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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6月1日 · 2022 年 6 月 1 日. 0. 4502. 胡碩勻.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與英國國際會計師CPA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著有節稅的布局重複的力量綜合所得稅申報可以使用手機來報稅相較於去年2021年的手機報稅服務今年2022年新增編修功能」,另增加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方式及24小時可以回答綜所稅問題的智能客服以線上或電話預約報稅服務使報稅變得更加簡便。 從手機報稅愈來愈科技化來看,可以想見國稅局的查稅工具也同時愈來愈科技及智慧化,納稅義務人應更謹慎小心。 隨著國際經濟環境快速變化,財政部為了能跟上科技發展腳步,追求課稅效率化,準備透過完備稅法並掌握稅源,以遏止逃漏稅。

  2. 2021年4月1日 · 1.在臺灣境內設有戶籍且在課稅年度內境內居住滿31天2.在臺灣境內設有戶籍且在課稅年度內居住1天但未滿31天且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境內3.無戶籍者在課稅年度於境內居住滿183天者。 過去納稅義務人會自行掌握在臺灣居住的天數,以適用較有利的稅務身分,然而2020年因疫情衝擊,許多國家採取邊境管制、限制旅行或強制檢疫措施,企業也要求員工居家或異地辦公,使個人無法自行決定返國時程,引發「居住者」身分認定疑慮。 無法返回海外的在臺外籍人士,可能因此變成「居住者」身分,便需在5月申報綜所稅,更加嚴重的是,因另一個有所得的課稅國採「屬人主義」,同樣也視其為「居住者」,將導致其稅負因此提高。

  3. 2023年3月1日 · 如果子女於2023年度中滿19歲18歲成年當年度仍可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若未符合在校就學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納稅義務人在辦理2024年5月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得申報扶養該子女。 二、 房地合一稅. 個人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課稅規定,如果是自住一族,可以使用「重購退稅」及「自住減免」2大優惠。 但應特別注意自住房屋皆有「未成年」子女設籍的相關規定,若子女已超過18歲,設籍在子女名下的房屋就無法適用自住房地的相關優惠了。 *自住減免.

  4. 2020年5月1日 · 權益1延長稅務申報繳納期限 對於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任辦理申報之代理人 因申報期間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檢疫等事由影響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完成申報繳納稅捐者可延長 ...

  5. 2024年1月1日 · 同樣以一家4口計算2024年申報2023年綜所稅在適用基本生活費扣除可多扣2萬4,000元以5%稅率計可省稅1,200元。 退職所得 部分,現行若為分期領取,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81萬4,000元為所得額;調升後則以全年總額減除85萬9,000元為所得額。 若為一次領取,現行是以18萬8,000元與37萬7,000元為分界點。 一次領取總額在「18萬8,000元×年資」以下者免計稅;超過「18萬8,000×服務年資」、未達「37萬7,000元×年資」者,半數計稅;超過「37萬7,000元×年資」部分全數計稅。 調升後以19萬8,000元、39萬8,000元為分界點,退休族有機會享受減稅利多。

  6. 2022年11月1日 · 臺灣受控外國公司CFC將於2023年正式實施CFC制度可區分為法人CFC以及個人CFC營利事業對於CFC制度規範在所得稅法第43之3條而個人的CFC制度則規範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之1條。 雖然規範於不同的法令之中,但對於控制力的法遵邏輯與法條架構,卻可說是大同小異。 個人CFC制度已於雜誌第401期討論,本篇將介紹CFC對營利事業之影響。 受控外國企業 (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CFC) 指臺灣營利事業或個人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設立,由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之外國企業,將利潤移轉並保留於CFC,透過控制CFC之股利決策,保留不分配原應屬臺灣之所得,以規避臺灣納稅義務。 何謂CFC制度? 臺灣營利事業投資之外國公司同時符合下列2要件: 1.

  7. 2020年5月1日 · 國際視野. 臺灣一個家庭平均每年花費超過81萬元. 文 管呂浩. 通過. 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com. - 2020 年 5 月 1 日. 0. 1995. 臺灣二 一九年免稅門檻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從17萬1,000元調整為17萬5,000元於二 年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雖然政府提高免稅額自是福音,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持續上揚的物價連帶就會造成生活費用的上升。 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onsumer Price Index,CPI),是指消費者物價指數增減數占上期臺灣消費者物價指數之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