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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 法院、民間公證人的來源和身分不同(見圖1)(一)法院公證人。法院公證人是指通過公務人員司法特考三等考試,並須經過專業訓練及實務訓練,取得考試及格證書,屬於任職於地方法院公證處的公務員。
    • 法院、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認)證的效力和費用相同。司法院強調,法院、民間公證人均能提供公(認)證服務,且「兩者效力相同/公證費用法定/收費公平合理」,有公(認)證需求時,找法院、民間公證人辦理都可以:
    • 如何找到法院、民間公證人的聯絡資訊呢?(一)找法院公證人,Google搜尋「○○地方法院公證處」例如想找臺中地方法院公證人,可輸入「臺中地方法院公證處」。
    • 民間公證人可事前聯繫,較節省時間。法院公證處不會提供個別公證人的姓名及聯絡電話,只能隨到隨辦,通常由服務櫃檯受理案件、確認應備文件齊全後,再進行分案,民眾無法事前得知承辦公證人是誰,有任何問題也必須到現場才能諮詢。
    • 文件公證、認證、驗證的差別
    • 什麼是公證?
    • 什麼是外交驗證(外交使館認證/文件證明)?

    公證、認證、驗證最主要的差別在於用途以及適用的範圍。 1. 公證:由公證人進行,證明「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存在且合法。 2. 認證:由公證人進行,證明「文書」或「簽名」的真正性,表示非經偽造。 3. 驗證:由一國家地區之外交機構進行,證明「文書」的效力受到該國家地區承認。

    公證(Notarization)會由公證人(Notary Public)針對「法律行為」與「私權事實」做成公證書,相當於以公權力證明該法律行為與私權事實的真正性。 1. 法律行為:指透過意思表示發生法律上效果的行為。如各式契約的訂立或撤銷、拋棄權利、訂立或撤銷遺囑、監護或認領…等。 2. 私權事實:泛指有法律上意義的事實狀態。如出生事實、婚姻狀態、不動產相鄰關係、占有事實、侵權事實…等。 公證必須由法院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作成,且公證人需親自見聞、體驗該法律行為與私權事實的過程,才能夠作成公證書。

    文書外交驗證(Authentication)又稱為外交使館認證(Legalization)或文件證明(Certification),由我國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查驗並證明文書上的簽章、印鑑非經偽造,或證明該文書的真正性。文書外交驗證多半是跨國文件傳遞的必備程序,說明該文件效力受到驗證國的承認,而使文件產生國對國之間的公信力。

  2. 全職的民間公證人可以辦理公證及認證的業務公證人即使有律師資格也不能執行律師業務律師若經過司法院遴任同時具有兼職的民間公證人身分時則可以辦理認證業務但不可以辦理公證業務費用. 公證人的收費是依照公證法的規定不可以任意增減費用司法院也有公告公證費用標準表」, 不論是法院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都要依照法定的費用收費。 律師收費的標準不盡相同。 律師法要求律師必須向委託人說明收費標準和計算方式,並沒有像公證法中有各項費用收取標準的規定。 法院公證流程是什麼?

  3. 2020年2月25日 · 沒有不同沒有不同沒有不同公證法有直接規定公證費用無論是法院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均需依公證法收費法院公證是不是比民間公證人有公信力沒有不同沒有不同沒有不同並不會有所謂法院比較有公信力的狀況我國考量民眾方便等諸多因素參考外國立法例於民國90年正式施行民間公證人制度民間公證人係由具有法官律師公證人等資格且無刑事前科紀錄等人方有可能擔任),民眾可以就近找鄰近地區的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目前除極少數縣市因尚未有民間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甫到職絕大數人之公證亦多選擇民間公證人公證。 以民國91年台北地方法院為例,該法院所屬之民間公證人所辦理之公認證之件數合計為56,846件,法院公證人所辦理之公認證之件數合計為34,716件,民間公證人約佔總公證件數的6成。

  4. 2020年7月10日 · 1. 私文書的認證. 對於民眾自己作成的文書屬於私文書可以請求公證人辦理認證例如授權書遺囑的認證。 2. 涉及私權的公文書要持往境外使用時 [2] 當國內的公文書要拿到國外或大陸地區使用時由於國外受理文件的單位無法知悉該文件是否是真的因此通常都需要經過公證人的認證由公證人辦理認證確認該文件的真實性後當事人才可以持該文件到境外使用。 3. 公、私文書的繕本或影本 [3] 繕本和影本都是依照原本作成的文書,當事人可以請求公證人認證文書的繕本或影本與原本或正本相符。 4. 文書的翻譯本. 以下兩種是認證文書的翻譯本常見的情形: (1)國內的公文書或私文書要拿到國外使用時,需要將中文翻譯成外文,例如為了辦理移民,要拿國內戶政事務所核發的出生證明到國外使用。

  5. 2016年8月16日 · 1. 公證與認證是不同的。 至於差別在哪,稍後說明。 2. 公證人有民間和法院的都是要經過考試通過的而且使用的章等都是有規定和限制的民間和法院公證人收費標準和所作的效力均相同有需求者可自由選擇法院或合格之民間公證人辦理3. 公證人雖然名為公證人但可以辦理的業務範圍包括公證和認證。 也就是說,沒有所謂認證人這個名詞存在。 因此,不管是公證或認證需求,都可以找公證人。 4. 再來,律師具備一定資格者,可以經司法院審核被遴選為民間公證人,但依公證法的規定,「民間之公證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得執行律師業務。 但經遴任僅辦理文書認證事務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目前台灣只有開放執業律師擔任執行「認證」業務的公證人,並不包括公證業務。

  6. 有堅強的證明力. 經過公證的事件當事人任何一方或第三人都應承認其效力萬一將來涉訟只要提出公證書法院就根據它的記載作裁判經過認證的文件其簽名的真實性當事人不得否認。 (二)有強制執行力. 對於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以給付特定之動產為標的者租用或借用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有期限並應於期限屆滿時交還者租用或借用土地約定非供耕作或建築為目的而於期限屆滿時應交還土地者之契約凡是在公證書上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如對方不履行時可憑公證書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當事人不必另行起訴請律師打官司。 (三)有案可查. 公證或認證事件的卷宗,當事人如有需要,可隨時聲請閱覽或抄發繕本。 發布日期 : 108-09-21. 更新日期 : 108-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