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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3月9日 ·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曾兩度提出同志平權司法覆核的男同志吳翰林於2020年底因受抑鬱困擾而自殺身亡其於英國已婚的同性丈夫李亦豪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由於兩人的同性婚姻不獲本港認可因此他申請為死者處理後事被拒李質疑相關條例將同性已婚伴侶排除於配偶家屬等定義之外構成間接歧視並違反基本法等所保障的權利。 申請人李亦豪;首答辯人律政司司長:次答辯人衛生署署長。 申請人於入稟中表明挑戰《死因裁判官條例》、《死因裁判官規則》、《生死登記條例》、《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中,對「配偶」、「丈夫」、「妻子」、「家人」、「親屬」及「近親」的定義,即質疑上述有關處理身後事的條例,將與同性伴侶在海外合法結婚的人排除在外。

  2. 2023年12月1日 · 李亦豪和吳翰林的故事要從2017年說起那一年他們相戀五年多就在農曆大年初一二人在英國結婚同年11月5日吳翰林生日當天二人在香港教堂行禮補辦喜酒。 在香港結婚那天, 《香港01》記者到場採訪和拍攝 ,吳翰林當時受訪時笑說並非為了倡議平權才結婚。 因為我真的愛你才跟你結婚,但又可以順便教導公眾,何樂而不為。 讓其他基督徒、甚至全香港人看到,兩個人的愛很簡單,很值得慶祝的,這已經很好。 吳翰林(Edgar)2017. 2017年11月,李亦豪(Henry)和吳翰林(Edgar)婚後接受《香港01》訪問。 他們希望透過傳媒訪問,宣揚愛無分性別。 (黃寶瑩攝) 相容.

  3. 2021年5月13日 · Tweet. 李亦豪承諾不會將吳翰林的遺產分予受益人男同性戀者吳翰林2017年在英國倫敦結婚他就同性婚姻配偶在香港的遺產承繼權提請司法覆核於去年獲判勝訴。 但他在判決後3個月因抑鬱症自殺身亡。 律政司司長早前向法院存入知會備忘」,在獲悉吳的丈夫李亦豪申辦遺產後以公眾利益為由介入。 案件原定今天(13日)在高院進行指示聆訊,但李在聆訊前承諾,不會分配吳的遺產予任何受益人,只會動用遺產償還債務,包括為吳的居屋物業供款,直至有關承繼權司法覆核案有上訴結果;律政司在李作出承諾後便同意撤回知會備忘。 法官陳嘉信則下令,律政司須向李支付訟費7萬港元。 民主黨性別平權委員會主席、婦女及性別政策發言人鄒穎恒指,律政司過往一般都是當遺產牽涉非政府組織或慈善基金團體,才會介入遺產案件。

  4. 2021年5月13日 · 吳翰林和李亦豪於英國結婚吳生前提出兩宗涉及同性配偶權利的訴訟其中就同性配偶遺產繼承權的司法覆核案獲判勝訴律政司已提出上訴吳輸林的丈夫李亦豪 ()承諾上訴結果前不會轉贈吳的財產律政司同意撤回知會備忘。 (資料圖片) 律政司稱為公眾利益介入. 惟吳去年自殺身亡,李申辦吳的遺產,律政司司長亦存入「知會備忘」。 律政司曾稱以公眾利益為由介入,並指案件涉及同志權利,而同性配偶遺產繼承權的司法覆核案,尚未有上訴結果。 遺屬答應不會把遺產轉贈. 案件原定於今日在高等法院作指示聆訊,但因李亦豪承諾不會上訴案有結果前,把吳的遺產轉贈其他受益人,律政司最終亦答應撤銷該「知會備忘」。 案件編號:HCCA 1067/2021.

  5. 2020年9月23日 · 香港男同志吳翰林2017年與其同性伴侶李亦豪在英國註冊2018年吳翰林在香港購入居屋香港政府資助的公共房屋),但由於香港的法例不認可同性婚姻其伴侶不能視作配偶而無法成為共同業主如果單位持有人未立遺囑去世另一半就無法繼承遺產2019年吳翰林針對香港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入稟法院指有關法律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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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3年10月24日 · 司法覆核申請人原為吳翰林惟他 2020 年受抑鬱困擾自殺離世由丈夫李亦豪繼續法律程序李亦豪今日回應指政府一再否定二人婚姻關係如同在傷口上灑鹽希望政府尊重法庭判決還給丈夫應得的尊嚴上周上訴庭亦在另一宗司法覆核案中駁回房委會上訴並確立了同志居屋權該案事主同樣為吳翰林及李亦豪二人。 昨日(23...

  8. 吳翰林及李亦豪1 訴 律政司司長( 司長) 民事上訴2020 年第558 號, [2023] HKCA 1224. : 司長的上訴被駁回,申請人可獲得訟費 : 2022 年12 月13日 : 2023 年10 月24日. 申請人( 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同性戀者)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無遺囑者遺產條例》( 第73 章) 第2 及3 條和《財產繼承( 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 第481 章)(《財產繼承條例》) 第2 條有關婚姻的條文( 婚姻條文)。 扼要而言,申請人質疑於該等條文中“ 有效婚姻”、“ 配偶”、“ 丈夫”和“ 妻子” 的定義並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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