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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7月6日 · 「35+」初選案今午(6日)續審。大律師劉偉聰在庭上自辯稱,他接手2016年旺角衝突被告盧建民的上訴案,認為《公安條例》的暴動和非法集結控罪頗嚴苛(quite draconian),希望參選立會以修改法律。

  2. 2023年7月7日 · 本身是大律師的被告劉偉聰自辯稱,2020年代表旺角暴動案盧建民上訴時,認為《公安條例》下暴動罪名嚴苛,萌生參選立法會念頭;即使他覺得初選成分不民主,為免被視為「鬼」或者不夠付出,最終仍參加初選。 劉偉聰稱不認同「五大訴求」的內容,亦未曾聯署抗爭派「墨落無悔」聲明書,至今無法解釋為何聲明書有其名字。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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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3年7月7日 · 【明報專訊】被告劉偉聰昨天自辯談及多年修讀法律,曾任暫委裁判官,而協調會議提倡初選的港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曾教法律寫作,惟在會議上表達關注,稱初選並不民主。 又說,案發期間不曾閱讀戴耀廷撰寫的「攬炒十步」等中文文章,當得悉戴主張「殺傷力憲制武器」時感到意外。 作供先講述自己1993年在港法律系畢業,及後考取法學專業證書(PCLL),一度加入皇家香港警察做督察,後被有條件取錄成為政務主任遂辭職,終因畢業成績而沒當上政務主任,他另曾在自由黨撰稿。 只赴會一次. 無印象戴提「積極」否決. 於1995年成為大律師,其後於倫敦政治及經濟學院修讀政治哲學博士,研究憲制設計包括中國和美國的憲法修正案。

  5. 2023年7月7日 · 「35+」初選案今午(7日)續審,前深水埗區議員、大律師劉偉聰繼續自辯。控方問劉偉聰為何沒有刪去「墨落無悔」聲明書的名字,劉偉聰表示如果他要求除名,會被視為反對「五大訴求」,猶如選舉自殺,容易被人詮釋,「如今看來,我當時應該除名 ...

  6. 2021年6月21日 · 對於辯方大律師劉偉聰涉「民主派35+初選案」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法律援助署今日(21日)發聲明表示,委派本案予劉偉聰時,他仍未牽涉任何案件而被控,署方並強調劉偉聰符合委派法援案件的資格,署方按照既定準則委派他接辦本案。

  7. 2023年7月7日 · 民主派「35+」初選案今(7日)踏入第81天審訊,前深水埗區議員、大律師劉偉聰自辯稱,於2020年國安法實施後,他閱讀相關條文並代表國安法首名被告唐英傑,表示政治立場沒有改變並繼續參加初選,他又說當時無收到任何WhatsApp信息,因為他並無使用WhatsApp,只會通電話和以短訊方式與親友聯絡。 法官陳慶偉指在本案,初織組織者透過WhatsApp傳送協調文件,而的說法可謂「方便的辯解」。

  8. 2023年7月8日 · 前深水埗區議員、大律師劉偉聰自辯稱他着重私隱,不喜歡使用社交媒體及在群組討論,故不曾收到WhatsApp信息,引起法官和控方多次發問。 控方要求提供密碼開啟手機,表示無隱瞞事情並交出所知密碼,但最終手機未能解鎖。 稱不關心否決權 單張非抨政權. 劉偉聰昨日作供談及於2020年6月提交初選提名表,他得知表格所指的共識是九龍西目標取得4席等,並無約束當選後行為,初選旨在增加民主派進入議會,他亦不關心戴耀廷提倡的否決權。 指他關注的是參選人數,自言在「鬥黃」氣氛下不算「黃」,估計自己勝算頗微。 的競選單張提及香港法制受威權打壓,他解釋稱是指港府沒維護一國兩制,批評施政但非政權,而單張沒提五大訴求和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