪重新歸類為可公訴罪行,若保留檢控期限並不合理。 對比現行法例,條例草案在犯罪手段中,刪去了企圖、準備或串謀作出煽動意圖或發表煽動文字。 有關控罪曾令社民連古思堯在奧運抬棺案定罪判監。 條例草案同時在犯罪元素中,加入須「出於煽動意圖」而作出煽動作為或發表煽動文字。 (23條立法) 更多要聞. 警可申令限保釋者移動 未限續期次數 限見律師同須法庭准 可阻晤某狀某律所.

  7. 2024年3月4日 · 撇除《港區國安法》已禁止的【1.________】和顛覆中央政府行為,今次提出立法規管五大範疇:一)境外干預及危害國安的組織;二)竊取國家【2.________】及間諜行為;三)叛國;四)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煽動意圖行為;五)危害國安的破壞活動。 立法建議涉及新增多項罪行,將1項罪行以【3.________】編纂,以及修訂多項現有法例或罪行。 立法提出多項針對境外勢力建議,包括增設「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以不當手段配合境外勢力,干預國家和特區事務,包括影響中央或特區政策、干預選舉、影響【4.________】及法院履行職能、損害中央與特區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