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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6日 · 吳靄儀這次採用同一手法,難道也想打拖延戰術,甚或放手一博,嘗試阻止警方找到關鍵證據? 《立場》被「拉人封艇」,外部勢力與外媒的反應大得令人詫異,美國由國務卿布林肯帶頭、聯同五眼聯盟及歐盟,批評中央及港府「打壓獨立媒體」,還 ...
2022年1月5日 · 原告為吳靄儀,被告為警務處處長。 入稟狀又要求禁止警方查閱及複製有關資料,並就警方非法扣留有關資料作出申索。 警方國安處於上周三拘捕6名《立場新聞》現任或前任高層,以及正被還押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其中吳靄儀等4人獲准保釋,而《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件押後至下月再提訊,2人不准保釋。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 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 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 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標籤.
2022年1月6日 ·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這句話可圈可點,但對於剛因《立場新聞》涉發布煽動刊物案被捕獲保釋的《立場》前董事吳靄儀來說,可謂十分「應景」。縱橫法律界多年的吳靄儀獲釋不足一週,即入稟法庭,要求警方歸還從其家...
2022年1月6日 · 縱橫法律界多年的吳靄儀獲釋不足一周,即入稟法庭,要求警方歸還從其家中檢走的部分證物,並且禁止警方查閱及複製該等文件,還要索償。法律界高人笑指,以待罪之身還來一招反客為主,可見吳靄儀「功力」之厲害,而背後很可能另有目的。
2023年4月27日 · 李柱銘及吳靄儀,因在2019年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於2021年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緩刑兩年。 同年,報道指出,大律師公會已就李柱銘及吳靄儀干犯刑事罪行一事進行調查,以確定兩人的行為是否有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 兩年過去,大律師公會是否有繼續調查事件,外界無從得知,而去年11月底亦有報道指,李柱銘及吳靄儀兩人正等候上訴庭批出上訴許可,最快半年內有結果。 屈指一算,上訴庭當日預計的半年期限將至,我們都期望,上訴庭和大律師公會對涉及李柱銘和吳靄儀等「過氣政客」的案件,可以有公平、公開、公正的裁決,藉案件帶出必須守法和維護法治的正面信息。 李柱銘職業生涯會否留下污點? 根據大律師公會網站資料,所有香港的執業大律師均受《行為守則》 (Bar Code)規管。 《行為守則》列明規管大律師職責和行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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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銘、吳靄儀為何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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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 · 本身係資深大律師嘅李柱銘及大律師吳靄儀,因涉前年「8.18」非法集結案,早前被法庭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分別被判刑11個月及1年(兩人均獲緩刑2年)。 近日有消息就傳出,香港大律師公會正就定罪、對李、吳二人進行調查,如果調查結果裁定二人專業失當,最嚴重嘅處分係永久「釘牌」。 廣男單純企喺常人常理嘅角度,睇呢件事比較簡單直接,如果有法律界人士有違專業操守、甚至知法犯法,咁就冇理由唔查;屬實嘅話,更加冇理由唔罰。 廣男唔係法律界人士,當然冇資格作出任何「專業預判」,但就想提出幾點質疑,同大家一齊研究下。
2019年2月15日 · 根據吳靄儀接受媒體專訪時嘅講法,話就算身處境外都可以觸犯部份內地嘅罪行,包括涉及國家安全嘅罪行,所以「將來香港人即使從不踏足大陸,都有機會被移交回內地,甚至毋須23條立法」。 對於吳靄儀呢番「分析」,囍雨首先要問一句,件事係咪佢講得咁「簡單」而又恐怖先? 從常理而言,無番內地而又犯咗內地法律仲要畀香港政府移交番內地處理,聽落都有啲離奇,第一《基本法》第18條寫明香港實行香港原有法律同立法會制定嘅法律,喺香港「犯內地法」再畀政府交人上去,可能咩? 第二就係而家政府建議修例係講緊啲人喺內地、台灣犯法再潛逃番香港,唔係吳靄儀講嘅果回事;吳靄儀佢作為一個咁資深嘅大律師,佢仲忽略咗一個重要事實兼誤導咗市民,就係政府建議修例後,係咪移交疑犯,係有法庭把關,唔係話政府想移交邊個番內地就即刻移交架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