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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3日 · 男同志吳翰林(Edgar)與丈夫李亦豪在英國結婚後,就同性伴侶的多項權利提出司法覆核,惟官司未有結果,吳翰林已於去年12月自殺身亡。 律政司早前就吳翰林的遺產向高等法院存入「知會備忘」,隨後李亦豪申辦遺產,律政司提出反對。 案件原定今(13日)在高院進行指示聆訊,基於李亦豪承諾不會將遺產分予其他得益者,律政司撤回知會備忘及聆訊,法官下令律政司付7萬元訟費。 庭上提及,吳翰林的遺產包括他生前與李亦豪同住、未付清房貸的居屋,以及現金、強積金等。 李亦豪一方承諾,在申辦成為吳翰林的遺產管理人後,不會將遺產分配給其他遺產得益者,直至吳翰林就同性配偶是否有權繼承遺產的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 法官陳嘉信問及,李亦豪的承諾是否代表他仍有權出售遺產中的居屋。
2021年6月9日 · 男同志吳翰林(Edgar)與丈夫李亦豪在英國結婚後,兩度就同性伴侶的權益提出司法覆核,官司未裁決已自殺身亡。 李亦豪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因無法以「配偶」身分處理吳翰林身後事,質疑相關條文構成歧視。 案件今(9日)於高院提訊,律政司要求擱置聆訊,李亦豪反對。 李亦豪在庭外表示,為丈夫認屍時,法醫不承認他是死者親屬,「吳翰林都走了,連最後一刻都不承認我們的同性婚姻」。
2021年10月7日 · 男同志吳翰林(Edgar)早前就同性伴侶的遺產繼承權及居屋規定提出司法覆核,吳翰林去年自殺身亡,其丈夫李亦豪不獲准以配偶身分處理吳翰林的身後事,李亦豪質疑相關條文對同性伴侶構成歧視,今年3月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法庭今(7日)表示律政司長及衛生署長確認,所有政府部門將公平對待需要處理配偶身後事的已婚同性伴侶,不會因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由於雙方達成共識,申請方撤銷司法覆核,並獲法庭批准,法庭不就訟費頒令。 申請人為吳翰林的丈夫李亦豪,答辯人為律政司長及衛生署長。 入稟狀稱,患抑鬱症的吳翰林去年12月7日在寓所自殺身亡,他生前曾着李亦豪以配偶身分處理他的身後事,包括將骨灰撒落海。
2020年12月28日 · 男同志吳翰林(Edgar)3年前在英國與男友結婚,早前就丈夫的居屋繼承權提出司法覆核,獲高院裁定勝訴。 政府事後提出上訴,案件仍未排期開審。 吳翰林的丈夫Henry今(28日)向本報證實,吳翰林在本月初去世。
2021年4月29日 · 男同志吳翰林(Edgar)與丈夫李亦豪在英國結婚後,就同性伴侶的多項權利提出司法覆核,惟官司未有結果,吳翰林已於去年12月自殺身亡。李亦豪向法院存入涉及死者遺產分配的「知會備忘」,律政司長之後作出同樣申請,案件今(29日)於高等法院作指示聆
2021年6月26日 · 【明報專訊】男同志吳翰林(Edgar)與丈夫李亦豪(Henry)在英國結婚,由於房委會不承認同性婚姻關係,李無法加入吳的居屋單位成為住客。 吳提出司法覆核,到他離世後,李代替亡夫繼續訴訟。 高院昨頒下判辭表示,房委會的配偶政策對同性伴侶構成非法歧視,裁定李勝訴,並下令房委會支付訟費。 代表李的律師樓表示,判決不止標誌着平權勝利的一小步,更重要是吳為其他同性伴侶所付出的努力,終於受法庭肯定(見另稿)。 有房委會成員表示今次裁決相信不會影響太多人,但影響層面廣泛,牽涉未來公屋申請、戶籍加名、富戶政策,以至居屋業權繼承權等各方面。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2021年6月26日 · 男同志吳翰林(Edgar)與丈夫李亦豪(Henry)在英國結婚,由於房委會不承認同性婚姻關係,李亦豪無法加入吳翰林的居屋單位成為住客。 吳翰林提出司法覆核,到他離世後,李亦豪代替亡夫繼續訴訟。 高院昨(25日)頒判辭,裁定李亦豪勝訴。 李亦豪今(26日)向本報表示,多年來擔心被房委會趕出單位,飽受精神困擾,可惜官司勝訴的消息來得太遲,「我已經唔可以同Edgar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