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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供服務和設施,供公眾查閱香港註冊公司資料及已登記文件的影像紀錄。 確保香港所有公司及其管理人員遵從有關條例及履行責任。 開業前必須向公司註冊處申請註冊;得到批准後必須於一個月內向 商業登記處 申辦商業登記證

  2. 事件背景. 港府態度. 警方拘捕. 回應分析. 參考資料. 香港器官捐獻登記取消事件 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間發生約5000名器官捐獻登記者從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取消登記引起香港特區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國安警察進行調查 [1] [2] 。 至2023年6月, 香港警察 以涉嫌不誠實使用電腦違反港區國安法 》的指控逮捕四名冒用藝人、政府官員資料登記器官捐獻的男子 [3] 。 事件背景. 香港採用「自願捐贈」機制,市民自願捐出器官作移植之用,但死後捐贈器官的決定仍須徵求家屬同意。 [4] 衞生署設立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方便有意捐贈器官者自願登記,使他們在身故後捐贈器官的意願得以妥為記錄,以讓與器官捐贈有關的醫護人員和家人在病人身故後得悉其捐贈器官的意願。

  3. 2022年,基隆市府宣稱大日公司涉入弊案,因故取消其資優廠商原本的優先續約資格,且在產權未明的情況下重新招標,由微風集團得標。 [5] [7] 但同樣有投標的原經營業者 NET 主張2016年時投入近3億元投資東岸廣場改造案,基隆市政府只有1樓到地下4樓的產權,無2至4樓產權,故不應將此地任意交付 ...

    • 沿革
    • 職責
    • 機構設置

    1953年,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下設的「中央外資企業局」和「中央私營企業局」合併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革」時期,1970年6月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併入了當時的商業部。 改革開放以後,1978年9月恢復設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屬國務院直屬副部級單位。由國務院財貿小組代管。1982年8月改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1年4月30日,《國務院關於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聞出版署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機構調整的通知》(國發〔2001〕13號)發出,「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升格為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此後在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施行省級以下的垂直管理;即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省以下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業務、行政、人事...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主要職責是: 1. 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2. 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 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 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

    內設機構

    1. 辦公廳:負責機關文電、信息、督查、值班、檔案、保密、保衛、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新聞宣傳管理等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秘書處(總值班室)、綜合處、督查處、文書檔案處、政務信息處、新聞宣傳處、信訪處。 2. 綜合司: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重大專項的督導工作;組織指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統計工作;研究提出與工商行政管理發展相關的財稅、金融等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總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預算、財務審計和基本建設等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綜合處、政策研究處、改革研究處、統計監測處、財務預算處、審計監督處、資產管理處。 3. 法規司:組織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指導本系統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承辦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綜合處、法規處、複議應訴處、執法監督處。 4. 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有關反壟斷執...

  4. 2004年10月1日,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上線。 2017年1月1日,公司與 有限合夥 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業務,及外國公司、 中國大陸 公司、 實收資本額 未達 新臺幣 5億元之 金門馬祖 公司、有限合夥之登記及管理業務,主管機關由經濟部商業司變更為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5.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5年5月8日)請協助補充多方面可靠來源以改善這篇條目,無法查證的內容可能會因為異議提出而被移除。 致使用者:請搜尋一下條目的標題(來源搜尋: "營業執照" — 網頁、新聞、書籍、學術、圖像 ),以檢查網路上是否存在該主題的更多可靠來源(判定指引)。

  6. 服務範圍. 股份過戶登記處 對 股東 及 上市公司 的服務,主要包括 [3] : 新股 上市 的認購者資料登記、新股分配、新股 股票 及退款支票的印發等. 股份及認股權證的轉讓登記,及有關資料/文件的保存,更新股東名冊. 行使認股權證、供股權等附隨的認購權及員工供股權. 合併/拆細新股/認股權證證書. 行使可換股證券/債券. 現金 股息 /以股代息股份的股東身份確認及發放. 處理報失及重發股息單、股票/認股權證. 公開配售股份/認股權證. 遺囑 認證及其他法律性文件的登記. 接受公眾查閱,有關上市公司的股東登記冊/認股權證持有人登記冊. 處理 上市公司 與 股東 之間的通訊(年報及通函等之寄發、股東查詢等)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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