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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資格人士必須在僱員死亡後30 天內填妥指定表格,向僱主申請領取長期服務 金。如有需要,勞工處處長可把限期延長。該指定表格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 分區辦事處索取或於勞工處網頁下載。 僱主須在以下期限內支付長期服務金

  2. 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程式,旨在提供一個簡便的工具,協助僱主及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初步計算僱傭權益,以作參考之用。輸入全部所需資料後,按「計算」按鈕,程式便會計算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可享有的僱傭權益及相關金額。

  3. 立法會於2022年6月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 (抵銷安排) (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 )。 政府已宣布將於2025年5月1日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會透過憲報公告訂明取消「對沖」生效日期(即「轉制日」)。 為協助僱主適應政策轉變,政府將推出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支出。

  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權益、職業退休計劃利益及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可否用作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問1. 僱主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遣散費給僱員? 答1. 遭停工。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7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問2. 甚麼是裁員? 答2. 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問3. 甚麼是停工? 答3. 在連續26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三分之一。 上述正常工作日數,並不包括閉廠、休息日、年假及法定假日等日數在內。 問4. 如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須於何時支付遣散費? 答4.

  5. 合资格人士必须在雇员死亡后30 天内填妥指定表格,向雇主申请领取长期服务 金。如有需要,劳工处处长可把限期延长。该指定表格可向劳工处劳资关系科各 分区办事处索取或于劳工处网页下载。 雇主须在以下期限内支付长期服务金

  6. 2024年6月24日 · 計算公式為(20,000 x 2/3x 10計算出長期服務金應為13.3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僱員不會同時獲得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如果對計算方法有疑問,可以瀏覽勞工處的網頁或致電勞工處電話熱線2717 1771。睇埋退休後想復出?唔係咁易㗎…

  7. 一般而言,你須在年滿65歲退休時方可提取強積金權益;但在若干特殊情況下,包括年滿60歲並提早退休及永久離開香港,亦可提早提取強積金權益。 如你符合有關提取資格,可向計劃受託人出示身份證副本及提交已填妥的「累算權益申索表格」,以提取強積金權益。 如你最後的僱主須因你離職及退休而向你支付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他/她可向受託人申請從你的強積金權益中提取適當部分,以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你可考慮在60歲提早退休後從事兼職工作。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僱主須安排任何18歲至64歲、受僱不少於60天的兼職或全職僱員參與強積金計劃。 此外,你應注意兼職或全職僱員,不論工作時數,均應享有《僱傭條例》授予的權益。 實踐活躍及健康的生活最能幫助你順利過渡至退休階段。

  8. 我們的退休計劃計算機助你制定退休預算。 你只需回答有關退休儲蓄、投資、退休金計劃、 其他退休收入及預計退休生活方式等簡單問題,你便可了解預期退休時所需的金額及具體行動方案,讓你了解籌劃退休時需考慮的重要因素。 我們的退休計劃計算機助你制定退休預算。 你只需回答有關退休儲蓄、投資、退休金計劃、 其他退休收入及預計退休生活方式等簡單問題,你便可了解預期退休時所需的金額及具體行動方案,讓你了解籌劃退休時需考慮的重要因素。 ©2024 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 版權所有。

  9. 2020年6月26日 · 法例規定,僱主可以利用僱主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抵銷向員工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僱主可從員工帳戶抵銷的款額,不應多於向員工支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款額。 如 閣下之僱員只受僱滿四年,未滿65歲則無須繳付長期服務金,只按正常情況供強積金即可。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所提供意見將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10.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可能有權獲僱主發放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有關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支付條件及計算方法,可以瀏覽 勞工處網頁,查閱更多資料。 進行抵銷的方法有兩種,視乎僱主有否先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定。 僱主可向受託人提交證明文件,從僱員的帳戶內提取由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僱主可能需要僱員書面確認已收妥該筆款項,以便向受託人申請抵銷。 僱員可以直接向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以提取帳戶內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 如僱主供款所累積的強積金不足以支付須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僱員亦有權向僱主追討差額。 當僱員申請抵銷時,受託人會要求僱員提供證據,以證明僱員有權獲發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而僱主並未向僱員發放該筆款項。 僱員應要求僱主發出一封函件,證明僱主尚未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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