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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為鼓勵工人準時上班,設立了勤工獎,以15天出糧一次計算,即工人15天內沒有遲到,可獲一天的工錢獎勵。 如工人全年未曾曠工或請假,每天又準時上班,廠方另外頒發年獎。 梁方指出這是老闆從上海引進的管理方式,因此當年工人相當緊張,趕坐車、趕打卡,如因公司的接駁車遲到,未能準時上班,廠房看更便在工人的卡上如實寫出遲到原因;至於住在土瓜灣的工人,因住所靠近廠房,不用乘車上班。 梁方指出製衣廠一向以女工為主,工會成員亦多數是女工,男工大多負責裁衣和燙部。 當年有所謂的「養成工」,即接受訓練的女工,每天到不同部門受薪工作,跟師傅學習各種製衣手藝,學成後便轉到一個固定的部門。 梁方指當年工人沒有甚麼娛樂,下班後大多回家,有些工人入了工會,則到工會參加歌舞、書法等班組活動。

  2. The workers earned from a range of $2-$45 monthly for 10 to 13 hours’ work a day. Women were mostly unskilled piece workers earning from $0.2-$1 a day, and skilled men like drivers, carpenters, plasterers, coppersmith and boilermakers earned $0.8-1.8 dollars. Some male workers were permanent employees with monthly earnings from tens to over a ...

  3. 工資及生活費用. 政府自1931年起收集勞工薪酬和生活開支的資料。 1930年代月薪港幣15至50元的非技術工人中,每月衣、食和住的支出為港幣10至12元;月薪港幣25元的非技術勞工夫妻,每月生活必需開支為港幣17至20元。 政府知道香港不少工人生活清苦,某些行業的工資不合理的偏低。 1939年,香港首任勞工事務主任提供勞工生計的首份全面評估。 為了調查工人的生活實況,主任訪問了不同行業的人士,包括小販、苦力、外勤人員、工廠工人、銷售員、船塢工人、店員、家傭、白領僱員、農夫和漁民等。 他發現工人大多是祖籍粵省各地的移民,在狹小的環境生活,或與人共用床位,或是屈居於閣樓和板間房,在家庭分離的狀態下生活。 那些工人每日工作10至13小時,月薪由港幣2元至45元不等。

  4. 其他人也問了

  5. 淘大每年加薪黃永文用不同方法為工作表現好的下屬爭取加薪。 曾有幾個下屬工作表現良好令他印象深刻。 姓謝的熟悉電器擅長解決難題姓李的大學本科讀化學做冷氣維修非常勤力姓徐的操作燒賣機曾為淘大內地廠房調校日本製春卷皮機器 ...

  6. 加薪幅度約每件貨物增付搬運費1毫或數分。 國貨搬運費增加後,外國來貨商亦隨之加付運費。 欄商可向貨主(出口商)或顧客(收貨商)轉嫁搬運成本,有時更主動詢問工人是否加薪。

  7. 進階搜尋. 特藏 戰後工業 口述歷史. 香港配額談判代表團. 1970年代至1980年代香港政府多次組織代表團參加國際商貿會議,與歐盟和美國談判紡織配額問題。 代表團團長由工商貿易署副署長出任,副署長是首席談判代表。 當年工商署署長是高級官員,等同現時的局長級官員;工商署直屬港府三名司長,正副署長全由洋人出任。 陳永棋印象較深刻的代表團團表是苗禮善,苗後來出任貿易發展局總裁。 陳永棋認為工商署是高官搖籃,不少政界名人曾出任工商署副署長,例如曾蔭權、葉劉淑儀、曾俊華、施祖祥、陳祖澤等。 工商署與赴外談判期間,同時邀請紡織業諮詢委員會(Textile Advisory Board, TAB)成員赴會,以便即時提供建議。

  8. 戰後香港製衣業的四個發展階段. 陳瑞球認為戰後製衣業可分為四個階段: (一). 出口英屬地區時期。 (二). 出口歐美時期。 (三). 亞洲落後國家設廠時期。 (四). 內地設廠時期。 1950年代港貨主要出口英聯邦國家(英國、南洋和非洲),主要是平價成衣。 1960年代港產成衣開始出口歐美,其中以美國為最大市場,輸美成衣種類和檔次較多元,出口總值亦遠高於英聯邦國家,製衣業開始踏入蓬勃發展期。 1970年代美國政府為保護本土工業,向香港等新興成衣出口地區實施配額限制,由最初的純棉成衣,將限制擴及滌綸纖維(Polyester)和化學纖維等成衣入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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