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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7月6日 · 現時銀行有減少按揭的現金回贈亦有銀行不再提供現金回贈只提供按揭儲蓄掛鈎戶口不過主要三間銀行恒生匯豐以及中銀行仍保持以上兩個按揭優惠若怕日後相關優惠再度減少可把握現時低息時機作轉按或是申請按揭

  2. 2020年11月26日 · 銀行戶口被取消 近年銀行十分著重戶口會否涉及洗黑錢如被銀行懷疑供款戶口有大量現金交易會向戶主查詢某些不尋常交易紀錄的資料如回覆不能令銀行滿意銀行有機會將戶口取消以及要求業主清還所有 按揭貸款 。

  3. 2020年2月4日 · 1. 非自住用途. 2. 申請二按. 3. 銀行戶口被取消. 4. 未能如期還款. 5. 樓價下跌. 相關文章 : 1. 非自住用途. 根據規定, 出租物業 的最高 按揭 成數為樓價的5成。 若業主在 買樓 時,經按保申請高成數按揭申請,例如樓價800萬元,借款8成即640萬元。 而業主在物業成後不久不作自住而將單位出租。 一旦被銀行發現,便會被call loan,追回額外借款的的差價。 按揭成數 要由8成降至5成,業主要還款240萬元,同時更有可能因不如實聲明而要面對法律責任。 至於如業主是以6成按揭申請下,將單位出租,則可能有兩個情況。 一是 樓價 已累積一定升幅,借款金額已降至樓價估價的5成,這情況下,業主不用補會差價。 但業主仍要向銀行申請出租同意書。

  4. 2021年7月7日 · 2021-07-07. 供樓壓力對不少香港人或者家庭而言,從來都不是一件小事,如果有幸成功捱完 供樓 期,就有資格申請贖契,完完全全擁有該物業。 理論上在接近供完樓的前幾個月該承造按揭的銀行會發信通知買家需進行贖契安排不過有時部份銀行可能忘卻通知業主亦可以主動向銀行查詢有關情況。 想了解更多置業資訊,即時Live Chat 查詢 / 客服熱線:2311-1200. 內容目錄 隱藏. 非所有律師行可贖契. 相關文章 : 非所有律師行可贖契. 及後的步驟,是包括在律師樓安排下,會準備贖契文件交由銀行簽署,確定業主已還清所有按揭貸款,並註冊到土地註冊處中,再向銀行索回樓契。

    • 查冊驗明物業正身
    • 了解業主按揭情況
    • 物業出現違例建築
    • 物業曾被單方面撤銷交易

    查冊資料可分為三個重要部份,第一部份是現業主的資料,透過查冊可得知,現時業主的姓名,當年買入價、日期及成交價等。若然發現業主名稱不符合,例如父母以遺囑將單位轉名予子女,查冊上仍未轉名,將難以短期內進行交易。

    若現時業主有按揭貸款,在查冊上會顯示由哪一間銀行提供,以及按揭的金額數目。不過,有時按揭金額亦會顯示「All money」,意思是無限額或不定額按揭,即日後業主再加按時,業主與銀行不必再簽按揭契,只需簽訂較簡單的貸款協議。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若單位業主申請多重按揭,這反映業主急需套現,作為買家應避免向該類業主繳付大筆首期,防止業主夾帶私逃,大訂應暫放在業主的律師樓,支票抬頭予以律師行戶口。 通常業主申請按揭後,查冊會顯示「Mortgage Charge」或者是「Legal Charge」而第二按揭會顯示「Second Legal Charge」,如當有關按揭已經解除就會現「Release」、「Discharge」或是「Satisfaction」的字眼出現。

    買家如想知道物業有沒有違例建築,就要金睛火眼留意查冊有沒有出現以下字眼。 1. Order under Section 24 of the Building Ordinance 即是要將違例建築拆除,並將單位復原。 1. Order under Section 26 of the Building Ordinance 危險建築物維修令 1. Order under Section 27A of the Building Ordinance 危險斜坡維修令 1. 以及Order under Section 28 of the Building Ordinance 渠務設施維修令 以上命令是由建築事務監督發出。若然查冊顯示有顯示,買家應與業主洽商由哪一方負責修葺費用,並列明在臨時買賣合約之中。 ...

    如在查冊上顯示「Memorandum of Rescission」即表示物業之前曾經被單方面撤銷合約,雖然取消交易看似輕微。不過,所撤銷的合約是正式必買必賣合同,單方面撤銷賠償高,在如此大賠償下仍撤銷,令人懷疑物業是否出現問題。如一個物業出現多次的話,買家便要小心,銀行是有理由因此拒絶承做按揭。

  5. 2020年7月6日 · 近日有銀行不為新造按揭提供按揭儲蓄掛鈎戶口,並且為存款金額另設上限。不過,現時仍未有消息指其他銀行會跟隨,主要 ...

  6. 2019年11月7日 · 保監會已同意延續在償二代下給予香港的優惠措施,有效期為一年至2020年6月30日。此舉有助保持香港保險業的競爭力,並為香港參與及協助「一帶一路」建設提供穩健的風險管理基礎。 十二、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保險公估機構的年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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