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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 · 「高鐵一地兩檢關注組」成員吳靄儀接受電台訪問時回應,有關說法不只是她的憂慮,而是一般市民都有,而現時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是有公安於香港地方執行內地法律,令香港人失去信心,形容是政府失分。 她解釋,是次方案與深圳灣口岸不同,深圳灣口岸是香港法律於境外執行,而是次則是內地法律在香港執行。 她又稱,09年時任運房局局長鄭汝樺曾指高鐵無一地兩檢,亦無損效益及高速,令高鐵撥款獲通過,惟港府現卻指能夠無一地兩檢,批評政府多次欺騙港人,前言不對後語,認為政府理屈詞窮,才用上有關標籤字眼。 吳靄儀表示,香港市民對「一地兩檢」為何是違反基本法等問題不太清楚,關注組會用不同方法,例如擺街站等,將資訊清楚地傳遞給市民,讓市民可作出選擇。
2022年1月5日 · 已停止運作的《立場新聞》,前董事之一、大律師吳靄儀於上周三(12月29日)被捕後獲准保釋。 吳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警方持法庭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附件1發出之手令,於其住所撿走材料。 吳要求法庭頒令警方交還屬法律專業保密特權及不屬手令涵蓋範圍之材料,以及未得吳同意下,要求法庭禁制警方使用有關材料,並要求作出賠償。 申請人吳靄儀;答辯人警務處處長。 入稟狀指,警方於2021年12月29日,持有由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1,關於為搜證而搜查有關地方的細則,而發出之手令,並到申請人之住所撿走材料。
2022年5月19日 · 「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之一、大律師吳靄儀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警方並搜查其寓所,她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警方交還獲法律專業保密權所保障,或超出警方權限的資料。 原告吳靄儀;答辯人警務處處長。
2019年6月15日 · 《逃犯條例》修訂觸發連日的「反送中」示威,周三(12日)更爆發嚴重警民衝突,公民黨法律界前議員、大律師吳靄儀等人今(15日)宣布成立「反送中受傷被捕者人道支援基金」,以協助在示威中受傷和被捕的示威者,提供醫療和法律援助,基金將於 ...
2021年4月16日 · 法官最終判黎智英、李卓人監禁12個月,梁國雄因過去有案底,不獲任何刑期扣減,被判監18個月,何秀蘭被判監8個月;吳靄儀、何俊仁及李柱銘3人過去品格良好及為香港發展有所奉獻,故判吳、何監禁12個月及緩刑2年,李則監禁11個月及緩刑2年。
2024年2月23日 · 吳靄儀、梁國雄、何俊仁及李柱銘一方均質疑,《公安條例》中的最高刑罰為5年監禁,或會構成寒蟬效應,對集會自由構成不成比例的干預,另引述梁國雄案例,以質疑當中的合憲性。 法官則指,最高刑罰僅供法庭參考,本案中已有3名被告人獲判處緩刑,認為本案判刑合乎比例。 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決定是否就其他法律議題提批准上訴許可,擇日頒布書面判決。 7人早前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均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黎智英及李卓人共被判囚12個月、梁國雄及何秀蘭分別被判監18及8個月。 上訴庭其後裁定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定罪上訴得直,撤銷控罪,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則維持原判,經調整後,黎的刑期為9個月,李卓人為6個月,梁及何則為12及5個月。 至於吳靄儀及何俊仁被判監12個月,李柱銘被判監11個月,均緩刑2年,3人只就定罪提出上訴。
2024年4月3日 · 上追人吳靄儀(圖左)今到終院應訊,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代表黎智英陳詞。 梁錦麟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7人,涉於2019年8.18在維園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經審訊後被裁定兩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