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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7日 · 至於2022年12月17日上午10時許37歲裝修工人劉國基指控女子金嘉裕騙他50萬元人民幣約53萬港元),案發當日金搭小巴前往赤柱監獄探望男友期間30歲裝修工人戴天浩及17歲侍應蘇蔚天叫金落車在小巴站商討上述50萬元人民幣的事宜。 各方未能達成協議。 劉國基駕駛輕型貨車抵達,戴天浩及蘇蔚天,連同從輕型貨車落車的16歲職業訓練局課程女學生余頌恩,合力把金嘉裕拖上輕型貨車後座。 懲教助理張志基及謝偉康得悉事件,嘗試上前阻止,但被蘇蔚天打面部。 金嘉裕大聲呼救,嘗試爬出窗外,但不成功。 執法人員最終在黃竹坑道對開截停輕型貨車,並拘捕4名被告。 4人最終在區院分別承認非法禁錮、普通襲擊及危駕罪,法庭押後至5月23日判刑,期間3人須還押,一人准保釋。

  2. 2024年5月3日 · 4名涉案人士昨在區院分別承認非法禁錮、普通襲擊及危駕罪,法庭押後至5月23日判刑,期間3須還押,一人准保釋。 承認非法禁錮襲擊危駕. 4名被告依次劉國基(37歲,裝修工人)、戴天浩(30歲,裝修工人)、蘇蔚天(17歲,侍)及余頌恩(女,16歲,職業訓練局課程學生)。 他們承認一項非法禁錮罪,控罪指他們在2022年12月17日,在香港非法禁錮金嘉裕。 劉國基另承認同日危駕一輛輕型貨車,蘇蔚天另承認同日在赤柱近東頭灣道47號香港懲教學院外的52線小巴站,襲擊張志基及謝偉康。 除余頌恩獲准保釋外,其餘3人均須還押候懲。 同意案情指,劉國基指控女子金嘉裕騙他50萬元人民幣(折合約53萬港元)。

  3. 2024年5月1日 · 議員鄧家彪昨日表示此次修例最獨特的是將本身原則性概括性的條文表述變為4個附表明確列明了什麽情況屬於嚴重傷害」,他直言有一個更清晰法例一定是好事」。 另外,也容許有關專業人士以合理的理由不去舉報有關個案,容許了一個專業空間;在搜證方面也一定要有一個規範標準,才會被舉報。 促嚴重個案可監禁一年. 另外,議員田北辰則有不同看法,他認為香港有關強制舉報虐童的判罰力度過低,在澳洲及美國等地的最高判罰可以達到3至5年,批評本港的3個月判罰「低到離晒譜」。 對於引入兩級制罰則,田則認為若分為兩級制,嚴重個案的最高判罰應該去到監禁一年。 對於日前的會議,議員黎棟國對修訂表示支持,認同條例的初衷是為了保護兒童。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4年5月7日 · 案發於2017年至2019年某天當時年約24歲的被告與14歲的胞妹單獨在家中兩人靠近在梳化看電影期間被告聲稱自己有性慾及性器官有反應為佔便宜主動靠近擁抱X以陽具接觸X的陰道之後兩人性交約10至30分鐘期間沒有使用安全套被告亦無射精事後兩人各自返回床上。 案情續指,2019年11至12月,被告與女友分手後,再3度與X交歡,過程中亦沒有使用安全套,X也曾為被告手淫。 之後,兩人起爭執,從此再沒進行性行為。 被告在2021年12月20日晚上被捕,警誡下指「阿sir,我係有同佢發生過性行為」。 案件編號:HCCC 214/202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放蛇買電子煙 拘19歲女職員. 鐵枝滑落 砸斃錦田男工.

  6. 2024年5月3日 ·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助理總幹事竺永洪指,本港以至全球經濟疫情影響而衰退,經濟相關罪行因而增加,亦引致近年很多社團或非法組織變得活躍,當中有機會利用年輕人參與違法罪行,很多年輕都誤以為就算被捕,也會年幼而獲輕判,甚至不用入獄,因而答允參與違法行為。 竺永洪表示,疫下青少年社交接觸大減,犯罪數字也相對較低,加上近年法例上有修正,例如以往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或遊蕩罪,往往含有一些性罪行,不過當時未有適當控罪可以作出控告,隨着新增窺淫罪等相關性罪行,相關檢控數字亦見上升。 他又指,很多青少年都有偏差的想法,以致他們會用違規甚至違法行為進行性探索,認為相關性教育要再提高,以處理年輕人對性的好奇。 監察政府欠積極 議員失職.

  7. 2024年5月8日 · 雖然執法部門在同日傍晚已尋回受害女子案件疑涉金錢糾紛至昨日更以非法禁錮」、「縱火」、「行使虛假文書」、「無牌駕駛等罪名拘捕多名涉案者總算反應快速但香港治安不斷惡化街頭罪案層出不窮卻是市民實實在在的觀感果不其然昨日中午近12時尖沙咀海防道又有珠寶行劫案發生。 5名南亞漢駕乘一輛白色私家車至珠寶行對開,隨即落車闖入店內打劫,當中3人手持鐵錘,另二人持有利刀,殺氣騰騰打爆兩個玻璃飾櫃準備擸走珠寶,被一早埋伏的執法人員一擁而上制服。 期間一名南亞漢激烈反抗,面部受傷淌血,店內遺下血漬斑斑,狀甚駭人。 調查發現,5名南亞匪中,兩人持「行街紙」,兩人身上沒有身份證明文件,餘下一人持香港身份證。 南亞假難民害人害物,儼然治安大毒瘤,又一鐵證。

  8. 2024年4月28日 · 18名被告包括早前已承認暴動罪的林斌陳俊鋒麥韜及利文熙以及經審訊後被定罪的何英傑伍偉楠冼宏俊林施雅梁卓鋒黃筠喬張頌熙梁穎欣陳鎮洋劉淑華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及黎靖言20至43歲)。 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14人同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行為,意圖妨礙執法部門將會作出的逮捕,而被告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20歲被告待取報告 5‧17再訊. 當中9人,包括伍偉楠、梁卓鋒、黃筠喬、梁穎欣、劉淑華、黃琪峰、林鑫濤、卓琬宜及黎靖言,另被裁定暴動罪成。 陳鎮洋則另承認一項危駕罪。 除現年20歲的黃筠喬須再提取報告外,其餘17人則將於6月接受判刑。 辯方求情時提到,本案涉及的暴動罪是去年1月才加控,屬延誤檢控,對被控該罪的被告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