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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11月7日 · 小. 中. 大. 持有隔離通知書在2年請求權時效中均可申請理賠。 (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防疫新制上路,確診者同住接觸者居家隔離走入歷史。 金管會今天表示若保戶持有隔離通知書在2年請求權時效中均可申請理賠並非11月7日起不得再申請隔離理賠另產險業者提醒防疫險通常包含確診定額補償保戶可注意自身權益。 11月7日起,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者同住接觸者從過往可選擇「3+4居家隔離」改為一律實施「0+7自主防疫」,意即今天起不再發居家隔離通知書,不過,並不代表11月7日起保戶不得再申請防疫險隔離理賠。 金管會官員今天受訪表示,今天起確診者同住親友不再居家隔離,不過在此之前,仍有保戶可能採「3+4居家隔離」,尚未出關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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