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1年3月9日 ·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曾兩度提出同志平權司法覆核的男同志吳翰林,於2020年底因受抑鬱困擾而自殺身亡,其於英國已婚的同性丈夫李亦豪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由於兩人的同性婚姻不獲本港認可,因此他申請為死者處理後事被拒。 李質疑相關條例將同性已婚伴侶排除於「配偶」及「家屬」等定義之外,構成間接歧視,並違反《基本法》等所保障的權利。 申請人李亦豪;首答辯人律政司司長:次答辯人衛生署署長。 申請人於入稟中表明挑戰《死因裁判官條例》、《死因裁判官規則》、《生死登記條例》、《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中,對「配偶」、「丈夫」、「妻子」、「家人」、「親屬」及「近親」的定義,即質疑上述有關處理身後事的條例,將與同性伴侶在海外合法結婚的人排除在外。
2021年5月13日 · 男同性戀者吳翰林2017年在英國倫敦結婚,他就同性婚姻配偶在香港的遺產承繼權提請司法覆核,於去年獲判勝訴。 但他在判決後3個月因抑鬱症自殺身亡。 律政司司長早前向法院存入「知會備忘」,在獲悉吳的丈夫李亦豪申辦遺產後,以公眾利益為由介入。 案件原定今天(13日)在高院進行指示聆訊,但李在聆訊前承諾,不會分配吳的遺產予任何受益人,只會動用遺產償還債務,包括為吳的居屋物業供款,直至有關承繼權司法覆核案有上訴結果;律政司在李作出承諾後便同意撤回知會備忘。 法官陳嘉信則下令,律政司須向李支付訟費7萬港元。 民主黨性別平權委員會主席、婦女及性別政策發言人鄒穎恒指,律政司過往一般都是當遺產牽涉非政府組織或慈善基金團體,才會介入遺產案件。 本案只涉個別人士的遺產繼承,不涉公眾利益。
2021年5月13日 · 男同志吳翰林(Edgar)與丈夫李亦豪在英國結婚後,就同性伴侶的多項權利提出司法覆核,惟官司未有結果,吳翰林已於去年12月自殺身亡。 律政司早前就吳翰林的遺產向高等法院存入「知會備忘」,隨後李亦豪申辦遺產,律政司提出反對。 案件原定今(13日)在高院進行指示聆訊,基於李亦豪承諾不會將遺產分予其他得益者,律政司撤回知會備忘及聆訊,法官下令律政司付7萬元訟費。 庭上提及,吳翰林的遺產包括他生前與李亦豪同住、未付清房貸的居屋,以及現金、強積金等。 李亦豪一方承諾,在申辦成為吳翰林的遺產管理人後,不會將遺產分配給其他遺產得益者,直至吳翰林就同性配偶是否有權繼承遺產的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 法官陳嘉信問及,李亦豪的承諾是否代表他仍有權出售遺產中的居屋。
2023年11月7日 · 吳翰林 、李亦豪. 同志配偶公屋、居屋權案,上訴庭上月駁回 房委會 上訴。 《Yahoo 新聞》獲悉,房委會今日再申請許可,擬將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 負責代表同志配偶一方的帝理律師行向《Yahoo 新聞》證實房委會申請上訴的消息。 兩名同性配偶欲以家庭成員身分,分別申請公屋及入住居屋,均被房委會拒絕,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被裁定勝訴。...
- Yahoo 新聞
2021年5月13日 · 吳翰林和李亦豪於英國結婚,吳生前提出兩宗涉及同性配偶權利的訴訟,其中就同性配偶遺產繼承權的司法覆核案,獲判勝訴,律政司已提出上訴。 吳輸林的丈夫李亦豪 (左)承諾上訴結果前不會轉贈吳的財產,律政司同意撤回知會備忘。 (資料圖片) 律政司稱為公眾利益介入. 惟吳去年自殺身亡,李申辦吳的遺產,律政司司長亦存入「知會備忘」。 律政司曾稱以公眾利益為由介入,並指案件涉及同志權利,而同性配偶遺產繼承權的司法覆核案,尚未有上訴結果。 遺屬答應不會把遺產轉贈. 案件原定於今日在高等法院作指示聆訊,但因李亦豪承諾不會上訴案有結果前,把吳的遺產轉贈其他受益人,律政司最終亦答應撤銷該「知會備忘」。 案件編號:HCCA 1067/2021.
2020年9月23日 · 2019年,吳翰林針對香港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入稟法院,指有關法律「違憲」。 根據法例,無遺囑者遺產會先分配給死者配偶、子女、父母、其他親戚及政府。 吳翰林認為,有關政策違反了《人權法》和《基本法》保障人人平等的原則,屬歧視不同性傾向的人。...
2023年10月24日 · 司法覆核申請人原為吳翰林,惟他 2020 年受抑鬱困擾自殺離世,由丈夫李亦豪繼續法律程序。 李亦豪今日回應指,政府一再否定二人婚姻關係,如同在傷口上灑鹽,希望政府尊重法庭判決,還給丈夫應得的尊嚴。 上周,上訴庭亦在另一宗司法覆核案中,駁回房委會上訴, 並確立了同志居屋權 。 該案事主同樣為吳翰林及李亦豪二人。 昨日(23...
其他人也問了
吳鴻麟是誰?
吳翰林如何獲判勝訴?
翰林院發生什麼事?
吳翰林和李亦豪結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