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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2日 · 元朗涼茶店老闆娘證吳偉南事發晚曾光顧 接電話「南哥好似死咗」後趕往醫院(3月25日) 「飛天南」否認指嚇推開群眾 作供常望代表律師被主控官提醒「請你作供時望住我」(3月24日) 飛天南稱叫持傘者離開英龍圍「唔想雙方衝突」 憶當晚買燉蛋返家(3月23
2024年3月8日 · 2021年被判囚4年的「飛天南」吳偉南已服刑完畢,昨到高院提出定罪上訴。 (鍾林枝攝) 鄧懷琛(圖)在區院被判囚7年,曾在高院提出保釋候上訴遭拒絕,正繼續服刑。 (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2019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7名男子分別涉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成,另有一人脫罪;當中4人不服定罪及判刑上訴,律政司則就脫罪男子提出上訴,兩案昨日一併於上訴庭審理。 就着4人上訴案,上訴方主張原審時大律師向鄧懷琛給予錯誤意見,鄧錯失機會以自衛為由抗辯,並批評原審法官沒接納「飛天南」是做村民與黑衣人之間「和事老」的說法。 至於餘下兩人,上訴方指沒足夠證據推論其參與暴動,原審法官在審訊中出錯。
2021年3月23日 · 外號「飛天南」的被告吳偉南出庭自辯。 他否認與第五被告相熟及相約犯案,又稱案發時僅外出晚膳後買燉蛋回家,而向群眾揮棍是「自衛」,並無打中人。 「飛天南」進出法院時,被大批市民包圍起哄。 (李智智/陳潤南 報道) 周二庭上,僅案中第六被告吳偉南(57歲)自辯作供。...
2021年3月24日 · 前年7.21元朗白衣人暴動案審訊今(24日)續審,被告「飛天南」吳偉南繼續自辯。 他被盤問時表示,認識當日在場的一些村民,更說出數名村民的姓名,聲稱與他們「由細玩到大」。 他否認案發時曾與另一被告鄧懷琛交談,又多次否認曾指嚇及推開聚集的群眾,強調是聚集的群眾先推他。 吳偉南接受盤問時不時望向其代表大律師,主控官不時提醒他「請你作供時望住我」。 3月25日報道:元朗涼茶店老闆娘證吳偉南事發晚曾光顧 接電話「南哥好似死咗」後趕往醫院.
2021年3月25日 · 前年7.21元朗白衣人暴動案審訊今(25日)續審,被告「飛天南」吳偉南一方原定傳召3名辯方證人作供,惟辯方表示網上有人公開證人所屬店舖相片,因而受到滋擾,最終只傳召其中一名女證人,並以代號X作供。
2021年3月23日 · 被告「飛天南」吳偉南今自辯,他在散庭後突然飛奔出法院,一直奔走至入境大樓的電梯,以避開記者鏡頭。 直至走上天橋後,他放慢腳步,惟他見記者追隨後即多次用手阻擋記者鏡頭。 「飛天南」自辯時表現緊張,不停眨眼,又多次反應遲鈍,並發出「索鼻水」聲。 當其代表律師問及他案發時的歲數,吳兩次答錯為「37歲」,再追問下才更正為「57歲」,辯方笑稱:「明顯37歲唔係你年紀,唔好咁緊張! 第六被告「飛天南」吳偉南今自辯,他在庭上一度表現緊張,不停眨眼,又多次反應遲鈍,並發出「索鼻水」聲。 當其代表律師劉啟賢問及他案發時的歲數,吳兩次答錯為「37歲」,再追問下才更正為「57歲」,辯方笑稱:「明顯37歲唔係你年紀,唔好咁緊張! 」他在宣誓時又誤讀「本人全名」,而實際上應讀出其姓名,並需由法庭書記糾正。
2021年3月12日 · 被告「飛天南」吳偉南今由律師代表向拯救他的救護員道謝,「多謝你當日同佢做心肺復甦」。 救護員M 昨日作供 指曾為倒地失知覺的吳偉南急救,最後他回復脈搏。 代表吳偉南的大律師劉啟賢今盤問M前,先代被告向他道謝:「多謝你當日同佢做心肺復甦。 」辯方又問到,當日被告倒地失去知覺後,是否無法與M及在場其他人溝通,M同意。 另外,M昨接受代表鄧懷琛的律師盤問。 辯方指M在口供形容有份與他爭論的男子「短髮、後面紮咗一條辮子」, 惟M在認人手續中認出當時沒有紮辮的鄧懷琛為該男子,遭辯方質疑認錯人,但M強調:「我主要唔係睇佢有無辮」,並指是以其他準則認人。 控方覆問時指展示鄧懷琛當日的截圖,並問M能否看到他指的辮子,M稱其記憶與圖片相似,看到頭後方有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