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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8月22日 · 香港區議會 (英語: District Councils of Hong Kong,下稱 區議會),始創於1982年, [2] 是 香港 地區層次 的 地方議會 組織,就市民日常生活事務向 政府 提供意見。. 現時香港 18區 各有其所屬的區議會,每屆區議會任期4年,共計470席。. 區議會是特區政府地區層面的 ...

  2. 2023年5月10日 · 2023年香港區議會選舉. 2023年香港區議會選舉 在2023年12月10日舉行,是 全國人大常委會 通過《香港國安法》、 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和 2023年香港選舉改革 後的首次區議會更替,由於當局可以牢牢掌握提名門檻,同時又設有資格審查委員會,這場選舉是一次 ...

  3. 2024年5月15日 · 香港第七屆議會. 2023年香港議會選舉 在12月10日舉行,選出88位地方選區及176位地區委員會的 議會 議員。. 當選的議員,連同179位被 行政長官 委任的議員和27位 鄉事委員會 當然議員,共470名區議員在2024年1月1日上任,組成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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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員
    • 歷史
    • 職權
    • 爭議事件

    歷任主席

    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 1. 1993年7月23日至1997年6月30日:胡國興法官 選舉管理委員會 1. 1997年至2006年:胡國興 法官 2. 2006年至2009年:彭鍵基法官 3. 2009年至2022年:馮驊法官 4. 2022年至今:陸啟康法官

    歷任委員

    1. 1997年至2004年:梁乃鵬 2. 1997年至2005年:成小澄 3. 2005年至2012年:陳志輝教授 4. 2012年至2020年:張妙清教授 5. 2005年至2015年:駱應淦資深大律師 6. 2015年至2023年:陸貽信 資深大律師[註 1] 7. 2023年至今:文本立資深大律師 8. 2020年至今:石丹理教授

    選舉管理委員會前身為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在1993年7月23日根據《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條例》成立。 在1997年7月1日,上述法例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廢除。至1997年8月,臨時立法會通過《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選舉管理委員會於1997年9月29日重新設立。

    考慮和檢討立法會地方選區和區議會選區分界,並作出建議;
    就選舉的實際安排訂立規例、發出指引和作出安排;
    監管選舉的進行,並規管選舉的程序,以確保選舉是在誠實、公平和公開的情況下進行;
    監督選民登記與選舉有關的投訴及相關推廣活動;

    2016年遺失選民登記冊

    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選舉事務處工作人員遺失了一本葵青區聖公會青衣邨何澤芸小學票站的選民登記冊,內含約8,000名選民的個人資料。事件被隱瞞兩年半後才於2019年4月被揭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表示事件難以接受。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質疑有人刻意隱瞞事件。 經調查後,選管會仍無法確認該選民登記冊何時、如何遺失。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將起因歸究於「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過長」,更建議縮短投票時間。

    2018年香港立法會補選確認書風波

    2018年香港立法會補選同樣亦有參選人被選舉主任主觀地認為沒有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非法剝奪他們的提名資格。此不妥當決定遭到法庭推翻,並引致香港島選區及新界東選區的選舉結果無效,議席面臨再次重選。

  5. 民政事務專員 (英語: District Officer)是各區 民政事務處 的主管,亦是 政府 在各區的最高代表,屬首長級第二級的 公務員職位。 民政專員擔任 地區管理委員會 主席,直接監督區內 地方行政計劃 的運作。 自2023年起陸續擔任各區 關愛隊 總指揮 [1];2024年起兼任各區 區議會 主席。 [2] 專員亦負責落實及統籌地區計劃的實施,確保相關部門適當跟進 區議會 所作出的建議,及促進區內居民參與地區事務;與社區的各階層人士保持密切的聯絡,並且向政府反映他們所關注的事務及問題;確保透過部門間的磋商及合作迅速解決地區問題;作為區議會及部門之間的橋樑。 當 工會 、 業主立案法團 與居民之間有爭議時,擔當調解的角色;在緊急的情況下,協調救援服務。

  6.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英語: 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1] 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 的 立法機關 [2],亦有對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的監察權。 現今立法會共設議席90席; 地區直選 議員佔20席、 功能界別 議員佔30席、 選舉委員會界別 議員佔40席。 第一屆立法會 成立于1998年7月1日,應屆 議員 任期為兩年。 自 第二屆立法會 (2000年)開始,每屆議員任期改為四年(第六屆 為五年 [註 5])。 2012年起,立法會議席增加至70個。

  7.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簡稱 首長級薪常會; 英文: Standing Committee on Directorate Salaries and Conditions of Service)於1963年成立,是 香港政府 專門負責處理就影響到一般 香港公務員 (紀律部隊 及 香港司法機構 除外)中的首長級公務員的事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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