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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3日 · Tweet. 李亦豪(左)承諾不會將吳翰林的遺產分予受益人。 男同性戀者吳翰林2017年在英國倫敦結婚,他就同性婚姻配偶在香港的遺產承繼權提請司法覆核,於去年獲判勝訴。 但他在判決後3個月因抑鬱症自殺身亡。 律政司司長早前向法院存入「知會備忘」,在獲悉吳的丈夫李亦豪申辦遺產後,以公眾利益為由介入。 案件原定今天(13日)在高院進行指示聆訊,但李在聆訊前承諾,不會分配吳的遺產予任何受益人,只會動用遺產償還債務,包括為吳的居屋物業供款,直至有關承繼權司法覆核案有上訴結果;律政司在李作出承諾後便同意撤回知會備忘。 法官陳嘉信則下令,律政司須向李支付訟費7萬港元。 民主黨性別平權委員會主席、婦女及性別政策發言人鄒穎恒指,律政司過往一般都是當遺產牽涉非政府組織或慈善基金團體,才會介入遺產案件。
2021年5月13日 · 男同志吳翰林(Edgar)與丈夫李亦豪在英國結婚後,就同性伴侶的多項權利提出司法覆核,惟官司未有結果,吳翰林已於去年12月自殺身亡。律政司早前就吳翰林的遺產向高等法院存入「知會備忘」,隨後李亦豪申辦遺產,律政司提出反對。案件原定今(13日)在高院進行指示聆訊,基於李亦豪承諾不 ...
2021年3月9日 ·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曾兩度提出同志平權司法覆核的男同志吳翰林,於2020年底因受抑鬱困擾而自殺身亡,其於英國已婚的同性丈夫李亦豪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由於兩人的同性婚姻不獲本港認可,因此他申請為死者處理後事被拒。 李質疑相關條例將同性已婚伴侶排除於「配偶」及「家屬」等定義之外,構成間接歧視,並違反《基本法》等所保障的權利。 申請人李亦豪;首答辯人律政司司長:次答辯人衛生署署長。 申請人於入稟中表明挑戰《死因裁判官條例》、《死因裁判官規則》、《生死登記條例》、《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中,對「配偶」、「丈夫」、「妻子」、「家人」、「親屬」及「近親」的定義,即質疑上述有關處理身後事的條例,將與同性伴侶在海外合法結婚的人排除在外。
2023年12月1日 · 李亦豪和吳翰林的故事,要從2017年說起。 那一年他們相戀五年多,就在農曆大年初一,二人在英國結婚,同年11月5日,吳翰林生日當天,二人在香港教堂行禮、補辦喜酒。 在香港結婚那天, 《香港01》記者到場採訪和拍攝 ,吳翰林當時受訪時笑說,並非為了倡議平權才結婚。 因為我真的愛你才跟你結婚,但又可以順便教導公眾,何樂而不為。 讓其他基督徒、甚至全香港人看到,兩個人的愛很簡單,很值得慶祝的,這已經很好。 吳翰林(Edgar)2017. 2017年11月,李亦豪(Henry)和吳翰林(Edgar)婚後接受《香港01》訪問。 他們希望透過傳媒訪問,宣揚愛無分性別。 (黃寶瑩攝) 相容.
2020年9月23日 · 香港男同志吳翰林2017年與其同性伴侶李亦豪在英國註冊,2018年吳翰林在香港購入居屋(香港政府資助的公共房屋),但由於香港的法例不認可同性婚姻,其伴侶不能視作「配偶」而無法成為共同業主,如果單位持有人未立遺囑去世,另一半就無法繼承遺產。 2019年,吳翰林針對香港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入稟法院,指有關法律「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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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也問了
吳翰林和李亦豪結婚了嗎?
李亦豪為何不將吳翰林的遺產分予受益人?
李亦豪如何處理吳的後事?
李振豪是誰?
2023年10月24日 · Yahoo 新聞. 2023年10月24日. 同志伴侶 吳翰林 及 李亦豪 於英國結婚,早前就同志伴侶繼承財產權進行 司法覆核 勝訴,政府不服上訴,上訴庭今日頒下判詞, 駁回政府上訴 。. 司法覆核申請人原為吳翰林,惟他 2020 年受抑鬱困擾自殺離世,由丈夫李亦豪 ...
2021年10月7日 · 曾兩度提出同志平權司法覆核的男同志吳翰林,於2020年底因受抑鬱困擾而自殺身亡,其於英國已婚的同性丈夫李亦豪不獲准以同性伴侶身分處理配偶身後事,早前入稟高院申覆核,挑戰有關條例涉及歧視。 申請人與政府最終達成共識,雙方同意撤銷申請。 李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要求政府全面審視涉及處理同性伴侶配偶身後事安排之法律及政策。 申請人李亦豪,兩名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及衛生署署長。 申請人早前於入稟狀中挑戰《死因裁判官條例》、《死因裁判官規則》、《生死登記條例》、《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及《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中,對「配偶」、「丈夫」、「妻子」、「家人」、「親屬」及「近親」的定義,即質疑上述有關處理身後事的條例,將與同性伴侶在海外合法結婚的人排除在外,構成間接歧視,並違反《基本法》等所保障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