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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僱人士可採用下列其中一種方法確定自己的有關入息參考稅務局發出的最近期評稅通知書上的應評稅利潤」,作為有關入息參考稅務條例第28條所界定的基本免稅額作為有關入息; 向受託人作出入息聲明;或. 以每年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作為有關入息。 如自僱人士的業務虧損,他們可向受託人作出書面陳述,聲明其業務蒙受淨虧損,並停止支付強制性供款,直至有關入息回到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為止。 若自僱人士終止自僱身份並回復一般僱員身份,他們必須在所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的下一個供款日或之前,以書面通知其受託人,聲明停止自僱日期,並按自僱期內的實際日數按比例計算須支付的供款額,並在供款期完結日前作最後一期供款。 < 回到上頁. 返回頁頂.

  2. 2021年2月18日 · 強積金計劃是香港的強制性退休保障制度,由積金局監管。在這個網頁,你可以找到各種強積金計劃的表格,包括參與計劃、轉移帳戶、提取權益等。你也可以了解如何使用一站式強積金網上帳戶管理平台,以及積金易平台的最新發展。如果你有任何查詢或投訴,你可以透過電郵、熱線、郵寄或傳真 ...

  3. 申請人必須先向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相關文件和證據,以及法定聲明,聲明自己在特定日期永久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居住及無意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 而申請人有責任提供令受託人信納其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文件及資料作為佐證以供核實。 何謂受託人信納的相關文件和證據? 這與申索人計劃移居的地方、離開的理由及個人情況息息相關。 受託人擔當把關的角色,在核實「永久離港」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時,必須基於申請人提供的所有資料及事實陳述作整體的審核後才作出決定,包括檢視申請人所提交的佐證有否矛盾之處。

  4. 第一︰把累積的強積金轉移至新僱主為你開立的供款帳戶. 這個方法的最大好處是方便管理,因為每次只需查詢一個強積金帳戶的資料,就可輕鬆得知你所有的強積金投資狀況。 第二︰把累積的強積金轉移至現有的個人帳戶. 如你已經在其他強積金計劃下持有個人帳戶,亦可選擇把強積金轉移至該帳戶。 由於成員可以自行選擇心儀的強積金受託人及強積金計劃整合個人帳戶,在管理戶口時將更容易按自己風險和資產分配取向選擇基金。 打工仔往後轉工時亦可以考慮把在舊公司所累積的強積金轉移至同一個個人帳戶,方便監察基金表現,以制定適合自己的投資策略。 第三︰把累積的強積金繼續保留在前僱主計劃下的個人帳戶.

  5. 僱員轉職時,可採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處理原計劃的供款帳戶內的強積金: 把強積金從原計劃的供款帳戶,轉移至新僱主參加的計劃的供款帳戶;或 把強積金從原計劃的供款帳戶,轉移至任何計劃(包括保留在舊公司所選用的強積金計劃)的個人帳戶*

  6. 萬一不幸被解僱,根據《僱員條例》,合資格的僱員可以獲發長期服務金/遣散費1。. 作為打工仔,一定要清楚瞭解有關安排,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抵銷金額如何計算?. 根據現行法例,僱主可利用僱主為僱員作出的強積金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抵銷向僱員 ...

  7. 計算方法. 最低強積金利益是指下列兩個計算方法中得出的數額中之較小者:. 該成員在受僱期間在職業退休計劃下所累算和持有的利益,即由僱員供款產生的利益,加上按歸屬比例計算所得由僱主供款產生的利益;或. 最終每月平均有關入息 (於2012年5月31日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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