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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27日 · 早前有港男於討論區上分享一段尷尬的經歷因意外發現自己下屬的人工發現與自己相比竟差無幾令他心理有落差甚至有想要辭職的念頭引起了一班打工仔的熱議! 薪酬揭祕引發心理落差. 港男表示每個月人力資源部門都會派發薪資單,但在上個月,他打開薪資單後發現有誤,原來HR部門將他下屬的薪資單誤派給了他,而他自己的薪資單則不知所蹤。 他懷疑自己的薪資單可能誤送到了下屬手中,並且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下屬將薪資單退還給了HR部門。 在這段意外的揭露過程中,該員工不小心得知了下屬的薪資。 他更直言:「喺我眼中大家人工係差唔多..我真係冇諗過只係低我好小好小…」他感到十分驚訝,發現下屬的薪資僅比自己低了300多元。 他進一步解釋說,下屬擁有碩士學位,這可能是影響薪酬的一個因素。 (圖片來源:《彬與瑛》劇照)

  2. 2024年1月19日 · 據傳媒報導韓國有位30多歲的吳姓男子在一間網上購物中心負責管理網站帳號於2021年4月與公司之間的金錢糾紛尚未解決而辭職離職前他刪除了公司Google帳戶中的商業文件一共4216個甚至重置公司的網站刪除之前建立的網站設計使公司的業務嚴重受擾在審判時吳男辯稱不打算干擾公司的業務因此把這些文件儘管被移到垃圾桶亦可以隨時從垃圾桶中恢復。 不過法官在判決中指出,即使這些文件只是被移到垃圾桶,但是由於已經超過30天時間,因此無法修復。 法官又補充說道,儘管公司已經成功修復了一些數據,卻無法完全恢復,因此需要支付500萬韓元(約29,267港元)的罰款。 目前,吳男選擇對裁決提出上訴。 (圖片來源:殭屍100:在成為殭屍前要做的100件事》劇照)

  3. 2023年11月2日 · LT Nov 2 2023. GOtrip首頁 熱話 網絡熱話. 在萬惡的社會上要找到一份好工作非常困難,作為打工仔對上司、公司有不滿亦是正常不過的事,不過「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即使有不滿也只會藏在心裡。 日前有打工仔決意辭職後打好了霸氣辭職信後並對外公布辭職信中感受到他對公司的強烈不滿。 而霸氣辭職信網上曝光後,引起了兩極網民的討論。 打工仔難忍付出收獲不成正比 霸氣辭職信網上曝光. 相信劈炮唔撈絕對是不少打工仔的願望之一,只因大部分打工仔的付出和收獲均不成正比,需要負責的工作越來越多,而人工卻永遠追不上通脹,有時的確都覺得十分無奈。 早前,一位打工仔經過深思熟慮後,終於決定辭去本身的工作,而在一般的辭職信中,大多都需要簡單列明一下辭職原因和last day的日期。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2年8月9日 · 極品同事高調宣布辭職. 有打工仔日前發文分享指公司有個垃圾同事終於辭職遞信當日還相當高調地拿著辭職信周圍向其他同事炫耀,「我辭職啦! 我要走啦! 」,把消息公告全公司。 期間又不停試探其他同事是否不想他辭職雖然個個表面上都禮貌地詢問其辭職的原因但實際上每位同事都並不好奇反而想他快點離開公司內心非常無奈。 遞信當日還相當高調地拿著辭職信,周圍向其他同事炫耀(圖片來源:NTV《無法成為野獸的我們》劇照) 期間又不停試探其他同事是否不想他辭職(圖片來源:TVB《愛·回家之開心速遞》截圖) 遞信後翌日問老闆:係咪想留我呢? 最大的誤會更是該名同事以為自己在公司地位相當重要,在遞信後的翌日便主動上前詢問老闆「喺咪想留我?

  6. 2023年4月20日 · 事主指自己找到了一份IG Shop的工作簽訂的僱傭合約列明了6個月的有效期以及1個月的試用期但很快便發現工作不太適合自己於是在上班第7日決定辭職可是店舖負責人竟直言事主必須要完成6個月的合約期否則需賠償8萬元並指辭職就已經造成了公司損失事主聽到後也嚇一跳非常擔心事主在上班第7日就決定辭職。 (圖片來源:日劇《我要準時放工》劇照) 後來,事主馬上致電勞工處求助,與勞工處說明了整個情況後,發現與該公司簽訂的僱傭合約是不符合法例規定的,而且法例也規定了在試用期第1個月,無論是僱主或僱員想終止合約,均不需要給予通知期並可以即日離職。 事主被公司要求賠償8萬元。 (圖片來源:日劇《無法成為野獸的我們》劇照) 辭職後即變臉 指責事主洩漏公司機密.

    • Felix Ho
  7. 2023年12月3日 · LT Dec 3 2023. GOtrip首頁 熱話 網絡熱話. 年尾至年頭是搵工的旺季皆因不少打工仔都會等年尾公司派完花紅辭職都會出現離職潮。 日前有網民於討論區中大呻同事的辭職方法不恰當,直斥同事一出完花紅即日辭職,令他感到極其不滿「一入左數就遞辭職信! 」帖文引起了網民們熱議。 打工仔拎完Bonus即日辭職 同事竟睇唔過眼「教精」對方. 該網民於討論區發文,指「嗰朝見佢(同事)話出咗bonus,話等咗好耐乜乜物物,原來係要走,做到咁明顯會唔會有手尾? 打工就唔應該係咁,過一排先辭唔好整臭自己個朵」。 (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片來源:《她們創業的那些鳥事》)

  8. 2022年4月14日 · 事主指自己找到了一份 IG Shop 的工作簽訂的僱傭合約列明了6個月的有效期以及1個月的試用期但很快便發現工作不太適合自己於是在上班第7日決定辭職可是店舖負責人竟直言事主必須要完成6個月的合約期否則需賠償8萬元並指辭職就已經造成了公司損失事主聽到後也嚇一跳非常擔心後來事主馬上致電勞工處求助與勞工處說明了整個情況後發現與該公司簽訂的僱傭合約是不符合法例規定的而且法例也規定了在試用期第1個月無論是僱主或僱員想終止合約均不需要給予通知期並可以即日離職。 事主被公司要求賠償8萬元。 (圖片來源:日劇《無法成為野獸的我們》劇照) 辭職後遭百般刁難 又要求額外賠償. 事主又表示在直接詢問該公司:「究竟呢8萬蚊係賠咩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