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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4月13日 · 當中危疾保險能幫助大家解決突如其來的健康「危機」,減輕患病時的財政壓力,讓大家可以無後顧之憂地接受治療。以下就拆解五大常見的危疾保險的迷思,讓大家加深對危疾保障的了解。 迷思一、本身已經有一份醫療保險,還需要加購危疾保嗎 ...

  2. 2017年1月16日 · 危疾保險和醫療保險中,都各可再分為「一般危疾或一般醫療保險」及「癌症危疾或癌症醫療保險」。 一般危疾或一般醫療保險 雖然通常也保障癌症,但只有少數器官的原位癌受保,或需符合半年至一年的「等候期」,限制較大甚至不受保。

  3. 2019年4月9日 · 投訴人購買危疾保險後15個月後,進行甲狀腺癌切除手術,向保險公司索賠被拒。 保險投訴時有發生,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去年共接獲598宗投訴,較前年662宗下跌9.7%,去年有15宗投訴個案獲裁定得直,涉款共211萬元,單一個案最高賠償約為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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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有慢性疾病或曾患危疾難買危疾保障?傳統的危疾保障可能會因投保人的健康狀況,而考慮承保與否。假如投保人患有慢性疾病,甚至曾患危疾,即使已經康復,亦可能不獲受保。
    • 帶病投保,保費必然高昂?以往帶病投保的傳統危疾保障,保險公司可能會額外徵收附加保費,或不保已知疾病或其引起的健康問題。但「盛滿愛」則帶來突破,以一名年約30歲的男士為例,若他成功投保「盛滿愛」,每日保費只需5.3港元,即每月約160港元便可獲得50萬港元保額的保障(「摰守護級別」),並承保他於受保前已存在的病況。
    • 年屆65歲仍可購買危疾保障?傳統危疾保障的投保年齡上限多為65歲,但根據香港癌症統計概覽,超過一半癌症發病個案為65歲或以上人士,且佔所有新確診數字超過三分之二。
  5. 2017年10月6日 · 保險經紀指,保監處規定人壽和危疾保險一旦生效就不可更改條款,但醫療保險是可以更改,而由於過去醫保索償因不必要的住院費用,大幅提升了claim ratio(賠付率),結果保險公司和客人雙輸,

  6. 2016年4月12日 · 香港保險業聯會醫療改革專責小組副主席陳秀荷解釋,「嚴重危害生命的重病」才會涵蓋在危疾保險內,9成危疾保險均列明不保原位癌,即使病人的原位癌及後有擴散風險,索償一刻仍屬原位癌都不獲賠償:「如果不幸於之後1、2年擴散,到時就可獲賠償。

  7. 2021年6月9日 · 摯尊危疾保」容許受保人包括首次癌症索償在內,最多可就上一次癌症之復發/轉移/持續索償最多3次,連同每個2年的等候期內的特定期間最多1次的癌症守護額外權益保障,受保人可享受的癌症保障,6年最高可達原有投保額的450%。 可獲50%額外保障助完成人生大事. 由於了解客戶在各個人生階段均有不同需要,故在危疾保障以外,「摯尊危疾保」特設「人生階段守護權益」條款,只要受保人在保單一周年至60歲生日期間,未有申請過主要危疾權益、早期危疾權益及/或嚴重兒童疾病權益索償,同時太平人壽(香港)亦未處理過有關索償申請及對有關申請未提供過賠償,受保人便可享一次相等於原有投保額50%的「人生階段守護權益」,就結婚、生育或置業等其中一項人生盛事獲得額外保障(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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