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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只要請4日假(12月28、29、30、31日),便可連放10日假 2021年2月:只要請4日假(2月8、9、10、11日或16、17、18、19日),便可連放10日假 2021年4月:只要請3日假(4月7、8、9日),便可連放10日假 2021年5月:只要請2日假(5月17、18日或20、21日),便可連放5日假 2021年6月:只要請4日假(6月15、16、17、18日),便可連放9日假 2021年7月:只要請1日假(7月2日),便可連放4日假 2021年9月:只要請2日假(9月20、21日),便可連放5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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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 2021年的法定假日. 最新消息 > 2021年的法定假日. 2021年的12天法定假日是: 請注意: (i)根據《僱傭條例》,當農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適逢星期日時,會以農曆年初四替代成為法定假日。 由於2021年的農曆年初三適逢星期日,因此有關的法定假日會改為農曆年初四。 (ii)任何僱員,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 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參考例子:
- 2023年的法定假日
2017 – 2024年的法定假日
- Statutory Holidays for 2021
1. The first day of January 1 January 2. Lunar New ...
- 2023年的法定假日
* 根據《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2024年起新增的法定假日為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請注意: (i)根據《僱傭條例》,當農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適逢星期日時,會以農曆年初四替代成為法定假日;而當中秋節翌日適逢星期日時,則以中秋節翌日之後的第一日(即農曆八月十七日)替代成為法定假日。 由於2024年的農曆年初二適逢星期日,因此有關的法定假日會改為農曆年初四。 (ii)任何僱員,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 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按此可獲得更多有關法定假日的資料. 2017 - 2024年的法定假日.
年假須為一段不間斷的期間;但如僱員要求,僱主可按下列方式給予年假: 支付有薪年假薪酬給僱員. 年假薪酬的計算方法.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下列「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注意: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僱主須剔除 (i)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或在僱主同意下放取的假期,以及僱主沒有向僱員提供工作的任何正常工作日;連同 (ii)就該段期間已支付的款項。 詳情可按連結參閲「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附錄二 」 (PDF) 。 發放年假薪酬的限期. 僱主最遲須於僱員放取有薪年假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年假薪酬給僱員。
2022年1月1日 · 根據《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僱傭條例》下的法定假日由二 二二年起至二 三 年逐步增加,從今年起新增的法定假日為佛誕。 勞工處發言人說:「《僱傭條例》下所有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及年資,均可享有法定假日。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即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滿三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法定假日會逐步增加至17天。 未來新增的法定假日依次為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二 二四年起)、復活節星期一(二 二六年起)、耶穌受難節(二 二八年起)及耶穌受難節翌日(二 三 年起)。
分享: 公眾假期. 以下為政府在憲報公布的2021年公眾假期: 政府發言人說:「由於二 二一年的農曆年初三為星期日,故農曆年初四將訂為補假。 另外,由於二 二一年的清明節為星期日,故該天的翌日將訂為補假。 但由於清明節翌日及復活節星期一適逢在同一日,因而該日之後第一個並非公眾假期的日子將訂為增補公眾假期。 就逐步提高法定假日日數的方案,我們需就其對僱主的財政負擔,以及對社會經濟的影響等,作出客觀的評估,完成分析後,於今年提交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 將公眾假期加入電子行事曆. 2021年公眾假期.
2021年7月16日 · 新增的五天法定假日將按以下次序增加: 勞工處發言人說:「僱主及僱員需留意,《僱傭條例》下其他與法定假日有關的條文,包括給予/放取假日的安排、享有假日薪酬的資格、假日薪酬額及以工資代替假日的限制將維持不變。 完. 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政府今日(七月十六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修訂條例)。 修訂條例旨在將《僱傭條例》(第57章)下的法定假日日數逐步增加,由現時12天增至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