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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1日 · 五區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早前舉行,監誓人對其中17人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疑,要求他們提供額外資料,及後一名區議員請辭。 經考慮書面回覆和相關資料,政府公布,其餘16名區議員的宣誓確定為無效宣誓。 16名區議員分別為荃灣區議會的林錫添和李洪波,屯門區議會的曾錦榮和張錦雄,元朗區議會的黎國泳、黃偉賢、鄺俊宇、張智陽、伍軒宏、黎寳華、陳詩雅和李煒鋒,葵青區議會的唐皓文和梁靜珊,離島區議會的王進洋和徐生雄。 上述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本月8日舉行,當天68名區議員宣誓,其中51人宣誓有效。 監誓人對其餘17人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即日致函要求他們提供額外資料。 元朗區議員陳美蓮本月11日請辭。 監誓人根據《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所訂原則和相關法律規定,確定該16名區議員的宣誓無效。 .
2021年10月8日 · 2021年10月8日. 四區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早前舉行,監誓人對其中16人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疑,要求他們提供額外資料。 經考慮對方書面回覆和相關資料,政府公布,該16名區議員的宣誓確定為無效宣誓。 16名區議員分別為大埔區議會的陳振哲、陳蔚嘉和蘇達良,西貢區議會的李賢浩、李嘉睿、柯耀林和王卓雅,沙田區議會的李志宏、石威廉、黎梓恩、盧德明、黃浩鋒、吳錦雄、吳定霖、黃學禮和鄭則文。 四區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本月4日舉行,當天50名區議員宣誓,其中34人宣誓有效。 監誓人對其餘16人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即日致函有關區議員,要求他們提供額外資料。 監誓人根據《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和相關法律規定,確定該16名區議員的宣誓無效。 .
2021年9月15日 · 2021年9月15日. 政府按法例要求於9月10日為指定四區區議員安排宣誓,當日宣誓的24人中,17人宣誓有效,七人宣誓無效。 經考慮對方書面回覆和相關資料,政府公布,該 七名區議員 的宣誓確定為無效宣誓。 中西區區議會、灣仔區議會、東區區議會、南區區議會區議員宣誓儀式當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出席的區議員逐一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宣誓具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 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法例訂明,如任何人獲妥為邀請作出有關法例規定其須作出的某項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該人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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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宣誓儀式由誰監誓?
中西區、灣仔、東區和南區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是什麼?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條例》引入區議員須宣誓是虛設嗎?
宣誓人如何承擔法律責任?
2021年9月29日 · 五區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本月24日舉行,當天55名區議員宣誓,其中45人宣誓有效。 監誓人對其餘十人所作宣誓的有效性存有疑問,即日致函有關區議員,要求他們提供額外資料。 監誓人根據《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和相關法律規定,確定該十名區議員的宣誓無效。 政府同時公布,第三場區議員宣誓儀式下星期一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涵蓋北區、大埔區、西貢區和沙田區的區議員,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
政府今日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中西區、灣仔、東區和南區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出席的區議員逐一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並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符合該解釋和香港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不符合者則應確定為無效,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監誓人確定 17名 區議員宣誓有效,中西區三名、灣仔五名、東區六名、南區三名。 東區區議會蔡志強缺席宣誓,被視為《宣誓及聲明條例》下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情況。 按照該條例,他必須即時離任,並不獲安排重新宣誓。 此外,監誓人對七名區議員宣誓的有效性存疑,已發信要求他們提供額外資料,以決定其宣誓是否有效。 .
2021年7月13日 ·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向傳媒說,去年1月1日上任的區議員無須宣誓,因為當時條例並未加入新規定,但這並不等於他們不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他們早於參選時已在提名表格簽署聲明,表明自己符合這兩項要求。 她表示,條例清楚訂明宣誓要求,詳列正面和負面清單。 她相信每名區議員都會參照負面清單,衡量自己上任以來的行為是否處於灰色地帶,從而思考是否留任。 她留意到相當多區議員辭職,但個別區議員的決定非政府所能控制。 有輿論認為若大量區議員因為宣誓事宜而被取消資格,會癱瘓區議會,林鄭月娥指出,政府執行宣誓不會受結果影響,條例具實質作用,政府會切實、準確和全面落實法律要求。 .
2021年9月24日 · 出席的區議員逐一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並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的責任,符合該解釋和香港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不符合者則應確定為無效,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宣誓儀式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 監誓人確定 45名 區議員宣誓有效,油尖旺七名、深水埗八名、九龍城12名、黃大仙兩名、觀塘區16名。 深水埗區議會李文浩缺席宣誓,被視為《宣誓及聲明條例》下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的情況,必須即時離任。 此外,監誓人對十名區議員的宣誓有效性存有疑問,已發信要求他們提供額外資料,以決定其宣誓是否有效。 .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