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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8日 · 2022/06/18 15:52.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發生之初台灣鬧口罩荒,在「口罩國家隊」積極製作口罩時,卻有不良商品流出,造成商家信譽毀損。 新北市中和一家口罩通路商為疫情著想積極找貨,從供應商拿到了樣品確認沒問題後趕著上架,卻被消費者反應收到的商品沒有「製造日期、保存期限」,造成通路商逾百萬元損失與商譽毀損,因而在本月17日向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提告詐欺。 黃姓通路商表示,肺炎爆發當年口罩供不應求,於是他與「成頡國際公司」上游口罩供應商合作,在2020年底黃某取得供應商提供的樣品,確認外包裝標示全無誤,口罩品質也沒問題,於是花費200萬下訂12000盒,準備在各大通路販售。
2023年10月31日 · 黑心口罩廠商趁疫情囤積口罩牟利 高等法院判決曝光. 口罩廠商女負責人趁疫情囤積口罩牟利,高等法院今判她1年6月、緩刑5年。 (記者楊國文攝) 2023/10/31 13:1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廣鉞淂企業」負責人彌勒悟言(原名洪悅琳),被控2020年2月間趁「COVID-19」疫情嚴峻時意圖抬高交易價格,故意囤積76萬多片醫用口罩,想等開學後再出售牟取暴利,新北地院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囤積居奇罪」將她判刑1年6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有悔意,以不執行刑期為宜,今改判1年6月、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80萬元、服義務勞務40小時,還可上訴。
2020年5月30日 · 醫用口罩將自6月1日起解禁,解禁後的價格及供應量引發民眾討論,口罩業者「Masaka-超淨新口罩」28日表示,口罩部分原料漲了10倍之多,「比SARS還誇張」,因此短期內不會有2到3元的口罩,且現在訂購最快也要11月以後才能拿到。 終於能自由寄口罩! 6/1起不限數量、次數、國籍全面開放. 6月1日起口罩出口解禁,經濟部貿易局29日正式公告6月1日起解除口罩出口限制,並指出一般民眾也可自由寄送口罩,過去每2個月只能寄送30片給海外二等親的禁令,也同步解禁。 民間賣場口罩販售資訊. 口罩禁令將解除! 好市多搶先開賣 每卡限購50片. 美式賣場好市多(Costco)22日有民眾發現搶先其他通路,在線上平台上架一般醫用口罩。
2021年9月18日 · 2021/09/18 14:29.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我國目前口罩供應充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8)日表示,考量目前國內口罩產量已大幅提升,足夠供應每位國人所需,且有多元購買口罩管道,因此實名制口罩網路/超商販售通路,將運作至第44輪後暫停服務,口罩實名制運作以來已經販售超過17億片,雖然實名制將暫停服務,但藥局通路及無健保特約藥局的偏鄉衛生所則仍持續維持服務。 指揮官陳時中進一步說明,最後1輪(第44輪)實名制口罩網路/超商販售的續(預)購時間為今年9月27日至10月6日,取貨時間為10月11日至10月24日;另外第43輪及第44輪已預繳款未領取口罩的補領時間,分別為10月25日至11月7日及11月8日至11月21日,請民眾依時程續(預)購、取貨及補領。
2020年9月11日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接獲民眾反映,買到仿冒的「台灣優紙」醫療口罩,中檢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查獲位於北市的漢賓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黃漢忠,先於地下工廠製造口罩,再偽造「台灣優紙」外盒,向中部藥局、廠商,謊稱是口罩國家隊「台灣優紙」產品,至少賣出75萬片口罩,不法利益達500萬元,另有250萬片尚未交貨,全案依偽造文書、藥事法聲請羈押黃男獲准。 檢警指出,黃漢忠於今年5月,購買口罩生產機具一批,含裁片機、耳帶製造機等,併購入1公噸的熔噴不織布、親膚布、潑水層等原料,再委託不知情的廠商,印製「台灣優紙」醫療口罩外盒,外盒並有醫療許可證字號,仿冒的口罩則打上台灣製造的英文鋼印,透過中部藥局與口罩供應商,銷售予民眾。
2022年3月26日 · 網友回應. 為紀念醫療用口罩對防疫的貢獻,口罩國家隊、彰化縣口罩廠商華新醫材打造一片「全球最大」的醫療級口罩,長8.3公尺、寬4.79公尺,連「巨人」都戴得下。 華新醫材董事長鄭永柱表示,這是將公司立體鑽石型口罩等比例放大,以3層不織布布料製作,花費約3個月時間實驗製作成功,於1月13日經英國金氏世界紀錄公司的鑑證官John Garland以線上視訊方式認證成功。
2023年10月31日 · 黑心口罩廠商趁疫情囤積口罩牟利 高等法院判決曝光. 口罩廠商女負責人趁疫情囤積口罩牟利,高等法院今判她1年6月、緩刑5年。 (記者楊國文攝) 2023/10/31 13:1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廣鉞淂企業」負責人彌勒悟言(原名洪悅琳),被控2020年2月間趁「COVID-19」疫情嚴峻時意圖抬高交易價格,故意囤積76萬多片醫用口罩,想等開學後再出售牟取暴利,新北地院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囤積居奇罪」將她判刑1年6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有悔意,以不執行刑期為宜,今改判1年6月、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80萬元、服義務勞務40小時,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