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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2月1日 · 因應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行政院會於二 一八年年底前通過俗稱「名模條款」的《所得稅法》第十四、第一二六修正案,財政部規劃未來民眾申報綜所稅時,薪資所得計算方式可採2擇1:採定額減除20萬元或特定費用減除。. 可特定減除費用項目,經參考 ...

  2. 2019年5月1日 · 依照《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中第四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 而財政部於二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二 一八年度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17萬1,000元 ,可於二 一九年五月申報所得稅時適用。

  3. 2023年3月1日 ·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與英國國際會計師CPA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著有《節稅的布局》及《重複的力量》 根據《民法》第12及《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之1規定,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23年起,年滿18歲青年即被視為成年人,具備一定的權利與應負擔的責任。 由於個人是否成年係判斷其有無完全行為能力的標準,所以與《民法》規範有關的私法關係都將受到影響,另外立法院也配合修正《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等法規,將各條文中原定的「20歲」改為「成年」,統一各法規中對於成年的規定。 我們一起來看看此修法對於個人稅務產生哪些影響,提前做好規劃,才能顧權益又省荷包。 一、 綜合所得稅.

  4. 2018年10月1日 · 於二 一七年十一月三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部分修正產創條例,目的為促進產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協助企業育才、攬才、留才,故取消該區分,不論受讓公司是否為「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所取得的新發行股票,得選擇免予計入取得股票當年度應課稅所得額課稅,鼓勵科技人才勇敢投入新創企業,等企業賺錢了再繳稅。 也就是未來技術入股、技轉股和員工獎酬股票,可以選擇在移轉時或是獲配股票時,2個時點「2擇1」課稅。 智慧財產權範圍. 研發人才以智慧財產權技術取得股票,然而,是否僅限定於智慧財產權? 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此處的智慧財產權指由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所產生財產上價值,並由法律所創設的權利,包含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祕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與植物品種權等皆含在內。

  5. 2018年9月1日 · 臺灣為求進步,創新創業的新經濟模式,成為當前政府推動的重大政策,為配合現今創業所需,讓新創企業有更多經營彈性及籌資管道,允許股東得以現金及現金以外的財產出資外,開放股東可用勞務或技術等其他利益出資。 然而,若以非現金出資入股取得的股份,在稅務上有哪一些規定? 是否需要課稅? 如何課稅? 本文將針對以非現金出資的課稅議題探討。 課稅相關規定. 二 一五年九月四日,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施行上路,允許發起人之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公司事業所需之財產、技術、勞務或信用抵充之。 然而,公司設立登記時得以勞務為出資,其實已於無限公司與兩合公司規定,並非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所創;惟因過去無限公司與兩合公司數量屈指可數,對於勞務、信用的課稅方式似乎無太多的解釋。

  6. 2021年8月1日 · 1. 納稅義務人及配偶之直系尊親屬. 2.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子女. 3. 同胞兄弟姊妹. 4. 其他親屬或家屬. 一、列報直系尊親屬: 包括納稅義務人及配偶之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繼父母等,又可分為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 年滿60歲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填寫基本資料即可。 未滿60歲需符合為無謀生能力者。 兄弟姊妹2人以上共同扶養直系尊親屬,應由兄弟姊妹間協議推定其中1人申報扶養,以避免重複申報。 列報無謀生能力之扶養親屬,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7. 2018年1月1日 · 2123. 胡碩勻. 國際與臺灣會計師CPA/CFP/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金融商品五花八門,所面臨的稅務議題也各不相同,投資人於投資時,應多注意相關稅賦議題,以利投資人盡早規劃稅務成本。 上一期於《Advisers財務顧問》344期,介紹了臺灣民眾喜愛投資的「基金」及「股票」以個人或企業持有時的課稅方式,本期將再舉幾項金融商品做介紹。 KY股. 1.何謂「KY股」? 原名為F股(代表外國發行人Foreign Issuers,取開頭第一個英文字母F),於二 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起,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於外國企業來臺上市,不再以開頭「F」來代表,而是以公司名稱後面加上註冊地。